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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內司法事件 == 2008年11月4日,綠營雲林縣長'''蘇治芬'''因涉嫌收受500萬元新臺幣賄款遭檢察官拘提調查,[[雲林地檢署]]以蘇涉嫌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開聲押庭時,蘇一度步出法庭高舉戴著手銬的雙手、大喊「抗議」。[[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說:「民進黨應該被檢驗,但司法更該公平,不能選擇性執行,現在真的發現很多可以被質疑的空間。」[[雲林縣]]副縣長[[李應元]]強調:「綠營政治人物將一一被整肅,我們早有心理準備,但相對[[嘉義縣]]長[[陳明文]]到案說明,雲林檢方的做法根本是蓄意污辱人。」<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81105/31113415/ 涉收賄500萬 蘇治芬聲押][[蘋果日報]],2008年11月05日 </ref><ref>[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0O9DEnOwFg/ 發包廢棄物涉貪瀆 蘇治芬遭拘提][[中時電子報]],2008年11月3日 </ref> 11月4日,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因同案被告葉安耕做為污點證人指證,而認為她涉及[[璟美垃圾掩埋場]]收賄弊案,將她拘提到案後,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11月5日,雲林地方法院裁定600萬新臺幣交保,由於檢方未傳即拘,加上法院對交保羈押與否遲疑不決,明顯有司法上的粗暴及瑕疵。[[蘇治芬]]以拒絕交保並且絕食為對抗手段,因而被收押在[[雲林看守所]],且絕食行為持續200小時以上。雲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林文亮認為,蘇實際上更涉賄賂縣議會議員及向[[長庚醫院]]集團索賄的長庚醫院雲林分院大樓增建收賄弊案,並可謂「罪證確鑿」。但[[民主進步黨]]內認為檢方所指控她貪污的說法過於牽強、亦缺乏有效證據,將[[政治獻金]]誣指為[[賄賂]],因此[[民主進步黨]]表示將不分派系都支持[[蘇治芬]]。民進黨也認為檢方審前羈押,此係押人取供的作法。 11月14日,雲林地檢署偵結起訴[[蘇治芬]]在內等六人,並具體求刑15年、褫奪公權八年,追繳其不法所得2,100萬元。當日晚間移審迄當日深夜12點,[[臺灣雲林地方法院|雲林地方法院]]裁定[[蘇治芬]]當庭無保釋放,但限制出境與限制住居。 2009年7月,[[民主進步黨]]於黨內自行成立法律小組,將對檢察官濫權起訴案件進行檢舉。首波鎖定雲林地檢署<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10/today-p4-4.htm 反制濫權起訴 綠先瞄準雲檢]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9081319112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10/today-p4-4.htm |date=2009-08-13 }}</ref>,但此消息一出即無後續動作。 2010年8月,[[林濁水]]指出國民黨奪回政權後,司法盛行「辦[[民進黨|綠]]不辦[[國民黨|藍]]」,一直到[[蘇治芬]]收押事件達到了一個高峰。[[林濁水]]認為蘇案激起強烈的民怨,讓本來可能無法連任的[[蘇治芬]]聲勢逆轉高票當選連任,這種司法惡搞才暫時停頓<ref>[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48501/IssueID/20100819 李文忠官司 有怨判死]</ref>。 ===司法審判時程及結果=== *裁判案由:貪污等 *起訴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偵字第4257號、第4258號、第5190號、第5791號、第5792號 *2011年4月29日,璟美垃圾掩埋場弊案與長庚醫院弊案,雲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蘇治芬等人無罪<ref>{{cite news |language = | author = | url =http://www.epochtimes.com/b5/11/4/30/n3243943p.htm | title = 蘇治芬涉收賄案 一審判無罪 | publisher = 大紀元 | date =2011-04-29 | accessdate =2012-04-30}}</ref><ref>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7年度矚訴字第1號刑事裁判書{{cite court | date = 民國100年4月29日}}</ref>,理由是被告退回款項,並無收受賄賂等情,檢方不服,繼續上訴。 *2012年8月31日,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宣判,二審仍維持一審之無罪判定<ref>{{cite news |language = | author = | url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831/96788.htm | title = 璟美涉賄案 雲林縣長蘇治芬二審無罪 | publisher = ETtoday | date =2012-08-31 | accessdate =2012-08-31}}</ref><ref>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0年度矚上訴字第584號刑事裁判書{{cite court | date = 民國101年8月31日}}</ref>。 *2013年1月10日,最高法院宣判,蘇治芬被檢方指控收賄一案,歷經三審皆認定無罪,全案定讞<ref>{{cite news |language = | author = | url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1100060-1.aspx | title = 蘇治芬被控收賄案 無罪定讞 | publisher = 中央通訊社 | date =2013-01-10 | accessdate =2013-01-11}}</ref><ref>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一三六號刑事裁判書{{cite court | date = 民國102年1月10日}}</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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