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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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Coord 模板:Infobox High Court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雲林縣,屬於普通法院,通常又被簡稱為雲林地方法院雲林地院

沿革

現今的雲林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設,1896年,台灣改行民政,總督府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該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曾成立名為雲林地方法院之法院,惟旋於1897年11月15日被廢止,相關司法案件由嘉義地方法院接管。1898年7月1日又改由臺中地方法院管理。

  • 1898年7月19日總督府改正「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後,全台地方法院僅餘三座,今雲林地區之案件於1901年11月又歸臺南地方法院嘉義出張所管轄。
  • 1909年10月25日至1919年1月7日間,嘉義出張所被降為登記所,今雲林地區之案件歸臺南地方法院直接管轄。
  • 1919年8月8日,台南地方法院嘉義支部成立,今雲林縣境(至日治末期為斗六郡虎尾郡北港郡)之司法案件轉歸該支部審理。
  • 二次大戰後,國府接收台灣,1947年3月1日,嘉義地方法院成立,轄區包括雲林縣及嘉義縣
  • 1956年4月15日,在雲林縣虎尾鎮設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雲林庭,受理雲林縣北港鎮四湖鄉口湖鄉水林鄉4鄉鎮(此4鄉鎮加上元長鄉即為日治時期之北港郡)以外之16鄉鎮的民事案件;而該4鄉鎮之民事案件及所有鄉鎮之刑事案件仍由嘉義地方法院受理。
  • 因雲林庭所在辦公處過於狹小,遂有籌設獨立法院之議,1964年7月1日,本院正式成立,所轄區域為雲林縣全境。
  • 1965年,本院建築於同年開工及完工,同年12月28日遷入辦公,該建築使用至今。

歷任院長

任別 姓名[1] 任期[1]
院長
1 褚劍鴻 1964年7月-1968年10月
2 王瑞林 1968年10月-1971年3月
3 吳 治 1971年3月-1976年10月
4 賴硃隆 1976年10月-1981年3月
5 孫嘉祿 1981年3月-1982年12月
6 丁道生 1982年12月-1984年7月
7 吳天惠 1984年7月-1986年12月
8 王玉成 1986年12月-1989年1月
9 謝在全 1989年1月-1991年12月
10 陳丁坤 1991年12月-1993年10月
11 沈守敬 1993年10月-1995年5月
12 葉百修 1995年5月-1997年12月
13 林大洋 1997年12月-1999年11月
14 林開任 1999年11月-2001年5月
15 劉令祺 2001年5月-2002年12月
16 翁慶珍 2001年8月-2003年12月
17 王增瑜 2004年1月-2005年10月
18 洪兆隆 2005年10月31日-2008年8月30日
19 王聰明 2008年9月1日-2009年12月29日
20 蘇清恭 2009年12月30日-2012年3月29日
21 何志通 2012年3月30日-2016年6月27日
22 張國忠 2016年6月28日-現任

管轄及組織

縣/市 區域 備註
管轄
雲林縣 斗六市
斗南鎮
虎尾鎮
西螺鎮
土庫鎮
北港鎮
古坑鄉
大埤鄉
莿桐鄉
林內鄉
二崙鄉
崙背鄉
麥寮鄉
東勢鄉
褒忠鄉
臺西鄉
元長鄉
四湖鄉
口湖鄉
水林鄉
虎尾簡易庭:

位於虎尾鎮,受理第一審民事、刑事訴訟簡易事件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審理。
北港簡易庭:
位於北港鎮,受理第一審民事、刑事訴訟簡易事件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審理。
斗六簡易庭:
位於斗六市,受理第一審民事、刑事訴訟簡易事件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審理。

特色

  • 本院轄區人口目前約70萬人(2015年12月),是中華民國所轄人口排行第十二的地方法院。
  • 目前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轄下設於縣境內之地方法院中,僅有二座未位於縣治所在地,本院是其一(另一座是彰化地方法院),因為法院所在地的關係,當地人習慣稱呼虎尾地方法院或虎尾法院,據說是因當初中華民國政府於1950年設立雲林縣時,虎尾鎮爭取成為縣治未果,當局為平息地方人士之不滿,即將地方法院設於虎尾模板:Ref

註釋

1模板:Note此一說法見諸本院網站所引之「『大崙腳文教工作學會』慶讚中元普渡紀要」一文,至於該文所引用之原始文獻為何尚屬不明。

参考文献

  • 《臺灣省通志稿》,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蔡章麟戴炎輝纂修。
  •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編,1985年。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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