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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improve|time=2019-03-18}} {{中華民國政府部門基礎資訊 |部門名稱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外文名稱 =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外文語言 = |部門標誌 = ROC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Seal.svg |部門標誌尺寸 = 200px |部門標誌名稱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會徽 |代表圖像 =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 Building.jpg |代表圖像名稱 = NCC本部所在地:交通通訊傳播大樓 |首長職銜 = 主任委員 |首長姓名 = [[陳耀祥]](代理) |副首長職銜 = 副主任委員 |副首長姓名 = (暫缺) |秘書長職銜 = 主任秘書 |秘書長姓名 = 蕭祈宏 |任命者姓名 = [[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 |官員任期 = 四年,得連任 |內部單位 = 6處、4室 |附屬機關 = 3處 |任務編組 = |成立日期 = 2006年2月22日 |機關類型 = 相當[[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中央二級行政機關]]之[[獨立機關]] |所屬部門 = |授權法源 = [[s:行政院組織法|行政院組織法]]、[[s: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員額 = |年度預算額 = [[新臺幣]]5.94億元(2013年) |地址 = 會本部:10052 [[臺北市]][[中正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 (台北市)|仁愛路]]一段50號<br />濟南辦公室:10054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16號 |電話 = +886 0800 177-177 |網站 = www.ncc.gov.tw |備註 =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通傳會'''、'''NCC''',政府早期簡稱為'''國傳會''')是[[中華民國]]有關[[電信]][[通訊]]和[[廣播]][[電視]]等[[訊息]]流通事業的[[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最高主管機關]],為受[[行政院]]監督的[[獨立機關]],2006年成立。該機關的創設係仿效自[[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目的是使通訊及傳播事業的管理能[[行政中立|超然於政治力影響]]。 == 沿革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之前的通訊傳播事業之監理與審查業務由[[行政院新聞局]]、[[中華民國交通部|交通部]][[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總局]]等多個機關負責。 2005年10月25日,[[立法院]]第6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通過《[[:s: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該法第一條敘明:「[[行政院]]為落實[[中華民國憲法|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有效辦理通訊傳播管理事項,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特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2006年2月22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同年7月21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13號解釋宣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有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按立法院政黨比例選出之規定違憲,並設定[[落日條款]],該等條文至遲將於2008年12月31日失效。2006年7月24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對釋字第613號解釋作出回應,表示第一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將會與當屆[[立法委員]]同時卸任,並籲立法院儘速完成修法工作。2007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修正案。2012年8月1日,通傳會新組織架構實施。 == 組織 == [[File:ROC flag, MOTC flag, and NCC flag at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 Building 20141028.jpg|thumb|交通通訊傳播大樓前懸掛的國旗(中)、交通部部旗(前)、NCC會旗(後)]] [[File:ROC-NCC Jinan Road Office 20130817.jpg|thumb|通傳會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辦公室]] [[File:ROC-NCC Yangping South Road Office 20100929.jpg|thumb|通傳會北區監理處]] {{Fact|*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委員5人 ****主任秘書 ****參事 ****技監 ;幕僚單位 * 秘書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政風室 ;業務單位 * 綜合規劃處 * 基礎設施事務處 * 平臺事業管理處 *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法律事務處 ;附屬機關 * 北區監理處 * 中區監理處 * 南區監理處 ;監督法人 *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ime=2019-04-20}} == 歷屆委員、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 {{Fact|依據《[[s: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委員人數七人,任期仿照[[大法官]],採取「交叉制」,任期四年,可無限制連任;委員由[[中華民國行政院長|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委員任滿三個月前,行政院與立法院應依照程序任命新任委員,政黨比例為1/2。|time=2019-04-19}} {{Fact|第四屆後,主委與副主委改由行政院長提名人選時,指定產生;委員若有違法或失職行為行政院長得予免職,以及依法任用的[[公務員]]得被提名。|time=2019-04-19}} ;第一屆<ref>[https://www.ncc.gov.tw/chinese/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2897&is_history=0 歷任首長及委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ref> {| class="wikitable" style="font-size:90% style="width:70%;text-align: center;" !width=5%|姓名 !width=30%|備註 |- !colspan="2" style="background: #ccf;"|第一屆任期:2006年2月22日—2008年8月1日 |- |'''[[蘇永欽]]''' |align="left"|[[中國國民黨]]推薦,'''主任委員''',前任[[司法院]]副院長 |- |[[石世豪]] |align="left"|[[民主進步黨]]推薦,之後民進黨撤銷推薦,副主任委員 |- |[[劉宗德]] |align="left"|[[親民黨]]推薦,副主任委員,前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 |[[李祖源]] |align="left"|親民黨推薦 |- |[[林東泰]] |align="left"|中國國民黨推薦 |- |[[劉幼琍]] |align="left"|中國國民黨推薦 |- |[[謝進男]] |align="left"|[[台灣團結聯盟]]推薦 |- |[[劉孔中]] |align="left"|中國國民黨推薦,2007年4月9日停職 |- |[[吳忠吉]] |align="left"|中國國民黨推薦,2007年4月9日停職 |} ;{{Fact|第二屆|time=2019-04-19}} {| class="wikitable" style="font-size:90% style="width:70%;text-align: center;" !width=5%|姓名 !width=30%|備註 |- !colspan="2" style="background: #ccf;"|第二屆任期:2008年8月1日—2010年7月31日 |- |'''[[彭芸]]''' |align="left"|時任[[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主任委員''',中途請辭 |- |[[陳正倉]] |align="left"|時任[[國立臺灣大學|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副主任委員 |- |謝進男 |align="left"|續任 |- |[[李大嵩]] |align="left"|時任[[國立交通大學|交通大學]]電信工程學系教授 |- |[[翁曉玲]] |align="left"|時任[[國立清華大學|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 |[[劉崇堅]] |align="left"|時任[[國立臺北大學|臺北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 |[[鍾起惠]] |align="left"|時任[[世新大學]]新聞學系教授兼主任 |} ;{{Fact|第三屆|time=2019-04-19}} {| class="wikitable" style="font-size:90% style="width:70%;text-align: center;" !width=5%|姓名 !width=30%|備註 |- !colspan="2" style="background: #ccf;"|第三屆任期:2010年8月1日—2012年7月31日 |- |colspan=2 bgcolor="#F2D5A6"|新任者<small>(任期:2010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small> |- |'''[[蘇蘅]]''' |align="left"|時任[[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大學]]新聞學系教授,'''主任委員''':2010年8月1日—2012年7月31日 |- |[[張時中]] |align="left"|時任[[國立臺灣大學|臺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 |- |[[魏學文]] |align="left"|時任[[國立暨南大學|暨南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 |- |colspan=2 bgcolor="#F2D5A6"|續任者<small>(任期:2008年8月1日—2012年7月31日)</small> |- |陳正倉 |align="left"|副主任委員 |- |翁曉玲 |align="left"| |- |鍾起惠 |align="left"| |- |劉崇堅 |align="left"| |} ;{{Fact|第四屆|time=2019-04-19}} {| class="wikitable" style="font-size:90% style="width:70%;text-align: center;" !width=5%|姓名 !width=30%|備註 |- !colspan="2" style="background: #ccf;"|第四屆任期:2012年8月1日—2016年7月31日 |- |colspan=2 bgcolor="#F2D5A6"|新任者<small>(任期:2012年8月1日—2016年7月31日)</small> |- |'''[[石世豪]]''' |align="left"|時任[[國立東華大學|東華大學]]教授,'''主任委員''' |- |[[虞孝成]] |align="left"|時任[[國立交通大學|交通大學]]教授,副主任委員 |- |[[陳元玲]] |align="left"|時任Integral Investment Holdings董事總經理,2012年10月31日請辭 |- |[[彭心儀]] |align="left"|時任[[國立清華大學|清華大學]]教授 |- |[[江幽芬]] |align="left"|時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技監,2013年元1月15日就任 |- |colspan=2 bgcolor="#F2D5A6"|續任者<small>(任期:2010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small> |- |魏學文 |align="left"| |- |劉崇堅 |align="left"| |- |colspan=2 bgcolor="#F2D5A6"|補任者<small>(任期:2014年8月1日—2016年7月31日)</small> |- |[[杜震華]] |align="left"|時任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員兼商業發展與政策研究所所長,2014年8月1日就任,2016年1月31日請辭 |- |[[翁柏宗]] |align="left"|時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秘書,2014年8月1日就任 |- |[[陳憶寧]] |align="left"|時任國立政治大學廣告系教授、傳播學院副院長,2014年8月1日就任 |} ;{{Fact|第五屆|time=2019-04-19}} {| class="wikitable" style="font-size:90% style="width:70%;text-align: center;" !width=5%|姓名 !width=30%|備註 |- !colspan="2" style="background: #ccf;"|第五屆任期:2016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 |- |colspan=2 bgcolor="#F2D5A6"|新任者<small>(任期:2016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small> |- |'''[[詹婷怡]]''' |align="left"|時任[[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主任委員''',2019年4月2日請辭 |- |[[洪貞玲]] |align="left"|時任[[國立台灣大學|台灣大學]]教授 |- |[[陳耀祥]] |align="left"|時任[[國立台北大學]]教授,2019年5月30日起代理主任委員 |- |[[郭文忠]] |align="left"|時任[[國立台北大學]]教授 |- |[[何吉森]] |align="left"|時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秘書 |- |colspan=2 bgcolor="#F2D5A6"|續任者<small>(任期:2016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small> |- |[[翁柏宗]] |align="left"|時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副主任委員,2014年8月1日就任 |- |[[陳憶寧]] |align="left"|時任國立政治大學廣告系教授、傳播學院副院長,2014年8月1日就任 |- |colspan=2 bgcolor="#F2D5A6"|補任者<small>(任期:2018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small> |- |[[翁柏宗]] |align="left"|時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2014年8月1日就任,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5月29日代理主任委員,2019年5月29日請辭 |- |[[鄧惟中]] |align="left"|時任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副教授,2018年8月1日就任 |- |[[孫雅麗]] |align="left"|時任國立臺灣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暨研究所教授,2018年8月1日就任 |} == 其他事件 == ===組織形成=== ;委員產生方式的違憲爭議 {{Fact|最早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的委員遴選方法,採用「政黨比例制」(俗稱「系爭」),立法院主要政黨主張為防止[[執政黨]]假藉「[[行政院]]提名」的名義[[壟斷]]提名權;否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與行政院新聞局無異,淪為行政院的下屬機關而非[[獨立機關]]。[[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13號》認定該制度違憲,指出立法者雖然可以對組織的任命方法作出指定,以確保組織地位超黨派,但通傳會既然在五權之中歸屬行政(中華民國沒有政府機關屬於一府五院之外),施以制衡之手段不能完全剝奪行政院的實質人事任命權,保持[[行政一體]]。而且更使立法權架空行政權,有違[[比例原則]]。|time=2019-04-19}} {{Verify source|據[[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助理教授[[廖義銘]]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立法時,民主進步黨與[[行政院]]皆強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是獨立機關,《行政院組織法》定義的行政院下屬機關並不包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因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不是行政院的下屬機關,行政院不能撤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決議<ref>徐珮君、呂志明、晏明強.[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070705/3615746/ 政院撤銷中廣股權轉讓 趙少康等7人將送辦 NCC決聲請釋憲].臺灣[[蘋果日報 (台灣)|蘋果日報]].2007-07-05</ref>。}}{{Fact|或有人主張前述說法與「憲法位階高於一般法律」原則有[[衝突]],因為政府部門不能離開「一府五院」,超府院的部門明顯違憲,而通傳會不直屬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直屬立法院又不得享有行政權力,因此即使是獨立機關也必需遵守憲法,有所依屬,事實上,此見解完全誤解的法位階理論,獨立機關不直屬行政院,其運作亦不得違反憲法與法律規定,並沒有所謂超府院的組織型式存在。行政權的運作,可以有不同的行政機關分掌行使,其有違法失職的行政行為,亦可透過行政法院給予人民救濟,並沒有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縱如大法官釋字613號解釋文,也沒有判定獨立機關的存在是違憲。|time=2019-04-19}} {{Fact|[[2007年12月]],[[立法院]][[立法院院長|院長]][[王金平]]成功說服[[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放棄政黨比例制,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修正案得以通過。修正後之第四條規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人數減為七人,任期仿照大法官,採取「交叉制」,由三年延長為四年,任期滿後可無限制連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任滿三個月前,行政院與立法院應依照程序任命新任委員。這是[[台灣團結聯盟]]提案的版本。|time=2019-04-19}} {{Verify source|2007年12月20日上午,[[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於經過「黨團會議」討論後,不再堅持原主張,使該項修正案通過。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同時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同意權應由第七屆[[立法委員]]就職後才行使,此於[[朝野協商]]時達成[[共識]],列入該項修正案。同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該項修正案。<ref>高紫綸、趙朋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朝野達成共識 委員將由立院同意後任命〉.[[銘傳大學]]傳播學院銘報即時新聞.2007-12-20</ref><ref>邱珮瑜.〈NCC組織法 藍綠達成共識 採台聯「無政黨比例」版本〉.[[東森新聞報]].2007-12-20</ref>}}{{Fact|《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違憲之事才得到補正。|time=2019-04-19}} ;行政院告通傳會 {{Fact|2007年6月27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有條件審查通過[[中國廣播公司]]股權及經營權移轉予[[趙少康]],[[行政院新聞局]]局長[[謝志偉]]指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圖利」趙少康及[[中國國民黨]]。行政院將下屬獨立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五名審議委員依圖利罪移送法辦,謝志偉與行政院[[政務委員 (中華民國)|政务委员]][[許志雄]]遭趙少康控告「加重[[誹謗]]」、「[[洩密]]」等罪。|time=2019-04-19}} ;主委、副主委的產生方式 {{Verify source|第一至第三屆主委由委員互選產生,但第四屆已由行政院長提名時指定。對於《NCC組織法》修法,改變主委產生方式,包括[[陳正倉]]、鍾起惠、翁曉玲等3名委員主張主委、副主委應由委員互選;但主委蘇蘅、張時中、魏學文及劉崇堅等4委員則同意由政院任命。陳正倉等3位委員還發表不同意見書,認為獨立機關若喪失獨立性,公正性會被質疑,由行政院長任命主委、副主委,時任執政黨就有機會透過監理媒體的獨立機關來影響媒體。<ref>李欣芳、邱燕玲、劉力仁、林嘉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28/today-fo7.htm 失職 NCC公信力蕩然無存].自由時報.2012-07-28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80100201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28/today-fo7.htm |date=2012-08-01 }}</ref>}}[[民主進步黨]]立委[[管碧玲]]質疑,過去NCC主委是委員互推,較具獨立性,現在主委由行政院長指定對獨立性確有損傷。<ref>徐珮君、黃揚明、徐毓莉.[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20727/34398009/ 政院指定主委 「NCC可以關了」].蘋果日報.2012-07-27</ref> === 重要准駁案與法案 === ;壹電視5頻道申設案 {{Main|壹電視執照申請案}} 2009年8月13日,[[壹傳媒]]傳訊網股份有限公司(後更名為: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經營「[[壹電視]]新聞台」、「壹電視娛樂台」、「壹電視電影台」、「壹電視體育台」及「壹電視資訊綜合台」5頻道。12月2日通傳會召開「以動畫方式呈現新聞節目之妥適性諮詢會議」。12月9日通傳會第331次委員會議因認定並沒有達到專業標準,因此決議不予許可「壹電視新聞台」及「壹電視資訊綜合台」。 2010年1月29日,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再度申請經營「壹電視新聞台」及「壹電視資訊綜合台」。3月19日通傳會召開「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5頻道申設內容座談會」。3月31日「壹電視電影台」決議予以許可。7月28日「壹電視體育台」決議予以許可。9月8日因綜觀其營運計畫書、歷次補正資料及該公司於審查期間與本會及社會代表之互動過程,對於其能否善盡傳播媒體之社會責任仍有疑慮,決議不予許可「壹電視娛樂台」、「壹電視新聞台」及「壹電視資訊綜合台」等3頻道。 ;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董事長、董監事及總經理變更案 {{Main|旺旺併購中時中天中視事件}} ;[[年代綜合台]]執照失效案 2010年12月22日,通傳會以年代綜合台內容充斥[[節目廣告化]]為由,通知該頻道執照失效。年代綜合台成為通傳會成立以來首家換照後因附款(解除條件)成就而導致執照失其效力的媒體,通傳會並通令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自2010年12月30日0時起,終止年代綜合台訊號之播送。撤照消息傳出,傳播、法律學者,執政與在野黨立法委員多表強烈不滿,質疑通傳會未按撤換分流程序與引用爭議法條等,以身為獨立機關而違法擴權、濫權戕害媒體。12月29日,通傳會宣布年代綜合台於2010年12月31日凌晨零時起停播。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併購中嘉案 {{Main|旺旺中時併購中嘉案}} ;4G釋照 [[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顯示,前任主委[[蘇蘅]]表示,4G釋照期程預定於2015年7月前完成。立法院另於「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三讀時提案,要求4G釋照期程提前於2014年7月前完成規劃。 通傳會第四屆委員就任之後,[[行政院]]隨即於2012年8月召開密集會議研商,擬具釋照規劃方案,並於同年9月依[[電信法]]公告「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確定於2013年12月開放[[行動寬頻業務]]的最新釋照時程。於2013年5月8日發布「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公告受理申請經營,經過40個工作天,393回合各界關注的競價作業,於2013年10月30日完成700、900、1800MHz頻段競價釋照作業,總標金高達新台幣1186.5億元。 ;電信法修正草案第九條 {{Main|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信法T9修法爭議事件}} 2013年4月24日送行政院審查,但有妨礙網路自由的爭議,後於2013年7月被行政院退審<ref>邱燕玲、劉力仁.[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17/today-life10.htm 電信法草案惹議 政院退審].自由時報.2013-07-17{{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921140449/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17/today-life10.htm |date=2013-09-21 }}</ref>。 ==參見條目== * 美國2016《[[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案]]》 == 参考文献 == {{Wikisourceshas|分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通訊傳播基本法|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電信法}} {{Reflist|2}} ==外部連結== *[https://www.ncc.gov.tw/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Zh-hant}}{{en}} *{{facebook|ncc.gov.tw|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YouTube|channel=UCG8PKx2f2xISMz7INKePJUw|通傳會NCC}} {{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DEFAULTSORT: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Category:台灣通訊]] [[Category:2006年建立政府機構|Communication]] [[Category: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C]] [[Category:通訊部門]] [[Category:臺北市中正區的政府機關|部會]] [[Category: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Category:獨立機關]] [[Category:2006年台灣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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