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簡稱高雄市警察局、高雄市警局、高市警局),為高雄市最高警察行政機關,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及高雄市政府,民國99年12月底高雄縣市合併直轄市成立,負責高雄市內治安之維護及市內所有警察行政、人事、教育及訓練等事務,[1][2][3]警察局局本部設於前金區中正四路。 下轄三民第一、三民第二、新興、苓雅、左營、楠梓、鼓山、鹽埕、前鎮、小港、鳳山、林園、仁武、旗山、六龜、岡山、湖內 等17個分局。[4]
歷史沿革
高雄於日治時代時設有東、西、水上及消防警察署,1945年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後繼續沿用,直至同年11月8日正式成立高雄市警察局。1946年,高雄市警察局下轄分局改設為第一分局、第二分局、水上分局及消防隊。1958年7月1日便晉升為乙種編制警察局,並增設兩個分局。[5]
1970年7月1日,高雄市警察局再升為臺灣唯一甲種編制警察局,下轄七個分局;[6]1979年7月1日又升格為直轄市,高雄市警察局改名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至今。2003年1月1日,高雄縣警察局因組織編制修正,而正式更名為「高雄縣政府警察局」。
2005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仿效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成立騎警隊,為中華民國警察史上第二支騎警隊。[7]2010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原高雄縣政府警察局之轄區併入本局,目前總計設有17個分局、3個大隊、4個隊,但仍名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8]
局內單位
科
- 行政科
- 保安科
- 訓練科
- 後勤科
- 防治科
- 保防科
- 外事科
- 犯罪預防科
室
- 秘書室
- 督察室
- 公共關係室
- 資訊室
- 法制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直屬大隊/隊/中心
分局
共17個分局。[9]
分局名稱 | 編制警察員額 | 轄區 | 人口 | 面積 | 創立時間 | 分駐(派出所) |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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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分局 | 356名 | 新興區、前金區 | 81,070人 | 3.8337平方公里 | 第一分局,1979年7月1日新興分局 | 中正三、中山、五福二、自強、前金 | 新興分局 |
鹽埕分局 | 154名 | 鹽埕區 | 25,836人 | 1.4161平方公里 | 第二分局,1979年7月1日鹽埕分局 | 五福四、建國四、七賢 | 鹽埕分局 |
左營分局 | 333名 | 左營區 | 195,459人 | 19.3888平方公里 | 第三分局,1979年7月1日左營分局 | 左營、博愛四、四海、文自、新莊、啟文、舊城 | 左營分局 |
楠梓分局 | 256名 | 楠梓區 | 177,818人 | 25.8276平方公里 |
原屬左營分局轄區;1995年10月20日楠梓分局 |
楠梓、加昌、右昌、後勁、翠屏 | 楠梓分局 |
鼓山分局 | 303名 | 鼓山區、旗津區 | 164,143人 | 16.2097平方公里 | 第四分局,1979年7月1日鼓山分局 | 鼓山、龍華、內惟、新濱、中洲、旗津 | 鼓山分局 |
苓雅分局 | 348名 | 苓雅區 | 177,442人 | 8.1522平方公里 | 第五分局,1979年7月1日苓雅分局 | 福德二、凱旋、三多、民權、成功 | 苓雅分局 |
三民第一分局 | 309名 | 三民區西41個里 | 84,890人 | 10.8600平方公里 | 第六分局,1979年7月1日三民分局,1994年8月6日三民第一分局 | 三民、哈爾濱、十全、長明 | 三民第一分局 |
三民第二分局 | 349名 | 三民區東45里 | 263,432人 | 8.9266平方公里 | 1994年8月6日三民第二分局 | 鼎山、陽明、鼎金、民族、覺民 | 三民第二分局 |
前鎮分局 | 316名 | 前鎮區 | 194,602人 | 19.1207平方公里 | 第七分局,1979年7月1日前鎮分局 | 一心、瑞隆、草衙、前鎮、復興 | 前鎮分局 |
小港分局 | 271名 | 小港區 | 156,188人 | 41.2061平方公里 |
原屬林園分局轄區;1978年3月1日高雄縣警察局小港分局,1979年7月1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 |
小港、大林、高松、桂陽、漢民、 | 小港分局 |
鳳山分局 | 493名 | 鳳山區 | 352,959人 | 26.7590平方公里 | 鳳崗、成功、文山、埤頂、五甲、新甲、忠孝、過埤、南成 | 鳳山分局 | |
林園分局 | 292名 | 林園區、大寮區 | 180,952人 | 103.3297平方公里 | 原屬鳳山分局轄區;1958年7月1日林園分局 | 林園、港埔、中芸、昭明、忠義、中庄、大寮、大發 | 林園分局 |
仁武分局 | 287名 | 仁武區、大樹區、鳥松區、大社區 | 200,862人 | 154.2394平方公里 | 原屬鳳山分局轄區 | 仁武、澄觀、大華、仁美、九曲、溪埔、大社、大樹、鳥松 | 仁武分局 |
旗山分局 | 264名 | 旗山區、美濃區、內門區、杉林區、甲仙區 | 114,353人 | 538.3038平方公里 | 建國、大洲、嶺口、旗尾、圓潭、吉東、龍肚、廣興、中埔、合森、中壇、溝平、廣福、里關、茄興、美濃、內門、杉林、甲仙 | 旗山分局 | |
六龜分局 | 222名 | 六龜區、茂林區、那瑪夏區、桃源區 | 23,277人 | 1570.1279平方公里 | 原屬旗山分局轄區 | 義寶、寶來、荖濃、建山、新威、森濤、寶山、萬山、多納、森山、高中、復興、梅蘭、民權、達卡努瓦、民治、梅山、拉芙蘭、表湖、茂林、那瑪夏、桃源、森山檢查哨、高中檢查哨 | 六龜分局 |
岡山分局 | 367名 | 岡山區、燕巢區、橋頭區 、梓官區、彌陀區、永安區 | 235,807人 | 188.2630平方公里 | 壽天、前峰、甲圍、鳳雄、深水、嘉興、赤崁、舊港、橋頭、燕巢、梓官、彌陀、永安 | 岡山分局 | |
湖內分局 | 272名 | 湖內區、路竹區、茄萣區、田寮區、阿蓮區 | 150,553人 | 211.6553平方公里 | 原屬岡山分局轄區;1958年7月1日設立路竹分局,1987年6月30日遷址更名為湖內分局 | 湖內、湖街、竹滬、一甲、砂崙、崇德、蛙潭、古亭、路竹、茄萣、阿蓮、田寮 | 湖內分局 |
歷任局長
本表列出高雄市升格為直轄市後及高雄縣、高雄市縣市合併後的歷任局長。
任次 | 姓名 | 就任時間 | 卸任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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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直轄市)局長 | ||||
1 | 李惟喬 | 1979年7月1日 | 1981年2月18日 | 原臺南市警察局局長,改制後首任局長
後轉任國家安全局設計委員 |
2 | 陳舉籌 | 1981年2月18日 | 1981年9月20日 | 原臺灣省警察學校教育長
1981年8月22日因三義空難殉職 |
3 | 季錫斌 | 1981年9月20日 | 1984年12月1日 | 原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總隊長
後調任臺灣警察學校校長 |
4 | 廖兆祥 | 1984年12月1日 | 1987年3月1日 | 原臺中市警察局局長
後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
5 | 黃其昆 | 1987年3月1日 | 1988年3月1日 | 原臺南市警察局局長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6 | 姚高橋 | 1988年3月1日 | 1992年10月1日 | 原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後調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 |
7 | 余玉堂 | 1992年10月1日 | 1995年5月12日 | 原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8 | 王 郡 | 1995年5月12日 | 1997年10月3日 | 原刑事警察局局長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9 | 謝銀黨 | 1997年10月3日 | 2001年2月16日 | 原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10 | 洪勝堃 | 2001年2月16日 | 2003年7月23日 | 原內政部警政署主任秘書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11 | 謝秀能 | 2003年7月23日 | 2004年7月30日 | 原內政部警政署主任秘書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12 | 蔡以仁 | 2004年7月30日 | 2007年8月10日 | 原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總隊長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13 | 蔡俊章 | 2007年8月10日 | 2010年12月24日 |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縣市合併後)局長 | ||||
1 | 蔡俊章 | 2010年12月25日 | 2012年4月19日 | 原內政部警政署主任秘書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2 | 黃茂穗 | 2012年4月19日 | 2015年1月16日 | 原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屆齡退休 |
3 | 陳家欽 | 2015年1月16日 | 2017年9月20日 | 原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
後陞任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
4 | 何明洲 | 2017年9月21日 | 2018年7月16日 | 原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
因生涯規劃任內提前退休 |
5 | 李永癸 | 2018年7月16日 | 原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 |
治安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縣市合併改制,成為大高雄都。民國 106 年底高雄市土地面積共為 2,951.8524 平方公里;共有 17 個警察分局,其中以六龜分局570.1279 平方公里最大,占全市面積 53.19%,旗山分局 538.3038平方公里占 18.24%次之,而鹽埕分局 1.4161 平方公里最小,僅占全市面積 0.05%。[10]
高雄市 106 年底現住人口數計 2,776,912 人;其中男性 1,375,515 人,女性 1,401,397 人;各分局轄區人口數以鳳山分局 359,120 人最多,三民二分局 263,988 人次之,六龜分局 22,311 人最少。民國 106 年底高雄市人口密度為 941 人;各分局轄區人口密度以三民二分局 29,573 人最高,六龜分局 14 人最低。民國 106 年底高雄市性比例為 98.15;各分局轄區性比例以六龜分局 112.10 最高,新興分局 92.11 最低。[10]
民國 106 年底高雄市共設 17 個警察分局,計 22 個分駐所、113 個派出所、2 個檢查哨、2,275 個警勤區。總局共設 8 科(行政、保安、訓練、後勤、防治、外事、保防及犯罪預防科)、9 室(秘書、督察、公共關係、資訊、法制、會計、統計、人事及政風室)、3 中心(勤務指揮中心、民防管制中心及刑事鑑識中心)、3 大隊(刑事警察大隊、保安警察大隊及交通警察大隊)及 4 隊(少年警察隊、婦幼警察隊、捷運警察隊及通信隊)[10]。
全般刑案:民國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處理刑事案件發生 30,442 件,破獲 27,478件,破獲率 90.26%;與上(105)年相較,發生數增加 2,279 件(+8.09%),破獲數增加 2,714 件(+10.96%),破獲率增加 2.33 個百分點。犯罪時鐘為每 17 分 16 秒發生一件刑案;刑事案件犯罪率為每 10 萬人口發生1,095.77 件,較上(105)年增加 82.40 件;犯罪人口率為每 10 萬人口有嫌疑犯 1,133.53 人,較上(105)年增加 99.94 人[10]。
竊盜:民國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處理竊盜案件發生 6,893 件,破獲 5,830 件,破獲率 84.58%;與上(105)年相較,發生件數減少 252 件(-3.53%),破獲數增加 50 件(+0.87%),破獲率增加 3.68 個百分點。犯罪時鐘為每 1時 16 分 15 秒發生一件竊盜案;竊盜案件犯罪率為每 10 萬人口發生 248.12件,較上(105)年減少 8.97 件;犯罪人口率為每 10 萬人口有嫌疑犯 132.75人,較上(105)年減少 7.08 人[10]。
暴力犯罪:暴力犯罪包括故意殺人、強盜、搶奪、擄人勒贖、重大恐嚇取財、重傷害及強制性交等案件。民國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處理暴力犯罪發生 183件,破獲 192 件,破獲率 104.92%;與上(105)年相較,發生件數增加 2件(+1.10%),破獲數增加 2 件(+1.05%),破獲率減少 0.05 個百分點。犯罪時鐘為每 1 日 23 時 52 分 8 秒發生一件暴力犯罪;暴力犯罪犯罪率為每 10 萬人口發生 6.59 件,較上(105)年增加 0.08 件;犯罪人口率為每 10萬人口有嫌疑犯 8.93 人,較上(105)年增加 0.58 人。嫌疑犯職業別:民國 106 年全般刑案嫌疑犯共計 31,491 人,以「駕駛及移運設備操作人員、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8,857 人(占8.13%)居首,「無職業」 7,854 人(占 24.94%)次之,「服務(不含保安)工作人員、銷售及展示工作人員」6,158 人(占 19.55%)再次之。嫌疑犯教育程度別:民國 106 年全般刑案嫌疑犯以「高中(職)」19,023人(占 60.41%)居首,「國中」7,438 人(占 23.62%)居次[10]。
兒童及少年嫌疑犯人數:民國 106 年兒童及少年嫌疑犯人數計 1,243人,較上年增加 50 人(+4.19%),刑案別以涉嫌竊盜案件 237 人(占19.07%)最多、詐欺案件 182 人(占 14.64%)次之。其中男性 1,077人(占 86.65%),女性 166 人(占 13.35%)。年齡別以 17 歲以上未滿 18 歲者 399 人(占 32.10%)最多、16 歲以上未滿 17 歲者 319人(占 25.66%)次之。職業別以學生 767 人(占 61.71%)最多、無職業者 212 人(占 17.06%)次之。教育程度別以高中(職)648 人(占52.13%)最多、國中 534 人(占 42.96%)居次[10]。
(三)經濟案件:民國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共查獲經濟案件 113 件,較上(105)年減少95 件(-45.67%),其中以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 51 件(占 45.13%)最多,其次為違反金融案件 45 件(占 39.82%)。(四)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民國 106 年高雄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共有 656 件,與上(105)年比較增加 108 件(+19.71%),以妨害善良風俗 389 件(占 59.30%)最多,妨害安寧秩序 177 件(占 26.98%)次之[10]。
交通
民國 106 年高雄市共發生 A1 類道路交通事故 136 件,較上(105)年減少24 件(-15%),其中死亡 137 人,受傷 58 人。按肇事責任車種別以機車59 件(占43.38%)最多,自用小客車 36 件(占 26.47%) 次之。按道路型態別以直路 66 件(占 48.53%)最多,交叉路 63 件(占 46.32%)次之。按肇事時間別以 16-18 時發生 20 件(占 14.71%)最多,14-16 時發生 17 件(占 12.5%)次之[10]。
保安
民國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處理集會遊行發生數總計 218 件,較上(105)年減少 2件(-0.91%),其中室外集會 182 件、室外遊行 36 件;實際平均每次集會遊行時間 2 小時 27 分,使用警力共計 10,618 人次[10]。
行政業務
民國 106 年高雄市各分局轄區總計取締攤販 66,034 件,較上(105)年減少 3,877 件(-5.55%),其中勸導 56,859 件、罰鍰 7,143 件、沒入攤架1,739 件及拆除攤架 293 件;而取締攤販人數計 66,034 人,較上(105)年減少 3,877 人(-5.55%)[10]。
民防
民國 106 年底高雄市防空避難設備容量總計 11,308,380 人,較上(105)年底容量增加 133,919 人(+1.20%),其中地下室計有 48,363 個、容量11,302,961 人,防空洞 46 個、容量 3,819 人,緊急避難所 1 個、容量 1,600人[10]。
婦幼
民國 106 年高雄市各分局轄區共計受理家庭暴力案 9,603 件,較上(105)年增加 1,071 件(+12.55%);其中聲請保護令 1,762 件,核發保護令 2,717件,執行保護令 3,091 次,違反保護令 499 件,逮捕現行犯 245 人次,交保、飭回 212 人次[10]。
人事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106 年底現有公務人員 6,917 人,其中警察人員 6,557 人(占 94.80%),一般行政及技術人員 360 人(占 5.20%)。學歷別以專科畢業者 2,775人(占 40.12%)最多,大學畢業(含軍校、警校有學位者)2,168 人(占 31.34%)次之,另具博士學位者 9 人、碩士 445 人、高中職畢業 1,511 人及國中畢業(及其他)9 人[10]。 平均年齡 41.60 歲,年齡別以 45-49 歲 2,049 人(占 29.62%)最多,40-44 歲 1,022 人(占 14.78%)次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