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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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Coord 模板:中華民國政府部門基礎資訊

新北市政府(簡稱:新北市府)是中華民國新北市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新北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按《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設有22局、4處、1委員會等27個一級機關(新北市政府所設處與委員會皆為附屬機關、而非內部單位)以及28個區公所(新北市有29區,惟烏來區為山地原住民區,不含屬性為地方自治行政機關的烏來區公所)。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新北市政府的歷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施行臺灣州制時所成立的「臺北州廳」。2010年12月25日,直轄市新北市成立,並更名為「新北市政府」。

沿革

  • 1920年,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施行臺灣州制,設地方公共團體臺北州,並成立地方行政機關臺北州廳。臺北州廳以原臺北廳辦公廳舍為其辦公處所,即今日的監察院院舍。
  • 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轄域,臺北州劃出臺北市基隆市後,改為臺灣省臺北縣,新設臺北縣政府
  • 1947年,臺北縣政府遷往板橋鎮,以海山郡役所為辦公廳舍。同年,臺北縣基隆區七堵鄉劃入基隆市。
  • 1949年,臺北縣淡水區士林鎮、北投鎮劃出,改由草山管理局(之後改稱陽明山管理局)管理。
  • 1950年,行政區域調整,取消縣轄區,原臺北縣宜蘭區、羅東區、北峰區太平鄉(今大同鄉)、南澳鄉新設宜蘭縣。臺北縣僅保留原縣直轄區(海山區)、新莊區、文山區、淡水區、基隆區、北峰區烏來鄉等轄域。
  • 1968年,臺北縣景美鎮、南港鎮、木柵鄉、內湖鄉劃出,併入直轄市臺北市。
  • 1977年,臺北縣政府進駐板橋市府中路的新辦公大樓(現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廳舍)。
  • 2003年,位於新板特區的臺北縣政府大樓啟用。
  • 2010年12月25日,臺北縣升格為直轄市新北市,臺北縣政府更名為「新北市政府」。

府徽

模板:Externalimages 原本臺北縣有其縣徽,尤清上臺開始引進企业识别概念,縣徽之外另立代表縣府視覺標誌,縣議會亦跟進;由於縣府全採視覺標誌而未現縣徽,不光民眾,連媒體也把兩者搞混,實際上在內政部註冊就僅縣徽圖樣一種[1][2]。尤清、蘇貞昌執政時期各自設計一套視覺識別系統,至2006年時任縣長周錫瑋表示儘量不耗費龐大經費更換,別為個人又搞圖騰,若有需要將公開徵選,於是恢復使用縣徽[3]。同年文化局以縣徽增加色彩演繹作成視覺標識,雖在2008年被基於原有再設計的標誌替代府徽功能[4],但仍並存為視覺識別系統之主體標誌。臺北縣升格新北市沿用舊有的不變。

司法弊案

高層貪汙定罪:原任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朱立倫市長任內)收受建商餽贈之現金名錶金條逾600萬元,對價為加速通過新北市府都更審查,根據報導,許某辯稱與建商「互贈負擔得起的禮物」,但被高等法院依收賄罪判刑10年;許某另安排兒子與胞兄當建商人頭領乾薪,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最高法院駁回許副市長上訴,全案貪汙重罪定讞,成為新北市府高層重大弊案之一[7][8][9]

組織

新北市政府的組織基準法為《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依據《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新北市政府置以下職稱[10]

  • 市長,綜理市政,並指揮監督本府所屬機關及員工。(民選產生)
    • 副市長三人,襄理市政。(政務職,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任命)
    • 秘書長,承市長之命,襄理市政。(一名,簡任第十三至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
    • 副秘書長,襄助秘書長處理業務。(二名,簡任第十二至第十三職等)
    • 參事、技監、顧問、參議,承市長之命,辦理市政設計、撰擬及審核法案、命令、工作計畫,並備諮詢有關市政等事項。
  • 市政會議,由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所屬一級機關首長,與市長指定人員組成。市政會議由市長召集,並由市長擔任市政會議之主席,市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市長職務代理人擔任主席;必要時,市長得邀請或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新北市政府的市政會議定於每周二上午於市府大樓18樓市政會議廳召開。

所屬一級機關

按《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設有23局4處1委員會等28個所屬一級機關(新北市政府所設處與委員會,皆為行政機關、而非市政府內部單位)。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11]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 模板:Col-begin 模板:Col-br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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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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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二級機關(所屬一級機關所轄機關)

目前,新北市政府的「所屬二級機關」皆為所屬一級機關的下設機關,新北市政府並無直屬的所屬二級機關。 模板:Col-begin 模板:Col-break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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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9所)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16分局)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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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

新北市政府設有28個區公所。新北市總共有29個市轄區,但由於烏來區公所為地方自治團體,並非新北市政府的派出機關。 模板:Col-begin 模板:Col-br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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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市立學校、幼兒園

  • 新北市立幼兒園(27所)
  • 新北市立國民小學(205所)
  • 新北市立國民中學(58所)
  • 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5所)
  • 新北市立高級中學(24所)
  • 新北市立高級職業學校(5所)
  • 新北市立特殊教育學校(1所)

國民運動中心


市營事業機構



市府團隊

首長職稱 姓名 經歷
市長
侯友宜
新北市副市長內政部警政署長
副市長
陳純敬
吳明機
謝政達
臺灣科技大學營建系副教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處長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
秘書長
林祐賢
新北市政府主計處處長、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
副秘書長
林芥佑
邱敬斌
新北市政府顧問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

一級機關首長

首長職稱 姓名 主要經歷
秘書處處長
饒慶鈺
台北市政府參事
人事處處長
郭素卿
外交部人事處處長
主計處處長
鄭瑞成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官
政風處處長
王文信
內政部政風處處長
民政局局長
柯慶忠
新北市中和區區長
財政局局長
李泰興
交通部主任秘書
教育局局長
張明文
教育部參事
經濟發展局局長
何明怡
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區組副組長
工務局局長
朱惕之
桃園縣政府副秘書長
水利局局長
宋德仁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副局長
農業局局長
李玟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副局長、文化局主任秘書、農業局主任秘書
城鄉發展局局長
黃一平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處長、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副局長
社會局局長
張錦麗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副教授、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
地政局局長
康秋桂
桃園縣政府地政局局長
勞工局局長
陳瑞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分署長
交通局局長
鍾鳴時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副局長
觀光旅遊局局長
張其強
新北市政府新聞處處長
法制局局長
黃怡騰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
警察局局長
陳檡文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
消防局局長
黃德清
台北縣政府消防局局長
衛生局局長
陳潤秋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副署長
環境保護局局長
劉和然
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
文化局局長
蔡佳芬
臺大創新設計學院助理教授
原住民族行政局局長
羅美菁
原住民族委員會科長、專門委員
客家事務局局長
林素琴
新北市竹圍國小校長
新聞局局長
蔣志薇
萬里雲科技策略長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林豐裕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組長
捷運工程局局長
李政安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副局長

市政大樓

市政大樓的樓層配置

模板:Main 台北縣政府時代,舊台北縣政府大樓位於板橋市府中路板橋舊站前,現在轉變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樓。後因台北縣政府機關逐漸擴編不敷使用,因而在板橋市(今板橋區新板特區內擇地新建辦公大樓,於2002年完工,興建經費新台幣100億元,大樓樓高140.5公尺,共三十四樓,樓板面積有15萬9千多平方公尺,頂樓設有直升機停機坪[12]模板:Better source。2009年台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時,因辦公廳舍不足,台北縣政府擬再蓋第二棟新大樓作為第二個行政大樓[13]。2010年12月25日台北縣改制為直轄市後,繼由新北市政府使用。台北縣政府大樓更改名稱為新北市政府大樓,目前新北市政府已經擠進辦公人數1000多人以上,2013年可能再增500人,在員額持續增加下,讓原本辦公空間嚴重不足的市府大樓亮起紅燈[14]

局處配置

合署大樓
名稱 地址 設施
新北市政大樓 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設有民政局、財政局、教育局、經濟發展局、工務局、水利局、農業局、城鄉發展局、社會局、地政局、勞工局、交通局、觀光旅遊局、法制局、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文化局、原住民族行政局、客家事務局、新聞局、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共21局、4處、1委員會。
獨立廳舍(一級機關)
名稱 地址
警察局 板橋區府中路32號
消防局 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
衛生局 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
環境保護局 板橋區民族路57號
捷運工程局 蘆洲區集賢路245號5樓
獨立廳舍(一級機關下所轄機關)
名稱 地址
稅捐稽徵處 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43號
養護工程處 中和區員山路471號
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板橋區環河西路五段502號
動物保護防疫處 板橋區四川路一段157巷2號
都市更新處 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1、2樓
勞動檢查處 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6樓(土城區公所內)
交通事件裁決處(樹林、中和、蘆洲、基隆四區辦公室含板橋一區處本部及服務中心) 服務中心: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2樓

處本部: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81號2樓[非對外辦公處所]

樹林辦公室: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1樓

蘆洲辦公室: 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二路163號

基隆辦公室: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296號

中和辦公室: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116號

黃金博物館 瑞芳區金瓜石金光路8號
十三行博物館 八里區博物館路200號
淡水古蹟博物館 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巷32之2號
鶯歌陶瓷博物館 鶯歌區文化路200號
家庭教育中心 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4樓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
事業廳舍
  • 新北市果菜運銷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

環境保育

2015年,根據新北市環保局統計,新北生煤使用許可證目前共發出二十八張,大型業者包括南亞樹林廠的汽電共生設備、林口火力發電廠,其餘多數為印染整理業者,每年空氣污染物總排放許可量為三○七萬七六○○公噸;燃煤排放的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為主要空氣污染源,每年排放量分別為三九一三公噸、四一四一公噸。[15]

2014年初,中國時報報導,台電於核一廠興建乾式貯存場,預計同年11月將冷卻池燃料棒全部移過去儲放。水保設施2013年7月1日已完工。然而新北市政府檢查後,認為部分現況與當時核定的水保計畫有出入,要求台電再提變更設計,2014年2月13日再次勘查,還是不同意核給乾式貯存水保計畫證書。核一可能被迫停止運作[16]

參見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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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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