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簡稱:北市府)是中華民國臺北市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臺北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臺北市政府設有32個所屬一級機關、112個「所屬二級機關」、12個區公所、236所各級學校、14所幼兒園,此外臺北市政府還經營3個事業機構。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臺北市政府的歷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施行臺灣市制時所成立的「臺北市役所」。1967年7月1日,直轄市臺北市成立,並新設直轄市行政機關「臺北市政府」。1968年7月1日,原屬臺北縣的內湖鄉、南港鎮、木柵鄉、景美鎮和原屬陽明山管理局的北投鎮、士林鎮併入臺北市(直轄市),確立今日的臺北市轄域。
沿革
- 1920年,日本臺灣總督府設立臺北州轄市「臺北市」,並設立地方行政機關臺北市役所,利用臺北城北尋常小學校(後更名樺山尋常小學校)部分校舍作為辦公廳舍(現址位於今忠孝東路一段的內政部警政署,臺北喜來登大飯店對街)。
- 1937年,樺山尋常小學校遷校,臺北市役所利用樺山尋常小學校[1]舊校地興建新的辦公廳舍(現為中華民國行政院院本部),1940年完工後遷入。
- 1945年,中華民國接收臺灣後,臺北市自臺北州劃出,改為臺灣省之省轄市「臺北市」。由於臺北市役所辦公樓被充作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廳舍使用,新設立的臺北市政府改以長安西路建成國民學校校舍作為辦公場所。
- 1967年7月1日,直轄市臺北市成立,臺北市(省轄市)消滅。並新設直轄市行政機關「臺北市政府」。
- 1968年7月1日,原屬臺北縣的內湖鄉、南港鎮、木柵鄉、景美鎮和原屬臺灣省管轄的行政區陽明山管理局及其轄下的北投鎮、士林鎮併入臺北市。
- 1974年初,臺北市政府撤銷陽明山管理局的行政區域管轄權,北投區和士林區歸臺北市政府直接管轄。
- 1994年3月,臺北市市政大樓完工,臺北市政府與所屬機關進駐辦公。位於長安西路的臺北市政府舊廈被閒置,而後分別改為台北當代藝術館、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使用,地下室部分被闢建為市營停車場。
- 2015年1月26日,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和區公所網站的域名改為「gov.taipei」(「臺北市教育入口網」www.tp.edu.tw、臺北市立美術館除外)。
市府組織
臺北市政府的組織基準法為《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而依據《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臺北市政府置以下職稱:
- 市長,為臺北市政府之首長,綜理市政,並指揮監督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員工。
- 副市長,為臺北市政府之副首長,襄理市政,員額三名。
- 秘書長,承市長之命襄贊市政,員額一名。
- 副秘書長,襄贊秘書長處理業務,員額三名。
- 參事、技監、顧問及參議,承市長之命辦理市政設計、撰擬及審核法案、命令、工作計畫,並備諮詢有關市政等事項。
所屬一級機關
臺北市政府按《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設有22局、5處、4委員會等31個所屬一級機關(臺北市政府所設處與委員會皆為行政機關、而非內部單位)。 模板:Col-begin 模板:Col-2
- 局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模板:Col-2
- 處
- 委員會
任務編組
所屬二級機關(所屬一級機關所轄機關)
臺北市政府設有112個「所屬二級機關」。目前,臺北市政府的「所屬二級機關」皆為所屬一級機關的下設機關,臺北市政府並無直屬的所屬二級機關。 模板:Col-begin 模板:Col-break
-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臺北市孔廟管理委員會
-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 臺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12所)
-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各分局(14分局)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警察隊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臺北市各區健康服務中心(12中心)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6所)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派出機關
臺北市共12區公所。 模板:Col-begin 模板:Col-break
各級學校、幼兒園
臺北市共設有236所各級學校、14所幼兒園
- 臺北市立幼兒園(14所)
- 各臺北市國民小學(140所)
- 各臺北市立國民中學(59所)
- 各臺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33所)
- 各臺北市立特殊教育學校(4所)
- 臺北市立大學
市營事業機構
- 公法組織
- 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所屬機關)
-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臺北市政府財政局所屬機關)
- 私法人
歷任首長
市長
辦公廳舍
模板:Main 1920年臺北設市初期,先以城北小學校部分校舍作為臺北市役所的辦公廳舍。1940年,遷入興建完成的新廈(今行政院大廈)。1945年台灣光復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由於原臺北市役所廳舍被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充作辦公廳舍,甫成立的臺北市(省轄市)政府改以舊建成國民學校校舍作為辦公場地。1980年,信義計畫區開始進行開發,市政府選擇於此興建臺北市政大樓。
臺北市市政大樓為信義計畫區的地標之一,整棟建築呈「雙十」型狀,座落於仁愛路尾端。樓高12層、地下2層,是開放式辦公場所,樓地板總面積計有19萬5千多平方公尺,約相當6萬坪,30餘個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進駐,在此辦公的臺北市政府人員共約有6千人。
交通資訊
公車
市政大樓-公車路線可搭乘 20、28、32、46、261、263(仁愛幹線)、266(承德幹線)、270、270(區間車)、281、282(副線)、284、311、611、612、621、647、650、651、669、912、915、935、939、棕6、棕7、棕18、棕21、綠1、藍5、藍10、市民小巴7、1211
台北捷運
市政大樓-捷運路線可搭乘模板:板南線至捷運市政府站下車,或搭乘模板:淡水線至捷運台北101/世貿站下車。
爭議
臺北市於天橋、地下道裝設冷氣
2014年父親節當天,ETtoday新聞雲報導標題為《台北好有錢!市府砸70萬幫天橋電梯裝冷氣》的新聞。後來該新聞引起全台民眾廣大迴響。[2] 台北市新工處指出,人行陸橋、地下道電梯都是戶外型式,均採玻璃外殼,透視性較佳,相對阻絕日照輻射熱效能較差;所以在夏季日照充分下,不同方位的電梯車廂內溫度較室外溫度可能高出5至10度,這種環境條件不適合民眾使用。[2] 此舉遭評是有錢沒地方花,浪費能源,「天龍國心態」。民進黨議員劉耀仁痛批,「天龍人比較嬌貴,不能耐熱嗎?坐一趟15秒就會熱衰竭嗎?」裝設冷氣,不僅維修費、電費是多餘開銷,還會浪費能源。[2] 然而,北市除彩虹人行陸橋與酒泉街人行陸橋興建時,電梯已設置冷氣機外,北市府已經於當年一月再投入68萬元,在中華路人行陸橋、台大醫院前人行地下道、台北榮總前人行地下道、騰雲人行陸橋、行善人行陸橋及南港軟體園區人行地下道等6處電梯冷氣,共設置11台冷氣機。[2]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 臺北市政府模板:Zh-tw模板:En
- 臺北市便民服務雲模板:Zh-tw
- 臺北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模板:Zh-tw模板:En
- 臺北市民e點通模板:Zh-tw模板:En
- 愛台北市政雲服務模板:Zh-tw
- 臺北市政府i-Voting網路投票 模板:Zh-tw
- Taipei Free 臺北公眾區免費無線上網模板:Zh-tw模板:En模板:Ja
- 模板:Facebook
- 模板:Youtube
參見
模板:- 模板: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 模板:中華民國地方政府 模板:中華民國各直轄市及縣市首長列表 模板:臺北信義計畫區
- ↑ 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 -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模板:Zh-tw
- ↑ 2.0 2.1 2.2 2.3 台北好有錢!市府砸70萬幫天橋電梯裝冷氣. ETtoday.20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