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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大法官黃虹霞.jpg|200px|thumb|right]] '''黃虹霞'''(1954年),女,司法院大法官。 丈夫[[陳國儀]]為是前文建會主委[[陳奇祿]]的兒子。 黃虹霞來自農家,靠著苦讀考上台大法研所,畢業後進入萬國法律事務所執業,經常做公益辯護,曾經手多件備受社會關注的案件。2015年4月[[馬英九]]總統接見大法官被提名人,黃虹霞是首位獲得總統提名大法官的執業律師。 在萬國法律事務所執業超過35年,自1995年第一件公益辯護案件(計程車之狼案)伊始,處理若干公益辯護案件:包括一件高先生的案件(促使 經濟部修改公司登記作業中的董監事登記,避免不知情之人被登記為董監事而擔負董監事之稅務等行政責任)、[[白曉燕]]案相關之殉職曹警官之遺腹子認祖歸宗案(第一件不經訴訟即經由DNA鑑定獲准為生父曹先生之戶籍登記)、運動國手[[古金水]]先生平反案、[[江國慶]]先生平反案及為馬祖劉縣長死後辯護案(第一件獲准為被告死亡後辯護之案例,且獲實質平反),后豐大橋命案涉案被告平反案。 == 學歷 ==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 *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 萬華女中 * 敦化國小 * 司法官特考(1977年) == 經歷 == * [[司法院大法官]]<br><small>提名人:[[馬英九]]</small>(2015年10月1日)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第八屆調解委員(2015/01-2015/09)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法規及業務諮詢小組委員(2013/09-2015/09)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實務教師(2013/02-2014/07) * 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2011/02-2015/09)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成員(2010/10-2015/09) * 臺灣高等法院調解委員(2007/06-2015/09) * 永豐金融控股公司董事(2006/02-2008/06) * 國際婦女法學會中華民國分會第八屆理事長(2004/11-2006/11) * 第一金(原建弘)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監察人(2001/04-2005/05) *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1993/08-1996/08) * 臺北律師公會常務監事(1990/04-1993/04) * 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 == 主要著作 == * 期刊或研討會論文:數十篇,主要刊登於《萬國法律雜誌》 {{司法院大法官}} [[分類:司法院大法官]] [[分類:國立臺灣大學校友]] [[分類: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校友]] [[分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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