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謝啟大 的原始碼
←
謝啟大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由於以下原因,您無權編輯此頁面: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管理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爭議== ===曾文惠私運美金案=== 在[[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時,謝啟大在國民黨支持者前指控時任國民黨主席、總統[[李登輝]]之妻子[[曾文惠]]女士私運[[美金]]赴[[美國]],遭美國海關退運。曾文惠提起誹謗官司,法院判決謝啟大有罪,刑事部份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民事部份,更一審判決需登報道歉,仍然上訴中。謝啟大在被起訴前,竟離開台灣至中國大陸居留,躲避服刑。2003年11月30日,回到台灣,拒絕繳納罰金,入獄服完刑期,並針對此事出書。 2014年,在卸任檢察總長前夕,[[黃世銘]]為謝啟大在私運美金的民事訴訟,提起[[非常上訴]],認為此事可受公評,但被最高法院判決駁回,最高法院認為此事已經過詳細調查,無違法疏失之處。 === 酬庸爭議 === {{seealso|[[郭冠英#回鍋公職爭議|回鍋公職爭議]]}} 2014年5月,臺灣媒體報導移居中國大陸十年的謝啟大,於2013年回到臺灣,並在7月時進入[[臺北市政府]]擔任秘書處的專委。由於謝啟大將滿65歲,依照《[[s:公務人員任用法 (民國102年)|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規定:''「已屆限齡退休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於是臺北市政府聘用謝啟大的事實引發爭議。<ref name="郭冠英翻版 謝啟大可爽退">[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75558 郭冠英翻版 謝啟大可爽退],陳慰慈、涂鉅旻,[[自由時報]],2014-05-02,2014-05-07查閱。{{zh-tw}}</ref>同月5日,謝啟大的[[胞弟]]出面接受記者訪問,表示謝家父親在生前為每個子女一人購置一件房產,謝啟大自己在[[北京]]、[[上海]]、[[桃園市|桃園縣]]等地都有房產,呼籲姊姊「別賺不該賺的錢」。謝啟大本人則回應:「不要扯到爸爸,我不是退休,我是再出發。」並表示自己問心無愧。 ==== 被報導兩項違法 ==== 2014年5月7日,臺灣媒體又報導謝啟大曾請假去[[法院]]替人[[打官司]],而依照《[[s:律師法_(民國99年)|中華民國律師法]]》第31條規定:''「律師不得兼任公務員。」'';此外,還曾在請假期間上中國[[鳳凰衛視]]《[[一虎一席談]]》節目當來賓,並因此領取[[金錢|報酬]]。但根據中華民國《[[s:公務員服務法 (民國89年)|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ref>[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1&NewsID=22538 不只蹺班打官司!謝啟大「登陸」上節目罵學運],[[三立新聞]],2014-05-07,2014-05-07查閱。{{zh-tw}}</ref> 其長官、台北市長[[郝龍斌]]對謝啟大身為公務員,卻至中國大陸兼差上節目的行為,表示「不恰當,完全不能接受」。<ref>[http://www.nownews.com/n/2014/05/08/1224219 又惹議!謝啟大到大陸政論節目批學運 郝龍斌:無法接受]</ref> ==== 被要求彈劾與檢討去留 ==== 7日,[[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徐佳青]]向[[監察院]]檢舉北市府濫權、圖利個人,要求監察院查明違失,依法[[彈劾|糾彈]]。<ref>[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76857 謝啟大案 議員向監院檢舉郝濫權],陳慧萍、楊國文,[[自由時報]],2014-05-07,2014-05-07查閱。{{zh-tw}}</ref>而[[臺北市議會]]也在同日召開專案報告,討論謝啟大晉用案,以及其負責督導婦幼保護業務內之八歲女童餓死案,此日謝啟大請假,不對外界回應。<ref>[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politics/11027316/%E5%B7%A7%EF%BC%81%E5%A5%B3%E7%AB%A5%E9%A4%93%E6%AD%BB.%E6%99%89%E7%94%A8%E6%A1%88%E5%A0%B1%E5%91%8A%E3%80%80%E8%AC%9D%E5%95%9F%E5%A4%A7%E8%AB%8B%E5%81%87 巧!女童餓死.晉用案報告 謝啟大請假],[[壹電視]],2014-05-07,2014-05-07查閱。{{zh-tw}}</ref> ==== 辭職 ==== 2014年5月8日,謝啟大宣布,已在7日口頭請辭北市府專委職務,放棄領取退休金。市長郝龍斌在8日上午已同意。<ref>[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5085002-1.aspx 謝啟大請辭 郝龍斌同意]</ref><ref>[http://www.nownews.com/n/2014/05/08/1224288 快訊/謝啟大辭去北市府職務 放棄領退休金]</ref> ==== 曝光時各方政治人物評論 ==== *[[郝龍斌]](時任[[臺北市長]]):任用謝啟大是「適才適所」。<ref>[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649975.shtml 郝龍斌:謝啟大進市府是適才適所 ],楊正海,[[聯合晚報]],2014-05-02,2014-05-07查閱。{{zh-tw}}</ref> *[[陳彥伯]]([[新黨]]黨籍,時任臺北市議員):任用謝啟大屬於市長的用人權,若無違法無從置喙。<ref>[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6&NewsID=21906&PageType=3 郭冠英翻版?謝啟大重返北市府取爽退資格],三立新聞,2014-05-02,2014-05-07查閱。{{zh-tw}}</ref> *[[陳政忠]](無黨籍,時任臺北市議員):郝任用謝破壞公平與正義原則,他公開籲謝,基於個人道德社會公義,放棄申領北市府應核發的退休金,否則請郝自發,不要人情大放送。<ref name="謝啟大恐爽退 議員:謝應棄領退休金">[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07/393264/%E8%AC%9D%E5%95%9F%E5%A4%A7%E6%81%90%E7%88%BD%E9%80%80%E3%80%80%E8%AD%B0%E5%93%A1%EF%BC%9A%E8%AC%9D%E6%87%89%E6%A3%84%E9%A0%98%E9%80%80%E4%BC%91%E9%87%91 謝啟大恐爽退 議員:謝應棄領退休金],[[台灣蘋果日報]],2014-05-07,2014-05-07查閱。{{zh-tw}}</ref> *[[應曉薇]]([[中國國民黨]]黨籍,時任臺北市議員):郝市府有特別重用自己人之嫌,[[臺北市議會|市議會]]不應護短,專案報告結論應送監察院調查。<ref name="謝啟大恐爽退 議員:謝應棄領退休金" /> *[[陳永德]](中國國民黨黨籍,時任臺北市議員):任用謝是郝龍斌的個人決定,對郝是好是壞不敢斷言。<ref name="郭冠英翻版 謝啟大可爽退" /> *[[張茂楠]]([[民主進步黨]]黨籍,時任臺北市議員):謝曾任法官,知法玩法,走法律漏洞,屆齡退休可無限期領到老,公平正義盪然無存。<ref name="謝啟大恐爽退 議員:謝應棄領退休金" /> *[[林世宗]](民主進步黨黨籍,時任臺北市議員):市府以法條保護謝,謝為此領退職金,是法官最壞的示範。<ref name="謝啟大恐爽退 議員:謝應棄領退休金" /> === 同志蟑螂說 === 2016年11月24日,她說[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24/996388/ (影片)],法務部研究各國同性伴侶的狀況,並沒有把實行同性婚姻的骨牌效應也納入,很多人說「這是少數」,但「如果我看到一隻蟑螂,不表示只有一隻蟑螂,牠後面有幾百隻蟑螂」,代表當這個事件出來的時候,後面有非常多隱性的狀況沒有分析。 === 其他 === 謝啟大曾因指控政治人物家屬,遭誹謗告訴判刑,但離境三度傳喚不到,遭台北地檢署通緝,後移居[[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並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首席仲裁員」。 謝啟大曾在2000年時,指控李登輝的太太曾文惠女士私運美金赴美國遭美國海關退運,因而被提告誹謗官司,一度離開台灣躲避風頭後,終回台灣服完刑期。這批被謝啟大指稱的以麻繩捆綁的美金現鈔,經美國銀行在台灣的分行追認,使謝啟大難逃坐牢的命運。 2012年2月,謝啟大替曾被提報流氓的前立委[[羅福助]](因涉炒股案遭限制出境)作證,稱「羅不會逃亡」;結果羅福助之後疑似逃亡中國,讓謝相當難堪。 2016年2月,謝啟大參加壹電視政論節目《正晶限時批》時引用從國史館借出的史料著作指出,《斃俘自新暴徒統計表》中顯示,基隆擊斃台人19人、台北11人、新竹3人、中部7人、南部0人、東部3人,228軍隊清鄉死亡人數一共擊斃43名台灣人,俘虜585人,送交自新3022人。謝啟大向在場其他來賓表示,這份資料可以被認為是捏造,但謝補充說,當時軍隊必須向上呈報清鄉成果與相關數字,且當時國民黨政府是統治者,「沒有必要造假」。
返回到「
謝啟大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建立帳號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