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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小康''',男,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2021年1月17日,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買股案,司法院最終調查報告預計18日公布,司法院認定在「銀行員之死事件」承審過翁的公司與巴黎銀行3億債務案的3大刑民事官司的前最高行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庭長[[吳銘雄]]、[[顏南全]]及前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與當事人不當往來及收襯衫及補品禮物另其他法官共20人與翁不當往來,均應予懲戒,但因全案發生在10年前,已逾懲戒時效,只有3人會被移送監察院,其餘17人依現行法律無法移送懲戒,難以追回退休金,司法院對此只能研議修法避免以後再發生。捲入此案的現任法官是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在家裡與同事審理案件的當事人翁茂鍾討論案情,2人見面及吃飯10次,洪也收了翁6件繡有姓名的客製版襯衫,已預計3月2日退休;最高法路院庭長[[陳世淙]]雖未與翁見面,但也收了6件襯衫,則預計在2月21日退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金圍]],則是多次與翁見面並收襯衫,也預計在3月2日退休,這3名現任法官,也都不會被懲處;陳世淙目前承審促轉會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6年前在攻占行政院案,預計週一(18日)宣判。全案移送監察院調查後,傳出有監委從中護航,當時監委[[方萬富]]曾在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時受理過翁的案件,翁在官司得勝後,方萬富就買了翁的公司股票。司法院認定認定20人應追查,分別是現任優遇大法官[[蔡清遊]]、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優遇庭長[[謝家鶴]]、最高行發言人[[鄭小康]]、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庭長[[顏南全]]、[[洪昌宏]];前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蘇義洲]]、前最高法院庭長[[吳雄銘]]、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曾平杉]]、[[陳義仲]]、[[黃崑宗]];前最高法院庭長[[花滿堂]],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前高院庭長[[尤豐彥]]及[[林金村]]與前最高法院法官[[劉介民]]、現任北高行法官[[陳金圍]]、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等20人。 == 學歷 == *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 == 經歷 == * 2013 司法院改任專業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 委員 * 2013 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 委員 * 2009 最高行政法院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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