法務部矯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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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簡稱矯正署)是中華民國有關受刑人、少年犯、煙毒犯等犯罪矯治事務的專責機關,直屬於法務部。
沿革
清光緒三十二年間,掌理全國刑罰政令的刑部更名為「法部」,並於法部設「典獄司」,置郎中3人、員外郎及主事各4人,主管各省監獄、習藝所之罪犯名冊囚衣、囚糧、編纂規則、統計等事項;為矯正署前身。
-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依《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將法部改為司法部(今法務部),典獄司更名為「監獄司」,首任司長為田荊華。
- 1980年7月1日實施審檢分隸,司法行政部改制為「法務部」,監獄司改為「監所司」,承辦全國犯罪矯治業務。
- 1984年11月,法務部研擬《法務部矯正局組織條例》草案函報行政院審議,但於1985年自行撤回。
- 1990年7月9日,法務部召開研商法務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會議,時任司長陳豪曾提案設矯正局,惟未能如願。
- 1994年8月4日,法務部於矯治人員訓練中心召開年度獄政研討會,臺灣臺北看守所提案設立矯正局,將監所行政業務一元化。
- 1997年6月,矯正司完成「法務部矯正司改制為矯正局(署)必要性及可行性研究」之研究報告。
- 2005年1月27日,法務部長陳定南卸任前針對本部組織規劃案,正式批示同意成立矯正署。
- 2008年10月6日法務部將《法務部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法務部矯正署組織法草案》陳報行政院。
- 2010年4月22日行政院通過法務部所擬的兩法草案。8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務部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法務部矯正署組織法》草案。同年9月1修訂公布。
- 2011年1月1日法務部矯正司改制為「法務部矯正署」。
歷任首長
國民政府司法行政委員會監獄司司長
任次 | 姓名 | 任職期間 | 備註 |
---|---|---|---|
1 | 羅文莊 | 1926年2月20日─1926年11月1日 | 司法行政委員會委員兼任 |
2 | 胡心畊 | 1926年11月1日─1926年11月13日 |
國民政府司法部監獄司司長
任次 | 姓名 | 任職期間 | 備註 |
---|---|---|---|
1 | 鄭 燦 | 1927年8月9日─1928年11月 |
國民政府行政院司法行政部監獄司司長
任次 | 姓名 | 任職期間 | 備註 |
---|---|---|---|
1 | 鄭 燦 | 1928年11月27日─1932年3月19日 | 1931年12月30日,原司法院司法行政部改隸行政院 |
2 | 王元增 | 1932年3月19日─1945年3月1日 | 1934年10月3日,司法行政部復隸司法院
1943年1月,司法行政部再次復隸行政院 |
3 | 朱維敏 | 1945年3月1日─1947年12月13日 | |
4 | 葉在濤 | 1947年12月13日─1949年10月28日 |
行政院司法行政部監獄司司長
法務部監所司司長
任次 | 姓名 | 任職期間 | 備註 |
---|---|---|---|
1 | 張齊斌 | 1980年7月1日─ |
法務部矯正司司長
任次 | 姓名 | 任職期間 | 備註 |
---|---|---|---|
丁道源 | |||
陳 豪 | |||
林茂榮 | |||
黃徵男 | |||
鄭安雄 | |||
代理 | 廖德富 | ||
蕭明毅 | 中央警官學校正科32期 | ||
吳憲璋 |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任次 | 姓名 | 任職期間 | 備註 |
---|---|---|---|
1 | 吳憲璋 | 2011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 中央警官學校正科37期,日本明治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
原法務部矯正司司長兼代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所長 因身體健康因素提前退休 |
2 | 巫滿盈 | 2015年4月1日─2017年1月16日 | 中央警官學校正科41期,原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典獄長
屆齡退休 |
3 | 黃俊棠 | 2017年1月16日─現任 | 中央警官學校正科45期,原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典獄長 |
組織
- 署長
- 副署長(2人)
- 主任秘書
行政部門
- 綜合規劃組
- 教化輔導組
- 安全督導組
- 後勤資源組
- 矯正醫療組
- 秘書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所屬機關
矯正署人員制服階級
物品 | 說明 |
---|---|
襯衣 | 深海藍色 |
常服外套 | 藏青色 |
褲子 | 黑色 |
大盤帽 | 顏色為藏青色,帽徽上方為矯正署署徽,並依據官職大小有其數量 |
禮帽(女性) | 顏色為藏青色,帽徽上方為矯正署署徽,並依據官職大小有其數量 |
勤務便帽 | 上繡矯正署署徽 |
臂章 | 上面有服務單位,下方為矯正署署徽。 |
階級胸章 | 依據官職大小所搭配。 |
參考文獻 | [1] |
矯正署及所屬人員階級,其中階級圖案與消防人員相似,同樣均是圖樣置上,金線在下;與海巡、警察人員圖案中有金線穿過而有所不同。矯正署階級圖案是幸運草,象徵讓受刑人帶來希望
職位 | 署長 | 副署長、主任秘書、組長(包括簡任十一至十二職等機關首長) | 副組長、秘書室主任、專門委員、簡任視察(包括部分機關首長與簡任機關副首長) | 科長、薦任視察(包括薦任機關副首長、秘書、監長) |
階級識別 | 三線四顆 | 三線三顆 | 三線兩顆 | 三線一顆 |
職位 | 編審、專員、科長、女監主任、警衛隊隊長、女所主任 | 專員兼股長、教誨師兼股長 | 薦任科員、教誨師、調查員、訓導員、輔導員、教導員 | 委任科員、科員兼股長、科員 |
階級識別 | 兩線四顆 | 兩線三顆 | 兩線兩顆 | 兩線一顆 |
職位 | 辦事員、主任管理員 | 管理員 | ||
階級識別 | 一線四顆 | 一線三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