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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 ===選舉爭議=== 2006年高雄市長選舉,候選人[[黃俊英]]陣營涉嫌在遊覽車上發放「走路工」,黃柏霖在記者會力挺黃俊英,並發重誓絕未授意租遊覽車和發放「走路工」,否則辭去議員之職。<ref>{{cite news | work=大紀元 | title=疑涉發放走路工 黃柏霖:若涉賄選即辭職 | author=陳朝福|url=http://www.epochtimes.com/b5/6/12/11/n1553349.htm }}</ref> 2007年2月,高雄地檢署偵結高雄市長大選「走路工案」,排除陳菊陣營自導自演,[[黃俊英]]、黃柏霖也不知情。全案肇因「黃俊英競選總部雲林縣後援會」執行長蘇萬基,因擔心所屬後援會在黃的造勢晚會動員人數不足,有失面子,才託同鄉楊慶德委請「古意」古鋅酩幫忙動員;而走路工發放,則屬古某和另一被告「黑松」蔡能祥個人犯行,檢方因此僅起訴古、蔡二人違反選罷法。<ref>{{cite news | work=自由時報 | title=走路工案偵結 非菊營自導自演 | author=黃建華|url=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14633 }}</ref> ===浮報助理費=== 2011年,[[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高雄市議員涉嫌以不實助理名單申報助理費案,其他議員助理資料中,竟然有中風的病人、甚至是不識字的民眾,疑似有議員以人頭,來領取一個月24萬元的助理費。承辦檢察官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雄市議員20人<ref>{{cite news | work=今日傳媒 | title=高市20議員浮報助理費遭起訴 認定2關鍵點 |url=http://www.nownews.com/2011/05/19/91-2713669.htm }}</ref>。2015年1月高雄高分院認定包括現任議長[[康裕成]]及前任議長[[許崑源]]等人有罪,各依偽造公文書判刑2月至1年10月不等,均得易科罰金定讞。被判有罪定讞的20名現任及卸任市議員包括[[民進黨]]籍[[康裕成]]、黃淑美、[[李喬如]]、[[蕭永達]]、林宛蓉,[[親民黨]]籍吳益政,以及前議員[[莊啟旺]]、童燕珍、王齡嬌、[[藍星木]]、藍健菖、黃添財、戴德銘、楊色玉、蔡媽福、曹明輝、林崑山。<ref>{{cite news | work=蘋果日報 | title=詐領助理費 高市議長等9議員判刑定讞 |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15/542605/}}</ref><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FC1xkQ2hvj4 浮報助理費案 高檢傳喚多位議員]</ref> ===電子郵件宣傳=== 以廣發電子郵件的方式作政治宣傳<ref>[http://allenplay.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_23.html </ref>,非高雄地區人士也收到過電子郵件<ref>[http://www.google.com.tw/search?q=%E9%BB%83%E6%9F%8F%E9%9C%96+%E5%9E%83%E5%9C%BE%E4%BF%A1&hl=zh-TW&meta=lr=lang_zh-TW&start=0&start=0&ie=utf-8&oe=utf-8 黃柏霖 Google 搜尋]</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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