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欽」: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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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欽'''(?年?月?日),男,生於?,[[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陳家欽'''(?年?月?日),男,生於?,[[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2020年3月27日,警政署長陳家欽被檢舉假造公文非法任用祕書幕僚人員,被內政部政風處依偽造文書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審核認為,原函送內容所指事證不具體、程序不完備,退回內政部政風處再詳查。行政院長[[蘇貞昌]]28日表示,內政部長[[徐國勇]]把署長移送法辦事前未告知。警政署長[[陳家欽]]之前因為秘書[[張博鈞]]升遷案驚動政壇,接著又被踢爆署長室3位專員掛名刑事局職缺,面對新冠肺炎疫情日趨嚴峻,全國員警積極投入防疫工作,即便如此,內政部在經過政風調查後,認為事涉及警政紀律與全國士氣,非同小可,正式將全案移送北檢偵辦,而此舉也在國內警政史上創下了署長因案被調查的首例。內政部此次以涉嫌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檢調偵辦的名單共有5人,除了陳家欽外,還包括警政署人事室主任[[張淑芳]]、署長辦公室專員[[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陳家欽被舉發的人事爭議始於辦公室秘書張博鈞曾酒駕致人受傷,但他仍堅持拔擢。張博鈞2018年在高雄市涉嫌酒後駕車撞傷民眾,事後警政署震怒下令懲處調到刑事局擔任偵查正,但今年1月他卻被拔擢調升2線4星專員,甚至重回警政署署長室服務。對於張博鈞酒駕肇禍到升任專員時間不到2年,與一般警員酒駕肇事後動輒記過調地列教育輔導對象,甚至品操遭註記無法擔任重要警職淒慘下場差異甚多,消息一出後立刻引發外界抨擊與警界反彈,警政署在2月10日晚間也緊急做出處置,認為此人事任命確有爭議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宣布註銷張博鈞調升的人事令。根據內政部接獲舉報指出,陳家欽的署長辦公室秘書吳正傑 、渠正慈、王文助3人,以「職務歷練」為由調動至刑事警察局,警政署在發布此3人為刑事警察局2線3星警務正後,沒過多久,又再發文全國海選徵調署長辦公室2線4星專員,而這三人最後也雀屏中選,接著警政署又發函刑事局要求三人繼續支援署長辦公室,人事主任張淑芳涉嫌偽造文書與違反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而陳家欽就是參與實施這個偽造公文書的構成要件行為,「張淑芳預謀規劃短期內徵調署長辦公室專員職缺,明知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三人捏造不實職務報告,但又配合簽辦公文送給陳家欽核定發布,損害到原先既有存記調至刑事局服務的員警權益」。


== 學歷 ==
== 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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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歷 ==
== 經歷 ==
*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2017年9月21日-)<br><small>內政部長:[[徐國勇]],前任:[[陳國恩]]</small>
*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2017年9月21日-)<br><small>內政部長:[[徐國勇]],前任:[[陳國恩]],副署長:[[劉柏良]]、[[蔡蒼柏]]、[[黃宗仁]]</small>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2015年1月16日-2017年9月20日)<br><small>市長:[[陳菊]],前任:[[黃茂穗]],繼任:[[何明洲]]</small>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2015年1月16日-2017年9月20日)<br><small>市長:[[陳菊]],前任:[[黃茂穗]],繼任:[[何明洲]]</small>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

於 2020年3月29日 (日) 13:50 的最新修訂

陳家欽(?年?月?日),男,生於?,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2020年3月27日,警政署長陳家欽被檢舉假造公文非法任用祕書幕僚人員,被內政部政風處依偽造文書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審核認為,原函送內容所指事證不具體、程序不完備,退回內政部政風處再詳查。行政院長蘇貞昌28日表示,內政部長徐國勇把署長移送法辦事前未告知。警政署長陳家欽之前因為秘書張博鈞升遷案驚動政壇,接著又被踢爆署長室3位專員掛名刑事局職缺,面對新冠肺炎疫情日趨嚴峻,全國員警積極投入防疫工作,即便如此,內政部在經過政風調查後,認為事涉及警政紀律與全國士氣,非同小可,正式將全案移送北檢偵辦,而此舉也在國內警政史上創下了署長因案被調查的首例。內政部此次以涉嫌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檢調偵辦的名單共有5人,除了陳家欽外,還包括警政署人事室主任張淑芳、署長辦公室專員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陳家欽被舉發的人事爭議始於辦公室秘書張博鈞曾酒駕致人受傷,但他仍堅持拔擢。張博鈞2018年在高雄市涉嫌酒後駕車撞傷民眾,事後警政署震怒下令懲處調到刑事局擔任偵查正,但今年1月他卻被拔擢調升2線4星專員,甚至重回警政署署長室服務。對於張博鈞酒駕肇禍到升任專員時間不到2年,與一般警員酒駕肇事後動輒記過調地列教育輔導對象,甚至品操遭註記無法擔任重要警職淒慘下場差異甚多,消息一出後立刻引發外界抨擊與警界反彈,警政署在2月10日晚間也緊急做出處置,認為此人事任命確有爭議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宣布註銷張博鈞調升的人事令。根據內政部接獲舉報指出,陳家欽的署長辦公室秘書吳正傑 、渠正慈、王文助3人,以「職務歷練」為由調動至刑事警察局,警政署在發布此3人為刑事警察局2線3星警務正後,沒過多久,又再發文全國海選徵調署長辦公室2線4星專員,而這三人最後也雀屏中選,接著警政署又發函刑事局要求三人繼續支援署長辦公室,人事主任張淑芳涉嫌偽造文書與違反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而陳家欽就是參與實施這個偽造公文書的構成要件行為,「張淑芳預謀規劃短期內徵調署長辦公室專員職缺,明知吳正傑、渠正慈、王文助三人捏造不實職務報告,但又配合簽辦公文送給陳家欽核定發布,損害到原先既有存記調至刑事局服務的員警權益」。


學歷

經歷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