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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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宗力(Hsu Tzong-li,1956年2月10日-),生於嘉義市公法學者,為現任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

簡介

由於許宗力之父是執業律師許竹謨,曾參選嘉義縣縣長但未當選。因耳濡目染的緣故,從小便立志學法的志向。中學時接觸過小說及「紐倫堡大審」、「梅岡城故事」這些電影,看到法律人為爭取權益奮鬥的情節,更加堅定讀法律的心願。1973年,嘉義高中畢業後,因此將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列為聯考的第一志願,並以系狀元高分錄取進入就讀。大學就讀期間成為法言社社長,編撰刊物針砭時政,因此名列學校黑名單,與其有同寢室前後期室友之誼的陳水扁等人,多為學校頭痛人士,據其回憶,當時的寢室被教官說是「妖氣衝天」。

1977年大學畢業,同年即分別考取司法官特考及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自認當時年僅20餘歲沒有什麼人生歷練,幾經思考,決定放棄司法官的訓練,進入研究所就讀,並於在學期間培養出對憲法行政法等公法學的興趣。退伍後,於1982年考取公費留學,留學德國哥廷根大學,並獲得法學博士學位。1986年學成返國,先在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系任教一年,回到母校國立台灣大學任教。2002年,出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曾參與李登輝任內成立的「強化中華民國主權國家地位」小組,是特殊國與國關係兩國論的研議者。

許氏任教其間,也曾任多個部會的法規會、訴願委員會、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也參與過一些重要實務案件,1995年,司法院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即擔任釋憲聲請人的訴訟代理人,辯論檢察官羈押權是否違憲;2000年又代表行政院再次於憲法法庭上場,辯論核四停建案,是相當活躍的公法學者。

2003年就任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在本次提名大法官中是僅次於許玉秀,年紀第二輕的大法官,從事釋憲實務工作期間,踴躍提出諸多影響深遠的大法官意見書,在任期間從事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事項,迄2011年8月止共計作成解釋122件,提出意見書39件,於2011年9月30日卸任;2011年10月,至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擔任專任教授。於2013年再返回母校臺灣大學擔任專任教授,2016年10月被蔡英文總統提名為司法院長,於立法院備詢時發表「兩岸關係定位是東德西德關係,特殊國與國關係」理論。10月25日正式獲立法院投票通過出任司法院長,11月1日就任。

現與其妻,台灣繪本作家童嘉瑩及兩女居於台北市。

經歷

  • 第11任司法院院長(2016年11月1日-)
    提名:蔡英文,前任:賴浩敏
  • 中華民國司法院院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2016年11月1日-)
  • 輔仁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1986年-1987年)
  • 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副教授(1987年-1992年)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1992年-2003年9月30日)
  •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1995年-1998年)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2002年-2003年)
  • 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2003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
  • 輔仁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2011年10月1日-2013年1月31日)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2013年2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榮譽

司法院頒發一等司法獎章(2011年)

著作

  • 《法與國家權力》(1999年)
  • 《法與國家權力(二)》(2007年)
  • 《憲法與法治國行政》(1999年)
  • 《地方自治法》(1992年,合著)
  • 《兩岸關係法的嘗試與突破》()
  • 《兩國論與台灣國家定位》(2000年)
  • 《Verfassungsrechtliche Schranken der Leistungsgesetzgebung im Sozialstaat》(1986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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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旦法學雜誌》,第34期,元照出版公司,1998年。
  • 《立法院公報》,第5屆第4會期,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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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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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司法院院長王寵惠(二次)謝冠生田炯錦戴炎輝黃少谷林洋港施啟揚翁岳生賴英照賴浩敏許宗力

模板:中華民國歷屆司法院大法官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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