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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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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起訴=== [[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引述檢方聲押書內容指出,趙藤雄於2012年5月21日向公司開發部科長林雯櫻,以[[閩南語]]交代「這款的以後最好是用錢解決啦」,顯見遠雄企業長期由趙藤雄透過公司中、高階主管行賄公務員,藉此在多項土地開發興建案獲得不法利益,涉案犯嫌重大。<ref>[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405310146-1.aspx 用錢解決啦 檢掌握趙藤雄涉賄]</ref> 據媒體報導,[[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北地檢署]]查出趙藤雄為取得[[桃園縣政府]]八德合宜住宅標案,涉嫌指示員工透過前[[臺北科技大學]]設計學院院長蔡仁惠,向葉世文行賄1600萬元。而葉在收賄後,於2014年4月間護航讓遠雄以近13億元得標(除蔡本人坦承外,亦獲得遠雄內部涉事員工證詞)。另外,蔡仁惠也供認趙藤雄在2012年葉世文[[營建署]]署長任內,就林口合宜住宅案雙方亦有行賄、收賄的不法關係<ref>[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712420.shtml 聯合新聞網 - 葉世文收賄 辯稱跟遠雄借錢]</ref>。 2014年6月,趙藤雄在北院重開羈押庭上坦承交付1600萬給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ref>{{Cite web |url=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0c39f006-e9b6-11e3-aa1f-ef2804cba5a1/?uuid=0c39f006-e9b6-11e3-aa1f-ef2804cba5a1 |title=風傳媒 - 趙藤雄坦承交付1600萬給葉世文 |access-date=2014-06-01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603064651/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0c39f006-e9b6-11e3-aa1f-ef2804cba5a1/?uuid=0c39f006-e9b6-11e3-aa1f-ef2804cba5a1 |archive-date=2014-06-03 |dead-url=yes }}</ref>。 2014年6月2日凌晨趙藤雄遭[[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趙藤雄律師團當庭表示抗告,[[臺灣高等法院]]2日晚間9點開始評議,3日凌晨0點48分裁定駁回兩名被告抗告,趙藤雄、魏春雄將在[[土城看守所]]羈押禁見,至少2個月 <ref>{{Cite web |url=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d0aee870-ea7a-11e3-aa1f-ef2804cba5a1/?uuid=d0aee870-ea7a-11e3-aa1f-ef2804cba5a1 |title=趙藤雄抗告駁回 將被羈押至8月初 |access-date=2014-06-02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605053404/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d0aee870-ea7a-11e3-aa1f-ef2804cba5a1/?uuid=d0aee870-ea7a-11e3-aa1f-ef2804cba5a1 |archive-date=2014-06-05 |dead-url=yes }}</ref>。 2014年6月3日趙藤雄託周燦雄對外轉述三項聲明,對於檢察官指控趙藤雄曾交代「這款的以後最好是用錢解決啦」,周燦雄轉述,趙藤雄鄭重否認。強調絕沒說過這句話,相關內容可能是誤解<ref>[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6035002-1.aspx 趙藤雄聲明 合宜住宅是被迫給錢]</ref>。 2015年3月20日趙藤雄遭[[臺北地方法院]]依兩個行賄罪判刑4年半,法官指責趙藤雄,身為國內領頭建築企業,卻不思正派經營、回饋社會,竟賄賂官員,戕害政府興建合宜宅照顧弱勢的政策,犯後還自認是被害人,矯飾其詞,沒有悔意,依行賄罪重判4年半,併科罰金90萬元。 2015年10月30日,趙藤雄疑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土地核屬大面積(500坪以上)依法標售處分」案行賄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秘書洪嘉宏,再度遭到[[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帶回複訊,訊後遭檢察官諭令以1000萬交保、限制出境。 爾後,趙藤雄向法院聲請再開庭辯論,並於2015年12月10日於庭上對一審認定有罪的「八德、林口合宜宅弊案」與一審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等案件全盤翻供認罪,稱其有向公務員期約行賄2600萬元,並說:「我是真心認罪、認錯」<ref>{{cite web|url=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210004949-260401 |title=涉合宜宅弊案 趙藤雄突改口全認罪 - 中時電子報 |publisher=Chinatimes.com |date= |accessdate=2015-12-10}}</ref><ref>{{cite web|url=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35834 |title=合宜宅弊案》趙藤雄大翻供全認罪 盼獲減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publisher=News.ltn.com.tw |date= |accessdate=2015-12-10}}</ref><ref>{{cite web|author=2015年12月10日 16:22 |url=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210/611289.htm |title=大翻供認罪! 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坦承拿2600萬行賄 | ETtoday財經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publisher=Ettoday.net |date= |accessdate=2015-12-10}}</ref><ref>{{cite web|author=TOP |url=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12105013-1.aspx |title=新竹眷改案 趙藤雄改口認罪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 |publisher=Cna.com.tw |date=2015-01-02 |accessdate=2015-12-10}}</ref>。 2015年12月25日趙藤雄遭[[臺灣高等法院]]依三個行賄罪判刑2年,緩刑5年,併科罰金140萬元,並支付[[國庫]]2億元。 2017年10月31日,遠雄案臺北地檢署偵結起訴,求刑24年,移審臺北地方法院,新台幣 5億500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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