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廷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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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廷霖,男,曾任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辦公室主任。於2019年出任國民黨中央委員
2021年3月26日,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辦公室前主任林廷霖,涉嫌在去年4月間,於服務處內的雜物間侵犯女志工,不顧女志工求情生理期來,仍性侵得逞。事後當眾下跪道歉,並傳簡訊道歉,但未獲原諒。業經三審至最高法院仍駁回林廷霖上訴,全案以3年10月定讞。根據勞保相關資料,顯示林廷霖案發當下疑似仍為林奕華的公費助理,懷疑林奕華刻意切割撇責。且林奕華身為資深女性民代,對於宛如自己左右手的林廷霖竟在自己服務處,性侵前來幫她助選的女志工,事後卻不聞不問,讓被害人悲憤難平,除對林廷霖突出民事求償,也已對林奕華向台北地院提出附帶民事賠償。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侵訴字第 75 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侵上訴字第 285 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 110 年台上字第 2465 號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