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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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憲清(1936年),男,國立體育大學榮譽教授。葉憲清曾擔任各級學校教師,並兼任無給職無津貼田徑教練33年。除發表過百餘篇論文外,他也曾輔導和評鑑404所各級學校體育。 專長領域:體育教材教法、運動訓練法


1936年(民國25)年,葉校長出生於 高雄縣恆春廳楓港庒(現屏東縣枋山鄉楓港 村),為農家子弟,家中排行第三,且為長 子。小學就讀楓港國民學校,以全校第二名 的優異成績畢業,而在升初中時以高分考取 恆春中學,一向奮發讀書的他,在初中全校 第三名畢業後果然金榜題名省立屏東師範學 校(今國立屏東教育大學,以下簡稱屏師) ,1955(民國44)年從屏師畢業後,便分發 至屏東縣泰山國小服務,就此揭開四十餘年 的教學人生。由於在屏師的學生時代開始接 觸田徑後難以忘懷,且懷抱著國手之夢,因 此在泰山國小服務3年後,便毅然決然的決定 參加大專聯考,而且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 育系為首要目標,不惜過著借書苦讀、邊工 作以及邊訓練自己技術的艱苦日子,雖然肩 負父親希望他成家的期待,還是不放棄他的 夢想,1958(民國47)年便如願以償考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三年制的體育專修科,一個 屏東小子就這樣隻身北上追夢。在1960年專 修科結業後,分發至高雄實習一年,後來在 1961年插班考上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系 繼續鑽研體育,隔年1962年完成一生最重要 的選擇:與賢妻陳金珠小姐結婚,並在1963 年畢業後,從臺北搬回屏東,於屏東中學服 務,就此展開體育教師的教職生涯。(註2) 於屏東中學服務4年,葉校長對田徑的熱 愛帶起了學校的田徑風氣,不因為學校、家 長的阻礙而退縮,成立田徑隊並擔任教練, 由於他對學生的要求跟訓練的堅持,學生競 賽成績非常優秀,學業成績也一樣亮眼,這 段日子對他來說是最難忘也最寶貴的回憶。 離開屏東中學後,於1967(民國56)年回到 母校屏師服務,屏師是傳統的田徑強校,身 為校友與曾經擔任田徑隊長的葉校長除了體 育教學,還擔任該校的田徑教練,不間斷的 努力訓練,田徑隊的學生在大專運動會上表 現相當亮眼。但在這段時間對葉校長來說是 相當辛苦的,因為還要努力自我進修升等講 師,又持續撰寫田徑相關專書,升等為副教 授,並經由當時屏師的陳漢強校長提拔,除 了擔任教師與教練,還兼任體育組主任之行 政職務,可謂能者多勞。但也因為這樣的壓 力讓葉校長身體亮起紅燈,在長達7年於屏 師服務,葉校長從未缺課,並且課程毫不馬 虎,所帶領的田徑隊不但成績優異,還蟬聯7 年的五專組男女田徑錦標冠軍,如此傲人的 成績皆是由於葉校長認真教學、勞心勞力的 付出。 1974(民國63)年,轉任國立高雄師範 學院(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擔任副教授兼 體育衛生組主任,且於隔年升等為教授。由 於他在體育行政上的豐富經歷,於1982年至 1984年借調至左營運動訓練中心擔任主任, 任期內也做了許多改革,訂定了訓練中心的 制度及精準地控制預算,讓左訓的運作更加 有規模。卸下中心主任職務後,便利用教授 休假,前往日本筑波大學深造一年。前後於 高雄師範學院服務了13年,在教學以及學術 上都有相當的貢獻。國立體育學院(今國立 體育大學)於1987年7月於林口設校,當時創 校校長蔡敏忠博士力邀葉校長至國立體育學 院服務,經過多番的考慮,葉校長便舉家北 上於8月應聘兼任訓導長的行政工作,1990 年則轉任教務長,隔年兼任運動技術學系主 任,任期間皆推動許多建設與制度,為當時 剛創校的國立體育學院打下基石。也因此, 葉校長對於國立體育學院及體育大環境有很 深入的瞭解與理想,便在1999(民國88)年 時競選第三任校長,雖然沒有擁有高學歷, 但由於他在學校的付出有目共睹因此高票當 選,也令他十分欣慰。雖然校長的職務只有 短短3年,但他總是毫無保留的為國體付出心 血與努力,任期內以邁向體育大學、改善選 手生活環境等目標,完成了許多艱難的建設 和制度,不但提升系所數量、建造蓄水池以 利學生生活環境,更極力爭取經費蓋了全臺 唯一的選手宿舍「精英樓」,為的就是讓國 立體育學院擁有更完善的環境。2005(民國 94)年葉校長於國體榮退,結束在體育界投 入46年的教育生涯。退休後,持續在臺灣時報撰寫專刊,並在2010年榮獲教育部頒發學 校體育終身成就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