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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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主體建築--司法新廈
(與臺北地方法院法務部同建築辦公)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是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的起訴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臺北地檢署、或北檢,與同在大臺北地區新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合稱北三檢

沿革

日治時期日本人引進西方法制開始,台灣司法機關長期院檢不分,因此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治時期的前身「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局」係隸屬於當時的臺北地方法院;1949年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同年11月1日接收該局業務,並將該局更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時,仍然維持院檢不分的體制;迄1980年7月1日,院檢始分隸。

院檢分隸後,1989年12月24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改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首席檢察官」亦同時改稱為「檢察長」。

2018年2月8日,全國檢察署正式去掉「法院」二字,直接命名地方檢察署。[1]

管轄和分局

縣/市 區域 備註 區劃
管轄
臺北市 中山區
大安區
松山區
信義區
中正區
萬華區
文山區
共7個區 本圖為大台北地區行政區圖;紅色及桃紅色分別為本署在臺北市、新北市境內管轄區
新北市 新店區
石碇區
深坑區
坪林區
烏來區
共5個區
轄內分局
臺北市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中山分局
松山分局
大安分局
信義分局
萬華分局
中正第一分局
中正第二分局
文山第一分局
文山第二分局
共9個分局
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 共1個分局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
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 第六大隊 第九大隊

歷任檢察長

姓名 任期
檢察長
蔣慰祖 1945年11月1日~1947年12月14日
沙宗棠 1947年12月15日~1951年6月30日
趙執中 1951年7月1日~1953年2月19日
蔣邦樑 1953年2月20日~1960年1月31日
楊鳴鐸 1960年2月1日~1963年9月1日
焦沛澍 1963年9月2日~1970年9月6日
褚劍鴻 1970年9月7日~1972年7月31日
羅萃儒 1972年8月1日~1978年9月25日
石明江 1978年9月26日~1982年11月7日
陳 涵 1982年11月8日~1985年7月2日
柴啟宸 1985年7月3日~1987年5月18日
劉景義 1987年5月19日~1992年5月17日
盧仁發 1992年5月18日~1996年4月22日
吳英昭 1996年4月23日~1997年7月7日
曾勇夫 1997年7月8日~1999年2月10日
周志榮 1999年2月11日~1999年4月29日(代理檢察長)
陳聰明 1999年4月30日~2000年6月26日
黃世銘 2000年6月27日~2001年4月26日
施茂林 2001年4月27日~2004年11月4日
林邦樑 2004年11月5日~2005年3月15日(代理檢察長)
顏大和 2005年3月16日~2007年4月11日
王添盛 2007年4月12日~2008年7月31日
林玲玉 2008年8月1日~2010年7月27日
楊治宇 2010年7月28日~2015年5月6日
蔡碧玉 2015年5月7日~2016年7月17日
邢泰釗 2016年7月18日至今
第二辦公室

爭議

限制記者

2015年7月24日,在反課綱運動學生與民眾闖入教育部事件中,警方於凌晨4時20分起非法逮捕在現場採訪的記者以及沒收其器具,之後北檢不但未儘速釐清案情以釋放記者,反而遲至晚上才無保請回三位堅持不交保的記者,並且在沒有合理的理由下,限制這三位記者的住居。自由時報晚間22時47分針對該限制住居處分發出質疑與抗議聲明,表示其記者廖振輝在現場進行新聞採訪工作,報導事件真相並盡監督政府工作本份,沒有逾越任何法令,並表示認為該裁定已嚴重影響廖振輝的自由權與工作權。[2]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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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 編,1985年.
  • 《法務部史實紀要》,法務部 編,1990年.
  • 王泰升,《台灣法律史的建立》,台灣大學法學叢書,1997年.
  • 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法律改革》,聯經出版公司,1999年.
  • 檢察官改革協會,《台灣檢察制度變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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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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