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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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俊榮

),現任中華民國教育部部長,出生於臺北市萬華,在臺北縣板橋(今新北市板橋區)長大[1],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妻子柯麗鈴為現任苗栗地檢署檢察長。[2][3]

曾擔任任務型國民大會秘書長、行政院政務委員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部長,負責推動非核家園、國家永續發展核廢料選址等敏感議題。2007年葉俊榮曾被時任總統陳水扁提名為大法官,但在國會遭在野黨反對而未能當選[4]

著作

葉俊榮有十幾個本法學著作和專書論文,以及上百篇法學期刊論文,其著作主要有:[5]

  • 《環境政策與法律》(1993),臺大法學叢書(六三),元照:台北。
  • 《環境行政的正當法律程序》(1993),臺大法學叢書(七六),台北。
  • 《環境理性與制度抉擇》(1997),臺大法學叢書(一一O),台北。
  • 《行政法案例分析與研究方法》(1999),三民:台北。
  • 《全球環境議題與台灣觀點》(1999) ,巨流:台北。
  • 《珍惜憲法時刻》(2000),元照:台北。
  • 《面對行政程序法:轉型台灣的程序建制》(2002) ,元照:台北。
  • 《民主轉型與憲法變遷》(2003),台大法學叢書(137),元照:台北。

爭議

  • 2016年6月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開會審查《難民法》草案。日前表示沖之鳥是「礁」,和行政院、外交部不同調的葉俊榮會前接受訪問時,不再談此問題,還兩度說這個議題「不流行了」,也強調會努力維護漁民權益[6]
  • 2018年4月,他被指疑似過去曾於中國大陸任職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9]及掛名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環境法研究所[10],但內政部方面否認此訊息。
  • 2018年12月24,教育部決定「勉予同意」管中閔擔任台灣大學校長,但台大必須在3個月內,針對此次程序上的瑕疵和爭議、兼職制度多數不合規定,加上行政部門怎麼支援遴選委員會辦理遴選,全盤做程序上檢討,向教育部報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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