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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經歷== 1972年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與[[馬英九]]是同學。1981年取得[[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在[[李登輝]]執政期間,曾銜命前往遊說[[陶百川]]接受修憲,未果,但頗獲重用,並對堅持護憲的憲法耆宿[[胡佛 (台灣)|胡佛]]批判尤烈。李登輝屢次發動修憲,為總統職位擴權,蘇永欽辯論各方,功不可沒。後多次借調到行政機關擔任公職,1996年擔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亦曾任[[行政院新聞局]]法規委員會、訴願委員會委員。 1997年,政大法學院該學年度第一學期的教職申請在該年三月底已截止,[[馬英九]]於5月8日辭去[[政務委員]]後才提出申請,法學院為此召開臨時院務會議通過受理申請,並將申請截止日期為馬先生量身打造延長到五月底止。為此,[[許玉秀]]和[[陳惠馨]]兩位政大法律系教授撰文〈特權很難反省〉,批評蘇永欽等為馬破例的特權問題,文中強調「往後至少政大法律系所公告的期限再也很難取信於人」<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23/today-o2.htm 馬屁由來有自 特權很難反省]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907024505/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23/today-o2.htm |date=2013-09-07 }}, 自由時報, 2008年6月23日</ref><ref>[http://bbs.cs.nccu.edu.tw/gmore?A_Law&F0RBFN2Q&16 特權很難反省], 1997年5月</ref>。 自2006年起,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採政黨比例代表制,因此蘇永欽又受中國國民黨推薦,專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2010年8月24日,蘇永欽受總統[[馬英九]]提名為司法院副院長暨大法官人選。獲提名後[[民間司改會]]的評價是「非常不適任、非常不推薦」,司改會評價認為他雖有專業能力,但曾多次提出支持威權、壓縮民主與人權的意見,道德也有嚴重瑕疵:例如違背程序正義,護航馬英九到政大法律系任專任教授等。<ref>[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2732 2010年大法官暨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評鑑報告:]</ref>同年10月8日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獲73票贊成出任司法院副院長;於10月13日上任。 2016年7月12日,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臨別砲轟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阻礙觀審制。柯建銘反駁,這種「只讓你看,不讓你判」的假改革距離人民期待太遠,毫無學理基礎,並非民進黨團所能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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