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裕仁,男,前花蓮縣教育處長。
2022年11月3日,監察院3日表示,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前處長李裕仁辦理工程採購案,未盡監督職責,洩露招標相關文件、收受賄賂,更接受得標廠商的招待,前往有女子陪侍酒店,事證明確,情節重大,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監察院1日審查通過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