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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499號聲請案==== 1999年9月4日,國民大會在凌晨以秘密投票的方式修正憲法,將該屆國大代表的任期延長兩年七個月,舉國為之譁然。當時葉慶元襄助李念祖律師代表郝龍斌等112位立法委員向司法院聲請釋憲,促成司法院作成釋字第499號解釋,<ref name="司法院釋字第499號解釋">[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499 司法院釋字第499號解釋]</ref> 認定國大代表延長自身任期的憲法增修條文係違反憲政精神,確認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權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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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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