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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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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參與 == === 反對少數財團把持新聞媒體 === 鄭秀玲與臺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林麗雲、洪貞玲、臺大經濟系林惠玲、臺大國家發展所劉靜怡等學者參與公聽會,持續聯名投書警告指出,旺中集團、[[中信集團]]、[[國泰金控]]、外資([[東森新聞]])等少數財團的跨媒體收購將進一步收購[[新聞媒體]],及該集團旗下頻道遭中國官方[[置入性行銷|新聞置入]]等問題,並強調加快媒體反壟斷法立法進程之必要、<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1031/33779773/ 系統平台對言論多元有影響嗎], [[蘋果日報 (台灣)|蘋果日報]], 2011年10月31日</ref><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24/34180790/ 反巨獸 6學者列12理由 購併若過 恐成「一言堂」], [[蘋果日報 (台灣)|蘋果日報]], 2012年04月24日</ref>。 ==== 憂心壹傳媒被併購 ==== 該案若通過會讓蔡衍明的旺中集團從媒體怪獸變成跨媒體巨無霸怪獸;施俊吉委員要求公平會接到申報後30日駁回,千萬不要拖到60日以附負擔、有條件通過說該案;學者林國彬要公平會弄清楚5大股東任何協議,有沒有股票優先購買權及質押權,以免股權過於集中在蔡衍明身上;學生代表要求公平會處理程序透明化,召開有法律效力的聽證會及預備聽證會,並於2周內訂出該案的審核標準,若公平會通過該案,學生將有更大的、全國性的抗議動作。*<ref>[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0643 壹傳媒併購 學者憂限制競爭]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313003252/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0643 |date=2014-03-13 }}, [[中央廣播電臺]] Radio Taiwan International, 2012/11/21</ref><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1129/154388/ 壹傳媒公聽會 一面倒反結合], [[蘋果日報 (台灣)]], 2012年11月29日</ref><ref>[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2050 壹傳媒交易案 凸顯「反壟斷法草案」急迫性]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313003255/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2050 |date=2014-03-13 }}, [[中央廣播電臺]] Radio Taiwan International, 2012/11/29</ref>。 ==== 反對旺中併購案,提「媒體怪獸論」 ==== *2011年9月,鄭秀玲及林惠玲兩位經濟學者參考[[德國]]媒體集中調查委員會(German Communication on Concentration in the Media, KEK)的計算方式,認為旺中併購若成案,將製造出一個恐怖的跨媒體巨獸,導致言論平台過度集中,嚴重違反臺灣社會民主[[多元]]的核心價值,威脅民眾的閱聽自由。<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905/33646434/ 恐怖的跨媒體巨獸], [[蘋果日報 (台灣)]], 2011年9月5日</ref><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31/34405844/ NCC坦承 購併後 旺中市佔27% 好大], [[蘋果日報 (台灣)]], 2012年07月31日</ref><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0725/134046/ 「0725行動」今上場 學者記協NCC前反旺中案], [[蘋果日報 (台灣)]], 2012/07/25</ref>鄭秀玲亦於中天新聞台在[[旺中案走路工事件]]中以幫派流氓式的指控惡意扭曲事實後,聯名向NCC檢舉該台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踐踏新聞專業,損害閱聽人權益<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0813/137153/ 抗議惡意扭曲事實 學者聯名檢舉《中天》], [[蘋果日報 (台灣)]], 2012年08月13日</ref>。 *2012年2月,鄭秀玲參與[[澄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臺灣守護民主平台、[[張錦華]]、中研院法律研究所黃國昌等學術界、文化界與人權團體等於[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620000951/http://campaign.tw-npo.org/index2.php 台灣連署資源運籌平台]所發起「[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705002629/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2601275800 當中時不再忠實,我們選擇拒絕]」之[[拒絕中時運動]]連署<ref>[http://campaign.tw-npo.org/full_personal_list.php?id=201202601275800&page=6 拒絕中時運動連署人]{{Dead link|date=2018年6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no }}, 台灣連署資源運籌平台</ref>,並批判中時集團先棄守基本的報導責任、選擇沉默以為老闆掩護、再發動重砲攻訐批評者之行徑,不但不平衡報導、亦不當處理涉己新聞、公器私用,嚴重違反新聞倫理,因而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嚴格審查該集團旗下頻道不專業的內部新聞自主機制等問題。<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214/34023052/ NCC應公開調查蔡衍明濫用媒體資源], [[蘋果日報 (台灣)]], 2012年02月14日</ref><ref>[[李惠仁 (導演)|李惠仁]], [http://203.69.66.116/blog_read.php?oid=10204 如果不得不墮落,切記,不可沾沾自喜]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313001447/http://203.69.66.116/blog_read.php?oid=10204 |date=2014-03-13 }}, [[新新聞]], 2012.8.2</ref> *2012年7月,鄭秀玲、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台大物理系榮譽教授[[楊信男]]、台大經濟系教授[[林惠玲]]、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台大電機系教授[[林宗男]]、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政大法學院助理教授[[林佳和]]、[[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等學者與媒體代表共同發表「請以台灣為念 捍衛民主價值 守護新聞自由 -- 反對媒體巨獸 NCC行動聲明」,並前往NCC提交提交要求駁回旺中併購案之請願書。<ref>[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9760 請以台灣為念 捍衛民主價值 守護新聞自由 反對媒體巨獸NCC行動聲明], 反對媒體巨獸公民聯盟, 2012/07/24</ref><ref>[[管中祥]], [http://newtalk.tw/blog_read.php?oid=10206 媒體成巨獸,誰縱容的?], 2012.08.02</ref><ref>[http://nccwatch.org.tw/story/20090702/42623 2009.06.09 - 2009.06.24]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830064403/http://www.nccwatch.org.tw/story/20090702/42623 |date=2013-08-30 }}, 旺旺中時集團-中視中天董監事變更案事件大事記, NccWatch媒體公民行動網, 2009.07.01</ref> *2012年11月21日,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指控,旺中集團已擁有《中國時報》、《工商時報》等平面媒體及中視、中天新聞台等無線與衛星頻道,而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握有頻道上下架與頻道位置的決定權,一旦購併中嘉集團而擁有系統台後,消費者從有線電視看到的內容,都將由旺中集團決定。另因中嘉旗下公司也代理TVBS、中天與Discovery等11個重要頻道,購併後又控制許多頻道,恐處於不公平競爭狀態<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11/34152233/ 掌控118萬收視戶 成媒體怪獸], [[蘋果日報 (台灣)]], 2012年04月11日</ref>。 *2013年5月,鄭秀玲等投書表示《反媒體壟斷法》應以市佔率為基準,政府只管制具市場主導影響力的業者,並納入獨立編審與[[編輯室公約]]等規範,在公開透明的產業環境下強化公眾參與和監督<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20/35029227/ 反媒體壟斷法的關鍵時刻], [[蘋果日報 (台灣)]], 2013年05月20日</ref>。 ==== 被旺中集團發函警告 ==== 2009年6月9日,旺中集團中國時報在頭版刊廣告,針對被旺中認定曾發表「汙衊」言論的「禍源」要求道歉。鄭秀玲等七名曾公開發言、投書或撰寫報導批評該集團的學者與記者陸續收到警告誹謗刑責與求償的存證信函,成為臺灣新聞傳播史上媒體意圖控告批評者的先例,引發上百名學者聯名譴責旺中<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090617/31714371/ 中時捍權「太暴力」149學者聯名譴責], [[蘋果日報 (台灣)]], 2009年6月17日</ref><ref>[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4915 學界籲旺旺勿殘害言論自由] {{Wayback|url=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4915 |date=20141218045110 }}, [[立報]], 2009-6-16</ref><ref>[http://enews.url.com.tw/media/52032 感謝與不懼:收到中時旺旺集團存證信函者的共同聲明], 媒體觀察電子報, 2009-06-28</ref>。 ==== 推動反媒體壟斷法==== *2013年7月,鄭秀玲與黃國昌、中研院社會所[[瞿海源]]、人文社科研究中心施俊吉等呼籲[[立法院]]各黨團信守承諾在7月臨時會完成《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之立法,為健全台灣媒體產業發展與民主多元合理秩序訂下一部關鍵性法案<ref>[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6240348-1.aspx 學界籲臨時會完成媒多立法] {{Wayback|url=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6240348-1.aspx# |date=20130805075131 }}, [[中央通訊社]], 2013-7-24</ref>。但該法仍遭中國國民黨封殺。 === 反服貿 === 鄭秀玲在2013年7月28日晚上參加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舉行的「民主團結之夜」,在現場對上千名群眾以大螢幕播放講解研究分析報告「[http://homepage.ntu.edu.tw/~ntuperc/conference-1-files/20130725_3_1.pdf 兩岸服貿協議對我國的衝擊分析]」<ref>[http://newtalk.tw/news/2013/07/30/38687.html 馬暗指鄭秀玲「造謠」 民主陣線要求道歉], [[新頭殼]] newtalk, 2013.07.30</ref>。<br /> 其主要說法如下 *協議內容不對等,台灣對中國開放承諾,跨境提供服務沒有限制。商業據點呈現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批發交易、零售交易、經銷服務。中國對台灣開放承諾,跨境交付批發服務不作承諾;零售服務除郵購外,不作承諾。對於同一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累計開設店鋪超過30家的,來自不同供應商的臺灣服務提供者的出資比例不得超過65%。經銷: 不開放。 *兩岸不僅經濟規模不對等,讓人更擔憂的是中國國有企業的利潤和權力來自於凌駕市場競爭規則之上的特權,以及從政府獲得的補貼和其他優惠政策,這些不對等的條件和競爭,都將對我國企業造成嚴重傷害。 *自由環境不對等,中國有各式各樣的潛規則,讓外國競爭對手無法在中國公平競爭。例如強迫我國企業進行技術轉移,將智慧財產權交給中國合夥人,中國常出現的公然仿冒、盜版等行為,以及大規模破壞環境、逃避監督,罔顧工人權益,鑽法律漏洞、逃避工安檢查,採取掠奪性訂價及傾銷等等。 *未將國家利益置於商業利益之上,此協議完全配合中國「十二五計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發展策略,沒有積極吸引中方專業人才,不僅圖利少數財團,缺乏國家整體利益考量的戰略,亦無培植新興產業的遠見,此消彼長下,相當不利於我國未來發展。 *我法規明定中國企業投資台灣只要二十萬美元以上,即可申請二人來台,且每增加投資五十萬美元,則可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限制明顯寬鬆,有許多漏洞可鑽。由於無專長限制,加以總居留期間無上限,將成變相移民管道。 *香港和中國簽署CEPA後,專業服務人才外流到中國,香港本地增加的是低階低薪服務工作,中階經理與專業僱員的實質薪資不是倒退,就是停滯不前,且香港在CEPA後的出口愈來愈依賴中國,漸漸失去其經濟自主力。因為香港擔心中國會採取經濟報復,所以香港政府任何政策都要事先向中國北京政府請示意見,完全失去了自主權。 *在開放之產業部分 #台灣銀行業只限在福建省設立異地分行,且在符合中國相關規定前提下,台灣與中國銀行業方可進行股權投資合作。所謂的符合規定也是由中國方面認定,得利者多屬財團,即使穫利多繼續投資中國,不會匯回台灣,我政府稅收增加不多。 #電子商務業宣稱爭取到可持股比例55% ,但只能在福建設立商業據點,且不允許其跨境提供服務,將被迫到中國設立商業據點。此外,電子商務業者通過年度檢查,將被迫自我設限與自我檢查。 #在旅遊業部分,於全面開放之下,中國政府操控的國營企業將夾帶雄厚資金,以「一條龍」型式來台經營,我數十萬中小企業將全數被打趴,成為此協議的受害者。 #面臨中國龐大資金、低成本的競爭,將對我國的整體就業市場、薪資所得帶來不利影響,衝擊遠遠大於其他國家,嚴重威脅本地的弱勢產業,如美容美髮業、汽車維修業等,進而引發倒閉潮,且也有可能透過低價傾銷等惡意競爭手法壟斷市場或造成其他本地同業倒閉,如此一來,總就業機會不會增加。 #淘空我國醫療體系、壓垮健保制度,可到中國獨資設立20餘家醫院,將吸走大批我醫護人員,淘空我國醫療體系,中國以合資形式來台設立醫院,資金比例沒有設限,至少可取得1/3董事席次,且允許跨境提供服務。如此一來,中國可利用台灣優秀的專業人才,為他們提供醫事訓練與服務,把台灣醫療和管理服務等核心技術帶走,去發展中國的醫療產業。 #重傷印刷及出版業,危害言論自由,中國業者大都可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而我出版業者則是「對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的出版物分銷企業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比照大陸企業實行」,在中國印刷是需要申請「書刊准印證」,沒有該證是不得從事出版物發行活動,而在台灣則是沒有這種限制,出版業一旦被言論高度管制的中國國營企業所壟斷,的言論多元自由空間將被破壞怠盡。 #中國食品餐飲業服務品質低下,我消費市場將充斥黑心產品。 *鄭秀玲於7月29日與知識界與藝文界人士就此「未充分徵詢民間意見」、「未進行衝擊評估調查」、「未事先讓國會參與監督」而引發臺灣社會軒然大波的黑箱作業發起「[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812003546/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30729011657 實踐民主審議、誠實評估衝擊、重啟服貿談判]」的連署活動,要求政府必須就「到底是基於什麼理由?由誰做的決策?中間的談判經過?」等始末正式出面做完整說明,讓社會討論日後如何避免類似事件重演。<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31/today-t1.htm 打開服貿黑箱 學術界藝文界促重啟談判]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803011758/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31/today-t1.htm |date=2013-08-03 }}, [[自由時報]], 2013-7-31</ref><ref name="大紀元1">[http://www.epochtimes.com.tw/n66710/%E6%9C%8D%E8%B2%BF%E5%8D%94%E8%AD%B0%E6%9C%80%E5%BF%AB%E6%98%8E%E5%AF%A9%E6%9F%A5-%E8%97%9D%E6%96%87%E7%95%8C%E7%99%BC%E8%81%B2%E6%98%8E-%E7%B1%B2%E9%87%8D%E5%95%9F%E8%AB%87%E5%88%A4.html 服貿協議最快明審查 藝文界發聲明籲重啟談判], [[大紀元時報]], 2013-7-31</ref> *10月10日,參加[[公民1985行動聯盟]]所舉辦的「天下為『公』,公民覺醒、[[護憲]]行動」,應邀向數萬國民說明黑箱服貿協議存在不符民主程序、不顧國家安全、嚴重衝擊中小企業、雙方協議內容不對等,及讓臺灣薪資惡化等五大問題,應重啟談判,並直斥「馬英九不要再騙我們了!」<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11/today-fo1.htm 鄭秀玲:黑箱服貿 五大問題]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014074908/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11/today-fo1.htm |date=2013-10-14 }}, [[自由時報]], 2013-10-11</ref><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CTv8qX0bfAI 公民1985行動聯盟「十月十日,天下為公」-台灣大學經濟學系 鄭秀玲教授 篇], [[Youtube]], 2013-10-10</ref> 經濟部於2014年3月23日提出說帖反駁鄭秀玲,其主要說法如下 *服貿協議於談判期間一直有與產業溝通,但基於保密,係以小型、非公開方式來徵詢業者意見,並於簽署前有向立法院進行過3次專案報告,且舉辦過多場公聽會,故非黑箱作業 *有關立法院的審議程序,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規定,因服貿協議不涉及修改法律,行政院依規定將協議送立法院備查。並尊重立法院相關程序。 *服貿協議根本沒有開放投資移民,更無永久性居留權及公民權,絕對不是有20萬美金就可以全家移民 *服貿協議根本沒有開放就業市場,也完全不涉及大陸勞工來台的問題,事實上根據統計,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可以增加就業機會,而非搶走本地人的工作機會。 *談判的內容應整體考量,不是一方有開放,一方沒開放就不對等,事實上服貿協議中,中國給我國優於外商的待遇,而我國給予的64項有部分仍低於對外商開放的程度。 *在開放之產業部分 #我國沒有開放第一類電信,只開放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的其中3項,占電信營業額低,且是過時技術下的服務,不致影響產業,且政府對業者進出機房都有嚴格的查核管理機制,不會影響國家安全。 #我方沒有開放出版業,至於印刷業亦設有「投資現有事業且投資比例不超過50%」之條件,不會影響言論自由。目前社會上各界可以充分表達對於服貿協議的各種意見及批評,就是最好的明證。 #在美容美髮業的部分,我國早就對外資開放。且其所雇用的勞工都是本地人,也沒有對產業造成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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