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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文山'''(1936年),生於[[廣東省 (中華民國)|廣東省]][[梅縣]],[[中華民國]][[抗戰]]名將前[[聯勤]]總司令[[羅友倫]][[上將]]之子,[[中華民國陸軍]]中將退役、政治人物。曾任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欣隆公司董事長、聯勤副總司令、[[中華民國國防部|國防部]]常務次長、[[陸軍六軍團]]司令、[[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陸軍裝甲兵學校]]校長、[[陸軍官校]]教育長,現擔任[[中國國民黨]]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 ==生平== 羅文山畢業於[[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第28期裝甲兵科,曾任陸軍官校教育長、陸軍裝甲兵司令、第6軍團中將司令、第三屆[[國大代表]]、[[中华民国国防部|國防部]]常务次长等職務,後成為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副主委兼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ref name="apple">{{cite web|url=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60729/917951/|title=退役中將違收千萬獻金 辯挺馬英九選總統|date=2016-07-29|work=台湾苹果日报}}</ref><ref name="crntt">{{cite web|url=http://bj.crntt.com/crn-webapp/doc/docDetailCreate.jsp?coluid=5&kindid=23&docid=101736132&mdate=0618004054|title=罗文山:台老将不让去 大陆老将想来看|date=2011-06-18|work=中评社}}</ref>。 ==爭議== 2016年7月29日,罗文山被指控在2008年至2012年期間,以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名義收受[[香港]]博士[[許智明]]近台幣千萬元的[[政治獻金]],還將其中100萬元轉入自己帳戶,因而被[[台北地检署]]依違反《政治獻金法》及業務侵占罪起訴起诉。罗文山称該筆款項用于支持[[马英九]]参选总统。<ref>[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621/1587583/ 退役中將違收港千萬獻金 辯「挺馬英九選總統」]</ref> 2019年12月4日,法官認定,羅文山四度收取香港居民許智明政治獻金並存入私帳,確實違反政治獻金法中不得接受香港居民捐贈政治獻金規定;另羅男將新台幣101萬餘元轉匯給妻子的私人帳戶,也涉業務侵占罪,依法宣判有期徒刑二年六月,褫奪公權二年,犯罪所得1萬3110元被沒收。許智明是多家公司主席,亦為[[中國共產黨]][[全國政協委員]]<ref>[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2030181.aspx 退將羅文山涉收政治獻金 金主是中共全國政協委員]</ref>。 前聯勤副總司令,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羅文山中將,涉嫌於2008年至2012年間,接受香港知名學者許智明捐款160多萬元人民幣,違反政治團體不得接受國外捐款規定,羅還一度將捐款存入自己及妻子帳戶,一審判刑2年半,褫奪公權2年,同時收犯罪所得838萬5千元。高院二審12日改判2年,得易科罰金72萬元。可上訴。 現年85歲的羅文山曾任陸軍官校教育長、裝甲兵學校校長兼指揮官、國防部常務次長、聯勤副總司令,退伍後轉任欣隆瓦斯公司董事長,也擔任國民黨任務型國大代表,和2任國民黨中常委等職務。羅文山2007年3月到2014年12月間,擔任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他在同心會會長任內,內政部核准為全國性政治團體,可以依法收受政治獻金。 但檢警單位查出,羅文山與香港知名學者許智明間,有多次收受政治獻金的紀錄。分別是2008年5月30日收受港幣100萬元、2010年3月10日收受港幣50萬元、以及當年11月4日收受港幣50萬元。許智明除了是學者以外,還是香港凱富能源集團董事局主席、中聯石油化工國際公司董事局主席、嘉浩集團主席、聯力集團主席、馬達加斯加名譽領事,也是中共全國政協委員。 此外,他也收受香港何姓金主2012年8月9日捐贈港幣13萬7,500元之政治獻金。由於依照我國《政治獻金法》規定,「政治團體不得收受香港居民捐贈政治獻金,且香港居民所捐贈之政治獻金屬不得返還者,應於收受後二個月內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但羅文山收取政治獻金後,並未繳庫,還一度將金錢存入自己與妻子的帳戶中。檢方因此對他提起公訴。 一審認定他犯4罪,判刑2年半,得易科罰金90萬元,褫奪公權2年。案經上訴,高院二審審理後,還是認定他有罪,考量他在司法機關偵辦前即已返還黃埔四海同心會,損失尚非重大;雖然犯罪後雖否認犯行,但坦承客觀事實之犯罪態度,兼衡他的犯罪之動機、目的、犯罪手段,暨其智識程度,現年已逾85歲,退休且患有心臟疾病,高院因此改判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72萬元,另外也要沒收犯罪所得838萬5千元。可上訴。 == 參考資料 == [[Category:中華民國陸軍中將]] [[Category:梅县人]] [[Category:中華民國國防部次長]] [[Category: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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