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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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Infobox officeholder 黃華(1939年8月16日—),本名黃明宗,出生於基隆市。是台灣的政治人物,也是台灣獨立運動推動者,在過去國民政府戒嚴時期坐牢達二十三年。

個人簡歷

黃華於國民中學畢業後就因家庭變故而失學,1960年擔任國立台灣大學圖書館工友,並且開始接觸自由民主的思想;同年年底,黃華為長兄黃明潭參選基隆市議員助選,1961年參與中國自由黨的組黨運動,結果被以《檢肅流氓條例》「甲級流氓」名義管訓達兩年半;黃華出獄後,又因與林水泉顏尹謨等人組織台灣獨立運動組織,於1967年被以《懲治叛亂條例叛亂罪逮捕,判處十年有期徒刑。1975年8月,黃信介康寧祥張俊宏等人創辦黨外運動政論雜誌《台灣政論》,黃華擔任副總編輯;結果1975年12月《台灣政論》被國民政府停刊。

1969年,黃華因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案,被依《懲治叛亂條例》叛亂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黃華出獄之後便與鄭南榕等人發起「台灣新國家運動」,並且於1988年10月發起「全島行軍」,進行全島演講、遊行活動,捲起一場旋雲;1990年1月3日,黃華又因倡導台灣獨立與提出「台灣建國時間表」,被檢察官以《懲治叛亂條例》預備叛亂罪嫌提起公訴而入獄,引發社會反彈與民眾聲援。

199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期間,民主進步黨發起「1990年台灣總統民選運動」,提名黃華、吳哲朗為「台灣正副總統候選人」,以諷刺從未全面改選的第一屆國民大會票選中華民國總統的行為。

1991年,由於《懲治叛亂條例》的廢止與《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修正,黃華出獄,總共黃華在獄中的時間長達二十三年。黃華之後出任民主進步黨組織發展部主任、台灣國會辦公室主任、新世紀國會辦公室總顧問等職。2000年陳水扁當選總統後,黃華出任總統府國策顧問。2005年,黃華加入台灣團結聯盟

2011年7月10日,黃華與高金郎劉重義等人另組台灣民族黨,並擔任黨主席,持續推動台灣獨立運動[1]

黃華(中)在賴芳徵(右一)的陪同下於臺北車站一樓大廳展開絕食行動
黃華停止絕食後,絕食相關標語已全數撤除

2019年5月19日,黃華於臺北車站一樓大廳展開以絕食方式推動「台灣共和國自決創國運動」,絕食行動由前公投護台灣聯盟執行長賴芳徵策劃[2]。有旅客行經臺北車站目睹絕食行動後認為不妥而向新聞媒體爆料臺灣鐵路管理局因此被質疑提供重要交通場所給政治運動使用;臺鐵表示,這是黃華自己闖進來的,臺鐵沒有出借場地[3]2019年民主進步黨總統提名選舉期間,候選人賴清德曾經前往臺北車站探視黃華;民進黨主席卓榮泰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則是在本次初選過後的2019年6月20日傍晚低調探視黃華,但卓陳二人沒有對黃華的訴求作出正面回應[4]。2019年7月9日,卓榮泰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前往臺北車站探視黄華,在柯建銘的勸說下,黄華決定停止絕食,卓柯二人稍後陪同黄華前往台大醫院就醫,長達52天的絕食行動至此結束[5]。2019年7月10日,黃華的長子黃薪哲臉書發文,感謝陳菊、卓榮泰與柯建銘費心勸說,同時拜託新聞媒體與名嘴不要挑撥及抹黑民進黨中央黨部[6]

家庭

黃華的妻子吳寶玉,曾加入民主進步黨,現屬台灣團結聯盟,曾任第15屆桃園縣議員。黃華的長子黃薪哲,曾任民主進步黨桃園縣黨部第13屆評議委員。黃華的哥哥黃富是醫師,1991年與林永生成立「台灣聯合國同志會」。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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