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鳳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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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鳳仙

)是中華民國法官,監察院第四届(2008-2014)和第五届监察委员。

高鳳仙获台灣大學法學士、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碩士。她曾任台東及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自1998年8月12日起任高等法院法官。自1996年至2004年間,先後起草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修法條文、連續性暴力修法條文。2007年8月1日「台灣防暴聯盟」正式立案後,擔任創會理事長。[1]。2008年获得总统马英九提名任第四届监察委员,2014年获得连任第五屆監察委員[2]。2011年經內政部評選為「建國百年女性群像人物」[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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