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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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景

),臺灣政治人物,嘉義縣黃派掌門人,曾任職嘉義縣議員、臺灣省議員、嘉義縣第十二、十三屆縣長,第五屆立法委員,為目前嘉義縣最後一位中國國民黨籍縣長。

新聞事件

  • 2000年11月14日,監察院再針對八掌溪事件,補通過對嘉義縣長李雅景的彈劾案,提案監委趙昌平說,李雅景身為嘉義縣長,卻因為在八掌溪事件發生後第二天才知道消息,被認為未負起地方首長的責任,移送監察院調查和彈劾[1]
  • 2001年4月,去年八掌溪4名工人遭洪水沖走一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20日作出第二波的懲處案議決,對嘉義縣長李雅景,予以申誡處分,公懲會表示,李雅景身為嘉義縣的地方首長,日常應對消防局業務加以督導,卻發生八掌溪4名工人被洪水沖走,公懲會以督導不周為由,違反公務員第5、7條,作出申誡處分[2]
  • 2004年4月,檢察官宋宗儀在偵辦鹿草農會賄選案時,涉嫌收取總幹事王茂雄1400萬元賄款,總共分2次交付,檢方調查發現,其中一筆1千萬元賄款是由王茂雄在86年4月間委託郭茂發轉交宋宗儀,而王茂雄交付千萬現金的地點,竟然是在當時擔任縣長的李雅景公館[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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