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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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Refimprove 模板:中華民國政府部門基礎資訊 中華民國總統府發言人,為中華民國總統府的發言人,負責新聞聯繫、政策宣導、形象推廣等工作,目前並非正式編制官職,僅以總統府機要祕書資格任用。
歷史
2008年馬英九當選中華民國總統後,總統府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總統府發言人室」,並不是《總統府組織法》內的建制。而總統府發言人並不具備公務員資格,僅以機要人員名義聘用。
2010年12月30日,《自由時報》社論批評,總統府向來有「公共事務室」負責政策宣導、新聞聯繫等,總統府發言人是「踰越體制」、完全沒有法源依據的「黑官」。該篇社論表示,李登輝政府與陳水扁政府時,總統府依法由公共事務室主任擔當發言工作;而馬英九政府上任之後,總統府自創了「發言人室」,而發言人等室內成員多出於2008年馬英九競選總統時的年輕班底,並無公務員資格,還以「機要」聘僱[1]。同日,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反擊,總統府發言人的職務是以機要人員任用,完全合法,人員任用也經銓敘部銓敘程序;該篇社論亦表示此「並未違法」,卻以「黑官」作標籤化的批評,是自相矛盾;而且陳水扁政府亦曾多次在行政院設有「發言人」之任務編組,卻不見當時的《自由時報》批評這是「踰越體制」[2][3]。
歷任發言人
任別 | 姓名 | 就職時間 | 卸任時間 | 備註 |
---|---|---|---|---|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2008年5月20日前) | ||||
郭瑤琪 | ||||
黃志芳 | ||||
陳文宗 | ||||
李南陽 | 2006年3月1日 | 2008年3月20日 | ||
總統府發言人 | ||||
1 | 王郁琦 | 2008年5月20日 | 2010年2月28日 | |
2 | 羅智強 | 2010年3月1日 | 2011年5月4日 | |
3 | 范姜泰基 | 2011年5月4日 | 2013年2月18日 | |
4 | 李佳霏 | 2013年2月 | 2014年5月11日 | |
5 | 馬瑋國 | 2014年5月11日 | 2016年5月19日 | |
6 | 殷瑋 | 2014年5月11日 | 2015年2月12日 | |
7 | 陳以信 | 2015年2月12日 | 2016年5月19日 | |
8 | 黃重諺 | 2016年5月20日 | 現任 | |
8 | 張文蘭 | 2016年5月20日 | 現任 | 公共事務室主任兼任 |
8 | 林鶴明 | 2017年3月1日 | 現任 | |
8 | 張惇涵 | 2019年1月21日 | 現任 | |
8 | 丁允恭 | 2019年5月20日 | 現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