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連戰 的原始碼
←
連戰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由於以下原因,您無權編輯此頁面: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管理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選舉事件=== 2004年總統大選,依中選會統計資料,陳呂以29,518票的些微差距險勝連宋,但中選會公布的選舉概況中,本屆選舉無效票竟高達33萬多張,再對照前一屆總統、副總統選舉時僅有約12萬張無效票之數據,本屆無端多出21萬多張無效票。此外,在選舉期間,共發生了319槍擊案、國安機制的啟動,以及公投綁大選等諸多爭議事件,導致本次選舉結果遭受質疑,連宋陣營因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及選舉無效之訴。 高等法院自2004年5月10日啟動司法驗票,同年5月18日公布第一階段形式驗票結果,陳呂得票數為6,446,900票,連宋為6,423,906票,雙方差距縮減為22,994票,並發現有爭議的選票將近四萬張。高等法院於第一階段驗票完成後表示,爭議票仍需送合議庭認定,始能得到確定的結果。 2004年11月4日高等法院宣判「當選無效」訴訟結果,依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選字第2號民事判決指出,經過高等法院認定後,陳呂得票6,461,177票,連宋得票6,435,614票,雙方差距縮小,陳呂僅贏連宋25,563票。但高等法院仍以連宋所提319槍擊事件係刑事偵查機關之職責、啟動國安機制是否有行政疏失也非法院調查之事等理由,判決連宋敗訴。判決結果出爐後,遭質疑瑕疵重重,且對多項疑點都不進行調查。另外,高等法院亦於2004年12月30日宣判「選舉無效」訴訟結果,以當選無效之訴所核算的雙方差距為25,563票為準,認定原告主張選務違法行為導致發票行為無效的票數僅3,719筆,不足以影響選舉結果,而判決連宋陣營敗訴。 連宋陣營分別對高等法院的兩個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並提出多項主張: * 陳水扁在選前以總統身分指示行政院於總統大選投票日合併舉辦防禦性公投,依照政大選研中心93年6月「民眾對公民投票看法之研究」民意調查結果,合計共有34.6%選民因公投而改「投票對象」之取向。 * 319槍擊事件發生當日,陳呂行程異常,槍擊過程出現許多不尋常巧合,事後偵查工作也毫無進展。槍擊案發生當日,總統府秘書長兼競選總部總幹事邱義仁明知陳呂傷勢不重,手術已於當天下午3時完畢,仍然在當天下午3時30分於總統府召開記者會,三度回答記者肯定彈頭在總統身體裡面,刻意發布不實訊息,以利其競選陣營操作,用以爭取同情票。 * 陳呂陣營之地下電台及宣傳車於槍擊案發生當日,大肆宣傳國親結合共產黨,助長不實流言散布。 * 319槍擊事件發生後,陳呂等人僅受輕傷,並無生命危險,亦無任何證據顯示國家安全有遭受危害之虞,但陳水扁仍於遭受槍擊後當天下午致電指示當時行政院長游錫堃,啟動毫無法源、在客觀上毫無必要性及正當性的國安機制,並宣布公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不受影響、國軍與警察加強戒備,致使較原本正常執勤人數更多之軍、憲、警等人員,必須進入所謂保障國家安全之非常狀態,妨害部分有投票權之軍、憲、警等人員自由行使投票權。 最高法院於2005年6月17日宣判「當選無效」訴訟結果,表示高等法院判決連宋敗訴的理由雖有不當,但仍以驗票結果對選舉結果不生影響為由,判決連宋陣營敗訴。此判決結果一出,遭質疑是執政者的濫權造成選舉不公,司法沒有適時給予制止,將對民主發展造成影響[https://news.tvbs.com.tw/entry/439202]。 另外,最高法院於2005年9月16日宣判「選舉無效」訴訟結果,同樣以中選會辦理選舉違法導致影響票數僅3,719票,對於當選人與落選人得票之差數無影響,而判決連宋陣營敗訴。
返回到「
連戰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建立帳號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