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 親民黨 的原始碼
←
親民黨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由於以下原因,您無權編輯此頁面: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管理員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黨名緣由 == 親民黨草創期間,命名事宜由前[[立法院院長]][[劉松藩]]負責。劉松藩曾表示,新政黨名字離不開「新臺灣人服務團隊」,所以親民黨在成立前曾暫定命名為「'''新臺灣人民黨'''」,簡稱「'''新民黨'''」。在「新民黨」命名當日,時任立法委員[[陳朝容]]表示,為了使新政黨與其他政黨區隔(因為「新民黨」既不可簡稱為「新」,會被解釋為新黨,亦不可簡稱為「民」,否則易與[[民進黨]]混淆),而宋楚瑜的最大特性「在親民」,並據《[[大學 (經傳)|大學]]》中,「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遂建議命名為親民黨。親民黨自成立之日即通過了由[[國立政治大學]]外交學系[[邵宗海]]教授所撰的黨章,提出了[[憲政]]、[[人權]]、[[國家安全]]、[[司法]]革新、警政[[治安]]、[[經濟]]發展、[[社會福利]]、[[文教]]、[[族]]群、[[環保]]等十項政策主張。宋楚瑜、張昭雄獲選為親民黨首任正副主席,首任秘書長[[鍾榮吉]]、首任副秘書長[[秦金生]]。
返回到「
親民黨
」。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建立帳號
登入
命名空間
頁面
討論
臺灣正體
視圖
閱讀
檢視原始碼
檢視歷史
更多
搜尋
導覽
首頁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MediaWiki說明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