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瑤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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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經歷
  • 臺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工務員
    (1980年-1981年)
  • 臺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幫工程司
    (1981年-1988年)
  • 臺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技正
    (1988年-1990年)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科長兼資訊小組組長
    (1990年-1994年)
  • 臺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簡任技正
    (1994年-1995年)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主任秘書
    (1995年)
  • 臺北市政府國民住宅處處長
    (1995年-1999年)
  •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
    (2000年-2002年2月1日)
  • 行政院政务委员
    (2002年2月1日-)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2年2月1日-2006年1月25日)
  • 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執行長
    (2002年8月1日-)
  • 中華民國交通部部長
    (2006年1月25日-2006年8月25日)

郭瑤琪

),中華民國官員,臺灣外省人第二代,出生於臺灣省花蓮縣、成長於桃園縣,來自軍公教家庭,父親是中學教師。郭瑤琪曾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任期:自民國91年2月1日起至民國95年1月24日止),後於民國95年1月25日轉任行政院交通部長(任期:自民國95年1月25日起至同年8月21日止)。

生平

  • 郭瑤琪,外省籍,父親曾擔任金門高中、花蓮高中及桃園高中數學教師。郭瑤琪曾獲少年組鋼琴比賽冠軍[1][2]
  • 畢業於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取得英國倫敦大學學院都市發展與新鎮開發碩士,全國高等考試都市計畫類科及格[3]
  • 曾擔任淡江大學都市設計暨環境規劃研究室助理研究員、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工務員、幫工程司、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技正、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科長兼資訊小組組長。
  • 承辦都市計畫重大規劃案,為台北市節省公帑260餘億元,而獲市政府一次記兩大功獎勵[4]
  • 曾任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主任秘書、臺北市政府國宅處首位女性處長[5]
  • 擔任國宅處處長期間,處理海砂屋、輻射屋、傾斜屋等問題住宅,並改革出租國宅管理制度,取消優先等候名冊等不公平方式,更首創以地上權國宅解決社會弱勢族群之住宅問題。
  • 2000年擔任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
  • 2002年出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及九二一重建推動委員會執行長,期間全力加速推動災後相關重建工作,包括住宅交通、公有建築之重建,以及社區總體營造、產業振興等,獲頒總統府二等功績獎章,於2004年獲選為國立成功大學校友傑出成就獎[6]
  • 2006年出任中華民國交通部部長,,在其任內完成12.9公里的雪山隧道,為當時亞洲第一及世界第四大公共工程,成為北部與宜蘭花東地區的主要交通要道。(任內完成:非其規劃與推動,只是該工程在其任內完成)
  • 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案之善後方向為政策負責而請辭交通部長
  • 郭瑤琪是佛教徒,經常參與宗教及社會公益活動,如持續關懷小林村災區重建、協助倖存家庭生計,募集資源發起「放學窩」志工招募活動,擔任義工老師,凝聚社群力量,協助照顧大稻埕中低收入戶的學童[7][8][9];目前亦照料同住一起而年邁失智的父親與嚴重心臟病的母親[10][11][12]

台北車站促參案收監入獄

  • 郭瑤琪卸任交通部長後,檢調單位以監聽南仁湖集團疑涉浮報捐贈逃漏稅案,監聽到負責人李清波打電話給兒子李宗賢送兩罐茶葉,內放兩萬美元作為幫助郭前部長兒子出國留學費用,檢察官即以此監聽南仁湖逃漏稅案而改以偵辦郭瑤琪案方式,指控郭瑤琪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中貪汙起訴。台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及高等法院第二審均以無對價關係判郭無罪;後經高院檢察官再提起上訴,更一審逆轉改依職務收賄罪重判八年、褫奪公權四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需請高院再查明"原判決未能明確指出何種對價關係的合意"以及"未具體指出與郭瑤琪那些特定職務行為有關",更二審維持原更一審判決。郭上訴後,還是被最高法院審判長謝俊雄及法官魏新和吳信銘蔡國卿徐文亮等人以程序不合駁回[13],全案確定。
  • 2016年1月15號,郭瑤琪因罹癌獲保外就醫[14]

冤案論者

  1. 沒有直接證據或補強證據: 辯護律師的顧立雄及法學界人士認為,這個案子沒有找到2萬美金的下落,只憑證人李宗賢前後顛倒不一的供詞就定罪[15]
  2. 汙點證人說詞前後完全不同:被指為收賄茶葉罐的數目,李宗賢原先的說詞是「兩罐」,後來筆錄變成「一罐」;茶葉罐的顏色,李宗賢原先說詞是「絕對不是紅色」,後來筆錄卻改為「紅色」;裝茶葉的袋子,原先的說詞是「塑膠袋」,後來筆錄變成「絲質蕾絲袋」;茶葉罐的材質,原先說詞是「鐵罐」,後來筆錄變成「厚紙」;比對證人李宗賢和南仁湖集團會計小姐的證詞,放錢的位置,兩人說法不一[16][17][18]
  3. 本案是招商案,不是招標案,適用法律不同: 南仁湖公司並未參與台北車站促參案之申請投資[19][20]
  4. 無證據可資證明郭前部長與南仁湖之間有「行賄、受賄的合意」: 判決全文並未看到郭前部長與南仁湖之間有所謂行賄、收賄合意的時間、地點及合意方式[21][22]
  5. 誤以傳統採購作業方式當作政府近年推動的促參案審判: 本案起訴之檢察官及法官混淆了採購案及促參案作業方式,對於促參案件認知錯誤。本案是政府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的招商案,可以邀請民間業者在招商前置作業階段舉辦公開說明會(或座談會)廣納建議,充實招商文件為目的;也可以在公告招商後,於招商甄審作業期間舉辦說明會,以積極手段廣邀投資者及可以積極拜訪潛在投資人之主動提出或被動要求說明,以解釋潛在投資人提出的疑慮為目的,鼓勵更多的投資人申請,能使政府得到最大的利益;實質上所揭露的內容不會超出公告的資訊內容,並無資訊的機密性[23][24][25]
  6. 法學界質疑本案審理過程的根本問題是無補強證據、無對價合意,對促參案件作業認知有誤,且可能違反法律所要求之「證據法則」、「論理法則」、「經驗法則」、「無罪推定原則」及「有疑唯利被告原則[26][27][28][29][30]

監察院調查籲提非常上訴

  • 郭瑤琪任交通部長期間,因台北車站商場招商案被控收賄,判有期徒刑8年,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於2017年4月12日調查報告,認為法院判決違背法令,應提起非常上訴。根據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所提的本案調查報告指出:
  1. 認定事實未依證據徒憑臆測,且以推論方式違反論理法則:調查報告指出,有關郭瑤琪及李清波雙方是否有賄賂合意,曾經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315號刑事判決予以指駁並發回更審,但該判決仍未調查釐清,也未於理由欄內說明認定的理由;確定判決理由欄推論郭瑤琪收受美金當時即有「不確定犯意」及「賄賂合意」,其認定事實不依證據徒憑臆測,以推論方式更違反論理法則。
  2. 認定事實有違背無罪推定及罪疑唯利被告原則:調查報告指出,此案確定判決認定被告郭瑤琪所收受茶葉罐內確有美金2萬元,是以該茶葉罐實際致送人李宗賢的證詞、李清波通訊監察譯文等認定,有違背無罪推定原則及罪疑唯利被告原則。監委認為,本案從未查得美金2萬元物證,法院認定茶葉罐內有美金2萬元所憑的是行賄者的證詞,但行賄者於偵查之初被列為被告,檢察官告知將適用證人保護法並予具結,參照司法院釋字第582號解釋及司法實務見解對於對向犯及適用證人保護法者,其證詞本質上存有較大的虛偽危險性,本於同一法理,除行賄者的證詞外,應有其他補強證據。監委進一步指出,本案行賄者於調查局人員詢問時,對於行賄的情節證述均與法院最終認定的事實不符,等到被告自行提出茶葉罐後,才在調查局人員提示下更改筆錄,其證詞客觀上已顯現有虛偽可能,而其他的補強證據如銀行換匯水單、取款憑條等,都無法適切證明茶葉罐內確有美金2萬元,則行賄者是否未將美金2萬元置於茶葉罐內,其懷疑並非不合理,依罪疑唯利被告及無罪推定原則,應予被告有利的認定及無罪判決。
  • 監委認為,既然是剝奪人民自由權的不利判決,所採證據、理由論述及邏輯論證當然要能達到「以昭折服」的程度,判決違誤之處不利被告,基於非常上訴有統一法令解釋、糾正判決違誤及保障無辜被告的目的,因此請法務部轉請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參考資料

案件相關

著作

  • "友善永續的公共建設及交通運輸---安心、效率、串連", 新境界文教基金會, pp.276-292, 2014 (ISBN 978-986-82244-2-1)
  • "Community Planning ", Planning in Taiwan: Spatial Planning in the Twenty First Century, edited by Roger Bristow, Routledge, London, UK, pp.137-163, May 2010 (ISBN 978-0-415-55173-1) (co-author)
  • "A Review of the 921 Post-earthquake Community Rehabilitation of the Urban Disaster Area in Taiwan", Vulnerable Cities: Realities, Innovations and Strategies, edited by T. Kidokodo et al, University of Tokyo, Springer, Japan, pp.257-274, Aug. 2008 (ISBN 978-4-431-78148-6) (co-author)
  •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of Mid-to-Long-Term Community of Earthquake Shelters", 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Urban disaster, Taipei, Taiwan, Nov. 2007 (co-author)
  • "九二一重建五部曲:一步一腳印",營建知訊,260期,臺灣營建研究院,2004
  • "九二一震災與社會福利工作實務",社區發展季刊,104期,2003
  • "用心打造城鄉新願景",城鄉總體營造之路,中國生產力中心,2003
  • "我國開發新市鎮政策之探討:以英國新市鎮開發經驗為借鏡",台灣省住宅及都市發展局,1987
  • "新市鎮綜合開發之研究",台灣省住宅及都市發展局,198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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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宅處長郭瑤琪 盼空出週末彈琴,聯合報,1996年10月19日
  2. 郭瑤琪見到了鋼琴就手癢,中央日報,1995年9月4日
  3. 郭瑤琪 回歸專業 可望炒熱工程會,經濟日報,2002年1月30日
  4. 唐玉麟,郭瑤琪小兵立大功 為市府省錢 ,中國時報
  5. 楊麗雪,作風明快 直言敢為 各方對郭瑤琪期許甚高 ,青年日報
  6. 90-93年傑出校友簡介,成功大學校友聯絡中心
  7. 抄經讀經 郭瑤琪學習放下 模板:Webarchive元氣周報,2008年8月10日
  8. 星期人物─前交長郭瑤琪遠離宦海 築放學窩教弱勢生,自由時報,2011年11月27日
  9. 放學窩溫馨滿屋/弱勢童課輔 部長、董事長當老師 ,自由時報,2012年3月26日
  10. 郭瑤琪送愛心粽 家扶學童倍感溫馨, 大紀元, 2006年5月25日
  11. 北港家扶82歲郭奶奶織毛衣送愛 模板:Wayback, 雲林新聞網, 2013年12月20日
  12. 郭瑤琪母親 手打毛線衣送偏鄉童, 民視新聞, 2014年2月6日
  13. 法官的ⅩⅩ與茶葉罐, 自由時報, 2013-12-18
  14. 郭瑤琪保外就醫 陳昭姿透露阿扁致歉意
  15. 顧立雄、柯文哲同場聲援 郭瑤琪喊冤:我真的沒有拿錢
  16. 【誰在玩「司法俄羅斯輪盤」?:從郭瑤琪案談起】座談會,台灣教授協會,2013年12月26日
  17. 陳東豪,非關茶葉罐 郭瑤琪黨證辦錯顏色 檢調一罐兩罐分不清,紅綠藍都搞錯,新新聞,1400期,PP.30-31,2014年1月1日
  18. 蘋果日報,【短片】郭瑤琪貪污判8年 律師:5證詞前後不一,2013年12月8日
  19. 【誰在玩「司法俄羅斯輪盤」?:從郭瑤琪案談起】座談會,台灣教授協會,2013年12月26日
  20. 許文彬,有話要說-盼郭案無冤落幕,中國時報,2013年12月29日
  21. 李永然,前交通部郭瑤琪部長被判8年徒刑,有無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永然書訊,2014年,1月號
  22. 【誰在玩「司法俄羅斯輪盤」?:從郭瑤琪案談起】座談會,台灣教授協會,2013年12月26日
  23. 【誰在玩「司法俄羅斯輪盤」?:從郭瑤琪案談起】座談會,台灣教授協會,2013年12月26日
  24. 冤獄追擊,司法殺手出動 郭瑤琪蒙冤八年,法治時報,131期,2014年1月1日
  25. 蔡仁惠,竟將促參案當成採購案來審判,自由時報,2014年1月21日
  26. 許惠峰,違反基本法律原則的郭案判決,自由時報,2013年12月18日
  27. 吳景欽,網評》郭瑤琪有罪? 吳景欽:判決有質疑空間,NOWnews 今日新聞,2013年12月14日
  28. 李永然,前交通部郭瑤琪部長被判8年徒刑,有無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永然書訊,2014年,1月號
  29. 法界︰連一張美金都沒搜到 判罪理由牽強,自由時報,2014年1月9日
  30. 許文彬,有話要說-盼郭案無冤落幕,中國時報,201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