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交流基金會
模板:Infobox Non-profit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是中華民國辦理海峽兩岸交流所衍生的各項事務的民間組織,但因為其業務授權和指導機關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委會),實為一個半官方的機構。成立於1990年11月21日,1991年3月9日正式掛牌運行。於中國大陸和海基會的對口機構是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由於兩岸互不承認主權,因此該機構扮演關於大陸地區文書認證、應急領務等使領館職能。
歷史背景
前總統蔣經國於1987年11月2日開放台灣民眾赴中國大陸探親,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也由此衍生出海上犯罪、偷渡走私、文書查(驗)證、財產繼承、婚姻關係、經貿糾紛等諸多問題。為解決上述因兩岸民間交流而衍生之問題、並兼顧兩岸情勢,由行政院主持民間各界成立海基會,以協助中華民國政府處理与中國大陸相關的事務。
成立經過
1990年11月21日,海基會召開捐助人會議,並舉行第一屆董監事第一次聯席會議,通過《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選聘第一屆董事42人、監事6人。1990年11月26日,海基會向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申請設立許可。1991年2月8日經大陸委員會許可,並於同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辦妥財團法人登記,3月9日正式對外服務;1991年4月9日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簽訂委託契約,處理有關兩岸談判對話、文書查驗證、民眾探親商務旅行往來糾紛調處等涉及公權力之相關業務。
2012年9月27日,《海峽交流基金會組織章程》修改,將董事長從「無給職」改成得為「有給職」,海基會董事長月薪可能落在新台幣23萬到29萬元之間[1]。
會址
名稱 | 地址 | 介紹 |
---|---|---|
海基會第一代會本部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01號(台塑大樓) | |
海基會第二代會本部 |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7樓(宏泰世紀大樓) | |
海基會第三代會本部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台北捷運模板:文湖線大直站3號出口旁) | 共建有地上9層、地下2層,遷入日期為2012年4月9日。 |
組織
- 董事會
- 監事會
- 董事長(1人,有給職)
- 副董事長(1人,有給職)
- 秘書長(1人,有給職)
- 副秘書長(3人,有給職)
- 主任秘書(1人,有給職)
- 參事(1人,有給職)
- 主任秘書(1人,有給職)
- 副秘書長(3人,有給職)
- 秘書長(1人,有給職)
- 副董事長(1人,有給職)
- 董事長(1人,有給職)
- 單位
文教處
兩岸教育、藝文、大眾傳播、宗教、科技、交通、旅行之交流、協調、聯繫及處理。 兩岸教育、藝文、大眾傳播、宗教、科技、交通、旅行及相關議題協商與研究。 兩岸教育、藝文、大眾傳播、宗教、科技、交通、旅行之資訊蒐集及諮詢服務。 大陸地區臺商子女、臺商學校教職員、赴大陸就學之臺灣地區人民、來臺灣就學之大陸地區人民之聯繫及服務。 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停留權益保障及兩岸人民往來與人身安全之協調、聯繫及處理。 兩岸天然災害賑災協處。 其他有關事項。
經貿處
兩岸經濟、產業、財稅、金融、農漁業之交流、協調、聯繫及處理。 兩岸經濟、產業、財稅、金融、農漁業之議題協商與研究。 臺商人身安全與經貿糾紛之協調、聯繫及處理。 臺商在大陸地區從事經貿活動及陸資來臺之聯繫與服務。 兩岸經貿資訊之蒐集與諮詢服務。 其他有關事項。
法律處
兩岸文書驗證及查證。 兩岸文書送達、調查證據及相關行政、司法協助事項。 兩岸民事糾紛、犯罪防制及所涉人身安全之協調、聯繫及處理。 兩岸食品安全、醫藥衛生及勞動事項之交流、協調、聯繫及處理。 兩岸法律交流與大陸地區法規之蒐集及諮詢服務。 兩岸協商與會談規劃、聯繫及處理。 其他有關事項。
綜合處
大陸情勢與兩岸關係之資訊蒐集、研析、民調、企劃及出版。 與國內外研究機構、專家、學者聯繫、交流及合作。 國會聯絡及服務。 公共關係及外賓之聯繫、接待。 文宣規劃執行及國內外宣達。 媒體聯繫、新聞發布及輿情反應。 資訊之規劃、執行及維護。 會務人員研習、訓練。 其他有關事項。
秘書處
董事會相關事宜。 重要會議議事及決議事項管考。 辦公廳舍營繕及管理事宜。 出納、採購、稽核、財產及其他事務管理。 印信、文書、電務、郵務及檔案管理。 通訊之規劃、執行及維護。 機要事務。 本會災害防救之聯繫及安全防護。 其他有關事項。
人事室
組織編制、任免、遷調及其有關事項 考核、獎懲、考績(成)及其有關事項 待遇、福利、保險、退休、撫卹及其有關事項 人事資料管理及其有關事項
會計室
預算編製、財務統計及其有關事項 原始憑證審核、編具記帳憑證及其有關事項 會計制度設計事項 決算編報及其有關事項 機關團體所得稅及其有關事項
中區服務處
大陸地區文書驗證事項 兩岸交流事務之諮詢服務事項 其他經核定之交辦事項
南區服務處
大陸地區文書驗證事項 兩岸交流事務之諮詢服務事項 其他經核定之交辦事項
歷任董事長
任別 | 姓名 | 就職時間 | 卸任時間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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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 | |||||
1 | 辜振甫 | 1990年11月21日 | 2005年1月3日 | 任內病逝。迄今任期最長的董事長。 | |
代理 | 劉德勳 | 2005年1月3日 | 2005年6月11日 | 陸委會副主委兼海基會副董事長代理 | |
2 | 張俊雄 | 2005年6月11日 | 2007年5月18日 | ||
3 | 洪奇昌 | 2007年7月12日 | 2008年5月26日 | ||
4 | 江丙坤 | 2008年5月26日 | 2012年9月26日 | ||
5 | 林中森 | 2012年9月27日 | 2016年5月19日 | ||
代理 | 陳德新 | 2016年5月20日 | 2016年9月12日 | 科技部常務次長代理 | |
6 | 田弘茂 | 2016年9月12日 | 2018年3月27日 | 前任外交部長、駐英代表 | |
7 | 張小月 | 2018年3月27日 | 現任 | 前任外交部次長、陸委會主委 |
兩會協商談判
辜汪會談
模板:Main 1993年4月29日,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和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在新加坡舉行兩會第一次會談。雙方簽署包括《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及《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及《辜汪會談共同協議》。
焦唐會談
1994年1月31日到2月5日、1994年8月4日至8月7日,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焦仁和與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先後在北京、台北進行二度焦唐會談,就如何落實「辜汪會談共同協議」及後續事務性協商問題進行會談。
兩岸兩會高層會談
- 第一次陳江會談
模板:Main 於2008年6月12日在北京-釣魚台賓館舉行,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北京舉行協商談判,針對多項攸關兩岸交流議題達成共識,包括兩岸包機直航、大陸游客來台等,並將推動兩岸合作在台灣海峽海域探勘開發油田。完成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
2008年6月12日
- 第二次陳江會談
模板:Main 於2008年11月4日在臺北-圓山飯店舉行。,再度由陳雲林與江丙坤領銜於台北圓山飯店舉行協商談判,針對兩岸包機直航新航線及增加班次與航點、兩岸海運直航、全面通郵、食品安全管理機制,以及面對世界金融風暴兩岸如何應對等問題進行協商。完成簽署《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食品安全协议》等四个协议。
- 第三次陳江會談
模板:Main 於2009年4月26日在南京-紫金山莊舉行,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南京举行两岸协商谈判,针对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两岸定期航班、两岸金融合作等议题进行协商。完成簽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三项协议。
- 第四次陳江會談
模板:Main 於2009年12月22日在臺中-裕元花園酒店舉行。完成簽署《海峽兩岸標準檢測及認驗證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農產品檢驗檢疫協議》。
- 第五次陳江會談
模板:Main 於2010年6月29日在重慶-索菲特酒店舉行。完成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及《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
- 第六次陳江會談
模板:Main 於2010年12月16日在臺北-圓山飯店舉行。僅簽訂《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並決定成立協議落實的檢討機制,但在經濟合作方面仍無法達成共識。
- 第七次陳江會談
模板:Main 於2011年10月19日在天津-天津迎賓館舉行。完成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
- 第八次陳江會談
模板:Main 於2012年8月9日在臺北-圓山飯店舉行,完成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另共同發表了「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
於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上海東郊賓館舉行。由海協會會長陳德銘與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在上海東郊賓館共同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於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2月27日在圓山飯店順利完成,雙方簽署《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定》與《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定》,就兩會協商的有關事項交換了意見,並確定了兩會下一次會談議題。
兩岸溝通機制暫停
2016年5月20日蔡英文上任總統後,因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引起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滿,以致兩岸溝通機制遭中斷。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證實已經暫停與臺灣的陸委會及海基會方面一切溝通往來。[2]
參考資料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 ↑ 王文萱.林中森掌海基會 從無給職變月薪30萬?綠委:濫權自肥.ETtoday.2012-09-27
- ↑ 模板:Cite 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