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惠芳,女。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蕭惠芳、侯志融、陳姿岑等慣性假借職權機會詐騙受害人裁判費後枉法裁判,受害人經濟貧困提出再審時,拒絕受害人「訴訟救助」,教唆受害人出賣祖先換錢繳交訴訟費,扮演掛牌司法強盜角色,惡性重大,請司法院政風處依法察查辦理,被告卻以「審判獨立」為由,逕行簽結吃案,放任法官收賄貪污枉判無責,惡性重大,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