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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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小康,男,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2021年1月17日,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買股案,司法院最終調查報告預計18日公布,司法院認定在「銀行員之死事件」承審過翁的公司與巴黎銀行3億債務案的3大刑民事官司的前最高行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庭長吳銘雄顏南全及前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與當事人不當往來及收襯衫及補品禮物另其他法官共20人與翁不當往來,均應予懲戒,但因全案發生在10年前,已逾懲戒時效,只有3人會被移送監察院,其餘17人依現行法律無法移送懲戒,難以追回退休金,司法院對此只能研議修法避免以後再發生。捲入此案的現任法官是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在家裡與同事審理案件的當事人翁茂鍾討論案情,2人見面及吃飯10次,洪也收了翁6件繡有姓名的客製版襯衫,已預計3月2日退休;最高法路院庭長陳世淙雖未與翁見面,但也收了6件襯衫,則預計在2月21日退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金圍,則是多次與翁見面並收襯衫,也預計在3月2日退休,這3名現任法官,也都不會被懲處;陳世淙目前承審促轉會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6年前在攻占行政院案,預計週一(18日)宣判。全案移送監察院調查後,傳出有監委從中護航,當時監委方萬富曾在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時受理過翁的案件,翁在官司得勝後,方萬富就買了翁的公司股票。司法院認定認定20人應追查,分別是現任優遇大法官蔡清遊、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優遇庭長謝家鶴、最高行發言人鄭小康、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庭長顏南全洪昌宏;前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蘇義洲、前最高法院庭長吳雄銘、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曾平杉陳義仲黃崑宗;前最高法院庭長花滿堂,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前高院庭長尤豐彥林金村與前最高法院法官劉介民、現任北高行法官陳金圍、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等20人。


學歷

  •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

經歷

  • 2013 司法院改任專業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 委員
  • 2013 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 委員
  • 2009 最高行政法院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