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嘉寶」: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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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差異)

於 2019年7月13日 (六) 21:19 的最新修訂

趙嘉寶,男,

趙嘉寶於擔任高雄世運基金會副執行長期間,以高雄市政府另辦理夢時代「夏日活動」標案,因廠商發生自籌款比例不足問題,無法執行相關活動標案,要求台灣電通公司贊助經費,藉故勒索新台幣180萬元賄款。另外,並假藉打點評審委員向廠商收賄新台幣50萬元,並於事前告知6個抽驗點及抽驗時間再詐取20萬元,總計共向台灣電通公司索賄250萬元。2014年高雄地方法院依貪污、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趙嘉寶徒刑19年,趙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仍依貪污等罪,判趙嘉寶徒刑13年6個月,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改判9年6個月,2014年7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由於趙嘉寶另涉其他3案判有罪,4罪合併定執行刑11年,但未到案執行,2015年6月被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2019年4月25日傍晚趙嘉寶在屏東落網,移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陳菊任高雄市社會局長時,趙嘉寶擔任機要秘書一職;陳菊轉任勞委會主委時,趙為勞保局總經理秘書;陳菊入主高市後,趙嘉寶先任市長室機要,後轉任新聞處專門委員。2009年間,趙嘉寶擔任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專門委員,並借調高雄市政府新聞處擔任新聞處處長室機要秘書,奉派支援世運基金會行銷公關部相關事務,並於上揭世運基金會辦理「國內廣告案」招標期間,獲新聞處長指派兼任評審委員。高雄地檢署查出相關舞弊情節,依貪污等罪將趙男起訴,2011年5月一審重判他19年徒刑,趙嘉寶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改判他9年6月有期徒刑,2014年7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由於趙嘉寶另涉3案都判有罪,2014年8月法院將4罪合併定執行刑11年,但高雄地檢署通知趙嘉寶到案執行,趙嘉寶潛逃遲不入獄,雄檢在2015年6月29日發布通緝,直到2019年4月25日傍晚6點終於在屏東恆春的海灣羅曼史旅店落網。

學歷

經歷

  • 高雄市社會局長陳菊機要秘書
  • 勞保局總經理秘書
  • 高雄市長陳菊市長室機要
  • 高雄市新聞處專門委員
  • 高雄世運基金會副執行長
  • 高雄市政府新聞處處長室機要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