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馬永成 的原始碼
←
馬永成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由於以下原因,您無權編輯此頁面: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管理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弊案纏身== 2006年以來,馬永成受到[[泛藍|在野黨]][[立法委員]]的強烈批評,被指控涉及多宗[[陳水扁家庭密帳案|弊案]]。2006年6月1日,受[[台開案]]陳水扁[[權力下放]]影響,辭去總統府副秘書長一職。2006年11月3日,因[[國務機要費案]]被起訴。2008年11月4日,因國務機要費案列為被告,並遭到收押。 2008年12月9日,[[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以馬永成已經充分說明相關問題,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合議庭裁准以新台幣五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聯合報]]97.12.10)。 2009年9月11日,因國務機要費、洗錢、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四大弊案以及追加起訴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馬永成20年[[有期徒刑]],罪名包括《[[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侵佔公有財物」、[[偽造文書]]等<ref>{{cite web|url=http://www.nownews.com/n/2009/09/11/787570|publisher=nownews|date=2009-09-11|title=911宣判/馬永成判20年 沈富雄:沒撈多少好處,不值}}</ref>。 2014年8月29日,特偵組表示,總統府公文佚失案中,馬永成無具體犯罪事證,因此予以簽結<ref>{{cite web|url=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408290128-1.aspx|publisher=中央社|date=2014-08-29|title=總統府公文佚失案 特偵簽結}}</ref>。 2015年1月5日貪汙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二審改判馬永成無罪,僅依偽造文書罪判刑8個月、緩刑3年<ref>{{cite web|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05/533888/|publisher=蘋果日報|date=2015-01-05|title=阿扁回家了 那「阿扁們」呢?}}</ref>。 2016年6月2日,馬永成在[[TVBS]]網路新聞中心的專訪中說,他確實很難撇清自己與綠營的關係,他自認無論做什麼事都會有爭議,外界對他的印象「都留在過去」,但他已離開政治圈10年,他經商沒能耐、教書沒資格、更沒打算重返政壇<ref>{{cite news|author=楊舒媚|title=任網媒副社長 馬永成:我沒打算回政治圈|url=http://news.tvbs.com.tw/politics/656977|agency=TVBS新聞|date=2016-06-02|accessdate=2017-04-16}}</ref>。 2016年7月15日,網路媒體《[[上報]]》正式上線,馬永成為首任副社長<ref>{{cite news|author=政治中心|title=扁大將馬永成重出江湖 將任新媒體《上報》副社長|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02/876551|publisher=蘋果日報|date=2016-06-02}}</ref>。
返回到「
馬永成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建立帳號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