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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承認=== *3月23日,透過媒體跨海專訪,郭冠英首度公開坦承自己就是范蘭欽。面對記者詢問,「你到底是不是范蘭欽」?郭冠英連答兩次:「我就是范蘭欽!我就是范蘭欽!裡面大部分的文章都是我寫的,我來負責」。郭並強調,「范蘭欽這個概念,是很了不起的概念,就是我,我就是范蘭欽」。<ref>[http://www.nownews.com/2009/03/23/11490-2426348.htm 曠職後首度現身 郭冠英:我就是「范蘭欽」!我來負責!] 2009年3月23日</ref> *郭冠英並以[[言論自由]]替自己辯護,「(如果被問)昨天晚上有沒有跟太太性愛?這是你的事情,你可以說有,可以說沒有,因為對付敵人的時候,你本來就有扯謊的權利」。 <ref>[http://www.nownews.com/2009/03/23/11490-2426369.htm 「對付敵人有權扯謊」郭冠英:不一定要承認有跟妻做愛] 2009年3月23日</ref> *3月25日,接受東森新聞訪問時,郭冠英表示「抓我回去,你還要給我付機票,抓我回去後,我又拿起手銬,哦~~哦~~哦,我也絕食,那麼又被世界上報導一大堆,那不是自找麻煩、找糗嗎?」。談到對未來的打算,郭冠英認為他的言論是愛國的表現。郭冠英說,「我是捍衛[[中華民國憲法|憲法]],捍衛民族的英雄,我應該做個更大的位置,或許是[[中華民國總統|總統]],可能[[台北縣長]],可能[[立法委員]],可能[[新聞局長]]。」對於好友[[李敖]]有意捐1000美元給他,他表示「我很不高興,因為[[李敖]]跟我的交情,這個錢太少了!他的應該是以10萬美元起價。」<ref>[http://nownews.com/2009/03/25/91-2427357.htm 專訪郭冠英:我應該當總統,李敖至少該給我10萬美金]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90328091947/http://www.nownews.com/2009/03/25/91-2427357.htm |date=2009-03-28 }} 2009年3月23日</ref> *25日,接受TVBS訪問時表示「當年江南案,我偷偷將政府機密文件交給江南[[劉宜良]]的家屬去打官司,在當時是背叛政府的行為,但時代改變之後,證明我是對的。…我做這個事情,雖然在行政倫理上,是違反了政府倫理、公務員倫理,但是在整個國家,高的道德水準,其實是愛國的,是為國家好的。」<ref>[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blue20090324134610 郭冠英給機密文件? 江南遺孀證實], TVBS, 2009/3/24</ref><ref>[http://www.nownews.com/2004/10/13/91-1698826.htm 江南案/崔蓉芝籲公佈秘密資料 吳敦:陳啟禮當時不在場], NOWnews, 2004年10月13日</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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