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乃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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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乃權

),生於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退役中華民國陸軍少將。無黨籍。軍職退役後曾任金門縣政府社會局局長,曾參選立法委員金門縣縣長但落選。因涉入鎮小江共諜案,經最高法院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判決確定。2017年出獄,依規定每月仍領有7萬多元的終身俸。

生平

許乃權畢業於陸軍軍官學校正期班第48期,曾任學員生指揮部指揮官。進入軍旅後,曾任陸軍步兵102旅(成功嶺少將旅長、陸軍193聯兵旅(馬祖北竿)少將旅長。

軍職退役後,許乃權將戶籍台灣遷回金門。2007年7月6日,金門縣縣長李炷烽任命許乃權為金門縣政府社會局局長。2008年及2012年,許乃權兩次參選立法委員,皆落選。2014年九合一選舉,許乃權以無黨籍參選金門縣縣長,仍落選。

間諜案

模板:See Also 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役上尉鎮小江於2008年左右來台發展間諜組織,許乃權涉嫌引薦昔日軍中部屬參與其組織。2014年12月1日,許乃權被收押起訴;許乃權宣稱自己無罪且不認識鎮小江,其競選總部總幹事林永塘懷疑此案是因選舉恩怨遭人報復[1]

2015年9月1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以違反《國家安全法》判處鎮小江有期徒刑4年、許乃權有期徒刑3年[2][3]。2016年4月27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鎮小江有期徒刑4年、許乃權有期徒刑2年10個月;許乃權仍主張無罪,繼續上訴[4]。2016年7月20日,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5][6]。2017年9月,期滿出獄,續領退休俸。

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