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迺文」: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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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9日,勞動部官員[[游迺文]]涉嫌和寶佳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主管[[邱裕元]]合謀,邱支付交際費等款項,讓游動用勞動基金,持續高價買進特定股票400多張,期間寶佳資產低買高賣同股獲取鉅額不法利益,涉嫌炒股、行收賄,台北地檢署為追查是否高層授意,以證人身分約談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釐清案情後請回。寶佳資產管理公司前身是「鑑機資產」,原本由剛被判刑的兆豐金控董座[[蔡友才]]擔任董事長,蔡涉及掏空案後,大股東寶佳集團創辦人[[林陳海]],從潤寅尹衍樑手中買下股權,改名寶佳,倚重曾任合庫證券董事長的[[唐楚烈]]擔任執行長,積極布局搶進金融業。但是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查出,寶佳資產的投資主管邱裕元,涉嫌從2010年7月起,與當時在勞動部擔任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組長的游迺文,共謀炒作國內某知名集團旗下特定公司股票,邱並承諾支付游迺文尋找合作夥伴的公關交際費用。檢廉懷疑,邱在大肆宴請游迺文等人高檔餐飲後, 8月間起,游開始利用職務機會,指示代操券商,用勞動基金持續高價下單買進特定股,累計超過400張,在此同時,寶佳以低買高賣的方式,從中獲取不小利益。專案小組追查發現,游迺文除了疑似配合寶佳人員炒股收賄外,在2012年9月至今,每月刷卡15萬元到22萬元,帳戶內還陸續存入現金,累計達918萬元,明顯和他的月薪10萬多元不相當,涉嫌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在首波約談游迺文到案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 2020年11月29日,勞動部官員[[游迺文]]涉嫌和寶佳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主管[[邱裕元]]合謀,邱支付交際費等款項,讓游動用勞動基金,持續高價買進特定股票400多張,期間寶佳資產低買高賣同股獲取鉅額不法利益,涉嫌炒股、行收賄,台北地檢署為追查是否高層授意,以證人身分約談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釐清案情後請回。寶佳資產管理公司前身是「鑑機資產」,原本由剛被判刑的兆豐金控董座[[蔡友才]]擔任董事長,蔡涉及掏空案後,大股東寶佳集團創辦人[[林陳海]],從潤寅尹衍樑手中買下股權,改名寶佳,倚重曾任合庫證券董事長的[[唐楚烈]]擔任執行長,積極布局搶進金融業。但是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查出,寶佳資產的投資主管邱裕元,涉嫌從2010年7月起,與當時在勞動部擔任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組長的游迺文,共謀炒作國內某知名集團旗下特定公司股票,邱並承諾支付游迺文尋找合作夥伴的公關交際費用。檢廉懷疑,邱在大肆宴請游迺文等人高檔餐飲後, 8月間起,游開始利用職務機會,指示代操券商,用勞動基金持續高價下單買進特定股,累計超過400張,在此同時,寶佳以低買高賣的方式,從中獲取不小利益。專案小組追查發現,游迺文除了疑似配合寶佳人員炒股收賄外,在2012年9月至今,每月刷卡15萬元到22萬元,帳戶內還陸續存入現金,累計達918萬元,明顯和他的月薪10萬多元不相當,涉嫌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在首波約談游迺文到案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 ||
== 經歷 == | |||
*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風險控管組專門委員(2020年9月18日) | |||
*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組長 |
於 2020年11月30日 (一) 16:10 的最新修訂
游迺文,男,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組長。
2020年11月29日,勞動部官員游迺文涉嫌和寶佳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主管邱裕元合謀,邱支付交際費等款項,讓游動用勞動基金,持續高價買進特定股票400多張,期間寶佳資產低買高賣同股獲取鉅額不法利益,涉嫌炒股、行收賄,台北地檢署為追查是否高層授意,以證人身分約談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釐清案情後請回。寶佳資產管理公司前身是「鑑機資產」,原本由剛被判刑的兆豐金控董座蔡友才擔任董事長,蔡涉及掏空案後,大股東寶佳集團創辦人林陳海,從潤寅尹衍樑手中買下股權,改名寶佳,倚重曾任合庫證券董事長的唐楚烈擔任執行長,積極布局搶進金融業。但是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查出,寶佳資產的投資主管邱裕元,涉嫌從2010年7月起,與當時在勞動部擔任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組長的游迺文,共謀炒作國內某知名集團旗下特定公司股票,邱並承諾支付游迺文尋找合作夥伴的公關交際費用。檢廉懷疑,邱在大肆宴請游迺文等人高檔餐飲後, 8月間起,游開始利用職務機會,指示代操券商,用勞動基金持續高價下單買進特定股,累計超過400張,在此同時,寶佳以低買高賣的方式,從中獲取不小利益。專案小組追查發現,游迺文除了疑似配合寶佳人員炒股收賄外,在2012年9月至今,每月刷卡15萬元到22萬元,帳戶內還陸續存入現金,累計達918萬元,明顯和他的月薪10萬多元不相當,涉嫌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在首波約談游迺文到案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經歷
-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風險控管組專門委員(2020年9月18日)
-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