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出自台灣選舉維基百科 VoteTW
於 2019年7月10日 (三) 13:52 由 Votetw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已建立頁面,內容為 "{{中華民國政府部門基礎資訊 |部門名稱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外文名稱 = Kaohsiung City Police Department |外文語言 =…")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模板:中華民國政府部門基礎資訊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簡稱高雄市警察局高雄市警局高市警局),為高雄市最高警察行政機關,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高雄市政府,民國99年12月底高雄縣市合併直轄市成立,負責高雄市內治安之維護及市內所有警察行政、人事、教育及訓練等事務,[1][2][3]警察局局本部設於前金區中正四路。 下轄三民第一、三民第二、新興、苓雅、左營、楠梓、鼓山、鹽埕、前鎮、小港、鳳山、林園、仁武、旗山、六龜、岡山、湖內 等17個分局。[4]

歷史沿革

高雄日治時代時設有東、西、水上及消防警察署,1945年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後繼續沿用,直至同年11月8日正式成立高雄市警察局。1946年,高雄市警察局下轄分局改設為第一分局、第二分局、水上分局消防隊。1958年7月1日便晉升為乙種編制警察局,並增設兩個分局。[5]

1970年7月1日,高雄市警察局再升為臺灣唯一甲種編制警察局,下轄七個分局;[6]1979年7月1日又升格為直轄市,高雄市警察局改名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至今。2003年1月1日,高雄縣警察局因組織編制修正,而正式更名為「高雄縣政府警察局」。

2005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仿效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成立騎警隊,為中華民國警察史上第二支騎警隊。[7]2010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原高雄縣政府警察局之轄區併入本局,目前總計設有17個分局、3個大隊、4個隊,但仍名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8]

局內單位

  • 行政科
  • 保安科
  • 訓練科
  • 後勤科
  • 防治科
  • 保防科
  • 外事科
  • 犯罪預防科

  • 秘書室
  • 督察室
  • 公共關係室
  • 資訊室
  • 法制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直屬大隊/隊/中心

分局

共17個分局。[9]

分局名稱 編制警察員額 轄區 人口 面積 創立時間 分駐(派出所) 網址
新興分局 356名 新興區前金區 81,070人 3.8337平方公里 第一分局,1979年7月1日新興分局 中正三、中山、五福二、自強、前金 新興分局
鹽埕分局 154名 鹽埕區 25,836人 1.4161平方公里 第二分局,1979年7月1日鹽埕分局 五福四、建國四、七賢 鹽埕分局
左營分局 333名 左營區 195,459人 19.3888平方公里 第三分局,1979年7月1日左營分局 左營、博愛四、四海、文自、新莊、啟文、舊城 左營分局
楠梓分局 256名 楠梓區 177,818人 25.8276平方公里

原屬左營分局轄區;1995年10月20日楠梓分局

楠梓、加昌、右昌、後勁、翠屏 楠梓分局
鼓山分局 303名 鼓山區旗津區 164,143人 16.2097平方公里 第四分局,1979年7月1日鼓山分局 鼓山、龍華、內惟、新濱、中洲、旗津 鼓山分局
苓雅分局 348名 苓雅區 177,442人 8.1522平方公里 第五分局,1979年7月1日苓雅分局 福德二、凱旋、三多、民權、成功 苓雅分局
三民第一分局 309名 三民區西41個里 84,890人 10.8600平方公里 第六分局,1979年7月1日三民分局,1994年8月6日三民第一分局 三民、哈爾濱、十全、長明 三民第一分局
三民第二分局 349名 三民區東45里 263,432人 8.9266平方公里 1994年8月6日三民第二分局 鼎山、陽明、鼎金、民族、覺民 三民第二分局
前鎮分局 316名 前鎮區 194,602人 19.1207平方公里 第七分局,1979年7月1日前鎮分局 一心、瑞隆、草衙、前鎮、復興 前鎮分局
小港分局 271名 小港區 156,188人 41.2061平方公里

原屬林園分局轄區;1978年3月1日高雄縣警察局小港分局,1979年7月1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

小港、大林、高松、桂陽、漢民、 小港分局
鳳山分局 493名 鳳山區 352,959人 26.7590平方公里 鳳崗、成功、文山、埤頂、五甲、新甲、忠孝、過埤、南成 鳳山分局
林園分局 292名 林園區大寮區 180,952人 103.3297平方公里 原屬鳳山分局轄區;1958年7月1日林園分局 林園、港埔、中芸、昭明、忠義、中庄、大寮、大發 林園分局
仁武分局 287名 仁武區大樹區鳥松區大社區 200,862人 154.2394平方公里 原屬鳳山分局轄區 仁武、澄觀、大華、仁美、九曲、溪埔、大社、大樹、鳥松 仁武分局
旗山分局 264名 旗山區美濃區內門區杉林區甲仙區 114,353人 538.3038平方公里 建國、大洲、嶺口、旗尾、圓潭、吉東、龍肚、廣興、中埔、合森、中壇、溝平、廣福、里關、茄興、美濃、內門、杉林、甲仙 旗山分局
六龜分局 222名 六龜區茂林區那瑪夏區桃源區 23,277人 1570.1279平方公里 原屬旗山分局轄區 義寶、寶來、荖濃、建山、新威、森濤、寶山、萬山、多納、森山、高中、復興、梅蘭、民權、達卡努瓦、民治、梅山、拉芙蘭、表湖、茂林、那瑪夏、桃源、森山檢查哨、高中檢查哨 六龜分局
岡山分局 367名 岡山區燕巢區橋頭區梓官區彌陀區永安區 235,807人 188.2630平方公里 壽天、前峰、甲圍、鳳雄、深水、嘉興、赤崁、舊港、橋頭、燕巢、梓官、彌陀、永安 岡山分局
湖內分局 272名 湖內區路竹區茄萣區田寮區阿蓮區 150,553人 211.6553平方公里 原屬岡山分局轄區;1958年7月1日設立路竹分局,1987年6月30日遷址更名為湖內分局 湖內、湖街、竹滬、一甲、砂崙、崇德、蛙潭、古亭、路竹、茄萣、阿蓮、田寮 湖內分局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

歷任局長

代表直轄市警局長的警察機關首長旗

本表列出高雄市升格為直轄市後及高雄縣高雄市縣市合併後的歷任局長。

任次 姓名 就任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直轄市)局長
1 李惟喬 1979年7月1日 1981年2月18日 臺南市警察局局長,改制後首任局長

後轉任國家安全局設計委員

2 陳舉籌 1981年2月18日 1981年9月20日 臺灣省警察學校教育長

1981年8月22日因三義空難殉職

3 季錫斌 1981年9月20日 1984年12月1日 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總隊長

後調任臺灣警察學校校長

4 廖兆祥 1984年12月1日 1987年3月1日 臺中市警察局局長

後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5 黃其昆 1987年3月1日 1988年3月1日 臺南市警察局局長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6 姚高橋 1988年3月1日 1992年10月1日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後調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

7 余玉堂 1992年10月1日 1995年5月12日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局長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8 王 郡 1995年5月12日 1997年10月3日 刑事警察局局長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9 謝銀黨 1997年10月3日 2001年2月16日 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10 洪勝堃 2001年2月16日 2003年7月23日 內政部警政署主任秘書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11 謝秀能 2003年7月23日 2004年7月30日 內政部警政署主任秘書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12 蔡以仁 2004年7月30日 2007年8月10日 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總隊長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13 蔡俊章 2007年8月10日 2010年12月24日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縣市合併後)局長
1 蔡俊章 2010年12月25日 2012年4月19日 內政部警政署主任秘書

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2 黃茂穗 2012年4月19日 2015年1月16日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屆齡退休

3 陳家欽 2015年1月16日 2017年9月20日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

後陞任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4 何明洲 2017年9月21日 2018年7月16日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

因生涯規劃任內提前退休

5 李永癸 2018年7月16日 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

治安

高雄市警政統計年報 2017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縣市合併改制,成為大高雄都。民國 106 年底高雄市土地面積共為 2,951.8524 平方公里;共有 17 個警察分局,其中以六龜分局570.1279 平方公里最大,占全市面積 53.19%,旗山分局 538.3038平方公里占 18.24%次之,而鹽埕分局 1.4161 平方公里最小,僅占全市面積 0.05%。[10]

高雄市 106 年底現住人口數計 2,776,912 人;其中男性 1,375,515 人,女性 1,401,397 人;各分局轄區人口數以鳳山分局 359,120 人最多,三民二分局 263,988 人次之,六龜分局 22,311 人最少。民國 106 年底高雄市人口密度為 941 人;各分局轄區人口密度以三民二分局 29,573 人最高,六龜分局 14 人最低。民國 106 年底高雄市性比例為 98.15;各分局轄區性比例以六龜分局 112.10 最高,新興分局 92.11 最低。[10]

民國 106 年底高雄市共設 17 個警察分局,計 22 個分駐所、113 個派出所、2 個檢查哨、2,275 個警勤區。總局共設 8 科(行政、保安、訓練、後勤、防治、外事、保防及犯罪預防科)、9 室(秘書、督察、公共關係、資訊、法制、會計、統計、人事及政風室)、3 中心(勤務指揮中心、民防管制中心及刑事鑑識中心)、3 大隊(刑事警察大隊、保安警察大隊及交通警察大隊)及 4 隊(少年警察隊、婦幼警察隊、捷運警察隊及通信隊)[10]


全般刑案:民國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處理刑事案件發生 30,442 件,破獲 27,478件,破獲率 90.26%;與上(105)年相較,發生數增加 2,279 件(+8.09%),破獲數增加 2,714 件(+10.96%),破獲率增加 2.33 個百分點。犯罪時鐘為每 17 分 16 秒發生一件刑案;刑事案件犯罪率為每 10 萬人口發生1,095.77 件,較上(105)年增加 82.40 件;犯罪人口率為每 10 萬人口有嫌疑犯 1,133.53 人,較上(105)年增加 99.94 人[10]

竊盜:民國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處理竊盜案件發生 6,893 件,破獲 5,830 件,破獲率 84.58%;與上(105)年相較,發生件數減少 252 件(-3.53%),破獲數增加 50 件(+0.87%),破獲率增加 3.68 個百分點。犯罪時鐘為每 1時 16 分 15 秒發生一件竊盜案;竊盜案件犯罪率為每 10 萬人口發生 248.12件,較上(105)年減少 8.97 件;犯罪人口率為每 10 萬人口有嫌疑犯 132.75人,較上(105)年減少 7.08 人[10]

暴力犯罪:暴力犯罪包括故意殺人強盜搶奪擄人勒贖、重大恐嚇取財重傷害強制性交等案件。民國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處理暴力犯罪發生 183件,破獲 192 件,破獲率 104.92%;與上(105)年相較,發生件數增加 2件(+1.10%),破獲數增加 2 件(+1.05%),破獲率減少 0.05 個百分點。犯罪時鐘為每 1 日 23 時 52 分 8 秒發生一件暴力犯罪;暴力犯罪犯罪率為每 10 萬人口發生 6.59 件,較上(105)年增加 0.08 件;犯罪人口率為每 10萬人口有嫌疑犯 8.93 人,較上(105)年增加 0.58 人。嫌疑犯職業別:民國 106 年全般刑案嫌疑犯共計 31,491 人,以「駕駛及移運設備操作人員、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8,857 人(占8.13%)居首,「無職業」 7,854 人(占 24.94%)次之,「服務(不含保安)工作人員、銷售及展示工作人員」6,158 人(占 19.55%)再次之。嫌疑犯教育程度別:民國 106 年全般刑案嫌疑犯以「高中(職)」19,023人(占 60.41%)居首,「國中」7,438 人(占 23.62%)居次[10]

兒童及少年嫌疑犯人數:民國 106 年兒童及少年嫌疑犯人數計 1,243人,較上年增加 50 人(+4.19%),刑案別以涉嫌竊盜案件 237 人(占19.07%)最多、詐欺案件 182 人(占 14.64%)次之。其中男性 1,077人(占 86.65%),女性 166 人(占 13.35%)。年齡別以 17 歲以上未滿 18 歲者 399 人(占 32.10%)最多、16 歲以上未滿 17 歲者 319人(占 25.66%)次之。職業別以學生 767 人(占 61.71%)最多、無職業者 212 人(占 17.06%)次之。教育程度別以高中(職)648 人(占52.13%)最多、國中 534 人(占 42.96%)居次[10]

(三)經濟案件:民國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共查獲經濟案件 113 件,較上(105)年減少95 件(-45.67%),其中以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 51 件(占 45.13%)最多,其次為違反金融案件 45 件(占 39.82%)。(四)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民國 106 年高雄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共有 656 件,與上(105)年比較增加 108 件(+19.71%),以妨害善良風俗 389 件(占 59.30%)最多,妨害安寧秩序 177 件(占 26.98%)次之[10]

交通

民國 106 年高雄市共發生 A1 類道路交通事故 136 件,較上(105)年減少24 件(-15%),其中死亡 137 人,受傷 58 人。按肇事責任車種別以機車59 件(占43.38%)最多,自用小客車 36 件(占 26.47%) 次之。按道路型態別以直路 66 件(占 48.53%)最多,交叉路 63 件(占 46.32%)次之。按肇事時間別以 16-18 時發生 20 件(占 14.71%)最多,14-16 時發生 17 件(占 12.5%)次之[10]

保安

民國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處理集會遊行發生數總計 218 件,較上(105)年減少 2件(-0.91%),其中室外集會 182 件、室外遊行 36 件;實際平均每次集會遊行時間 2 小時 27 分,使用警力共計 10,618 人次[10]

行政業務

民國 106 年高雄市各分局轄區總計取締攤販 66,034 件,較上(105)年減少 3,877 件(-5.55%),其中勸導 56,859 件、罰鍰 7,143 件、沒入攤架1,739 件及拆除攤架 293 件;而取締攤販人數計 66,034 人,較上(105)年減少 3,877 人(-5.55%)[10]

民防

民國 106 年底高雄市防空避難設備容量總計 11,308,380 人,較上(105)年底容量增加 133,919 人(+1.20%),其中地下室計有 48,363 個、容量11,302,961 人,防空洞 46 個、容量 3,819 人,緊急避難所 1 個、容量 1,600人[10]

婦幼

民國 106 年高雄市各分局轄區共計受理家庭暴力案 9,603 件,較上(105)年增加 1,071 件(+12.55%);其中聲請保護令 1,762 件,核發保護令 2,717件,執行保護令 3,091 次,違反保護令 499 件,逮捕現行犯 245 人次,交保、飭回 212 人次[10]

人事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106 年底現有公務人員 6,917 人,其中警察人員 6,557 人(占 94.80%),一般行政及技術人員 360 人(占 5.20%)。學歷別以專科畢業者 2,775人(占 40.12%)最多,大學畢業(含軍校、警校有學位者)2,168 人(占 31.34%)次之,另具博士學位者 9 人、碩士 445 人、高中職畢業 1,511 人及國中畢業(及其他)9 人[10]。 平均年齡 41.60 歲,年齡別以 45-49 歲 2,049 人(占 29.62%)最多,40-44 歲 1,022 人(占 14.78%)次之[10]

相關條目

模板:Portal box

參考來源

外部連結

模板:Commons category

模板:高雄市政府所屬機關 模板:中華民國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