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偕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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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偕得(1945年),男,生於屏東縣車城鄉,中华民国检察官。
學歷
-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現為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学系
- 特种考试司法人员乙等考试推事检察官科及格
經歷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 法務部首席參事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兼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董事長、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
-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生平
林偕得毕业于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学,於2004年獲第四屆國立臺北大學傑出校友。1972年特种考试司法人员乙等考试推事检察官科及格。历任基层检察官,台东地检署、屏东地检署、桃园地检署、板桥地检署检察长、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检察长,法务部参事及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等职。2010年3月19日,行政院发布代理检察总长曾勇夫接任法务部长,最高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林偕得代理检察总长。[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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