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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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中華民國國家最高考試機關。其銜稱中的「考試」一詞,不僅指文官考選,也包括有關文官人事行政的相關事務。簡稱試院。除院本部外,考試院下轄4個中央級機關,分別是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基金監理會

沿革

依據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所創之五權憲法,於1928年10月公布《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確立五權分立;並於1930年正式成立考試院,掌管中華民國國家考試及公務人員事務等工作。

1928年10月10日,國民政府任命戴傳賢為考試院院長,隨即在南京市羊皮巷住宅成立「考試院籌備處」,並勘定關岳廟院址改建為考試院暨所屬考選委員會、銓敘部等之辦公處所;其後,《考試院組織法》、《銓敘部組織法》、《考選委員會組織法》相繼於同年10月20日、12月7日及隔年8月1日由國民政府先後公布。1930年1月6日,考試院與所屬考選委員會(行憲後改為考選部)及銓敘部正式成立,考試院院長兼考選委員會委員長戴傳賢、考試院副院長孫科、考選委員會副委員長邵元沖、銓敘部部長張難先等宣誓就職;同年12月,戴院長准免兼職,國民政府特任邵元沖為考選委員會委員長。

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的1937年11月,考試院隨同國民政府遷往重慶市;至抗戰勝利,院會部各單位隨國民政府遷回南京市。1947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正式施行,《考試院組織法》重新修正公布。1948年7月10日,張伯苓在南京市就任考試院院長,第1屆考試委員正式就職。1949年,考試院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灣臺北市,初暫借臺北孔廟,後於1951年遷臺北市木柵區溝子口現址。

考試院書寫體

組織

考試院置院長1人、副院長1人、考試委員19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6年。另置秘書長、副秘書長各1人。考試院的政策及有關重大事項,都需經過考試院會議討論決定。此外,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規定,該總處有關考銓業務,應受考試院監督。

院本部

人事
  • 院長
    • 副院長
      • 秘書長
        • 副秘書長
          • 參事、主任
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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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秘書處
  • 第一組
  • 第二組
  • 第三組
  • 編纂室
  • 資訊室
  • 機要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政風室
  • 訴願審議委員會
  • 法規委員會
  • 研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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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機關

歷屆考試院概況

第10屆

2002年6月21日,立法院投票選出時任總統提名的第10屆考試院院長姚嘉文和19位考試委員,副院長候選人張博雅未獲立法院通過,院長、考試委員在2002年9月1日就職,任期到2008年8月31日,副院長懸缺。2004年,時任總統陳水扁補提名時任銓敘部部長吳容明參選副院長,6月4日經立法院投票同意,第10屆副院長吳容明在2004年6月8日就職。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為特任政務職,2008年5月20日隨政黨輪替請辭而懸缺,由簡任第14職等常務職副手代理,直到2008年9月1日交接。

第11屆

在2008年5月馬英九總統上任後提名考試院新任官員人選,原本提名的院長候選人為張俊彥中央研究院院士)副院長候選人為中國國民黨副秘書長伍錦霖和19位考試委員,但張氏在7月6日決定退選。其餘20人經立法院在2008年7月11日投票通過。2008年9月1日本屆考試院就任,任期到2014年8月31日,但院長暫缺,由副院長伍錦霖代理院務。同年11月14日,立法院投票選出總統補提名的中國國民黨副主席關中為院長。2011年1月31日,伍錦霖轉任總統府秘書長,副院長懸缺一年。2012年3月,伍氏已卸任總統府秘書長,馬英九總統隨即提名伍氏回任副院長。立法院於4月13日進行表決。以66票贊成通過。

第12屆(現任)

第12屆考試委員於2014年9月1日就職,任期到2020年8月31日[1]

歷任考試院政務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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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政時期

任期 起始日期 院長 副院長 考選委員會委員長 銓敘部部長 -- 公務人員退休撫恤
基金監理委員會主委
1 1928.10.25 戴傳賢 孫 科 戴傳賢兼 張難先   孫 科兼
2 1930.11.23 戴傳賢 孫 科
劉蘆隱
邵元冲 張難先
鈕永建
  孫 科兼
劉蘆隱兼
3
訓政第4屆
1932. 1. 1
1932. 1.28
戴傳賢 劉蘆隱
鈕永建
邵元冲 林 翔
石 瑛
  劉蘆隱兼
鈕永建兼
5 1935.12.12 戴傳賢 鈕永建 邵元冲 石 瑛   鈕永建兼
6 1938. 1. 4 戴傳賢 鈕永建 盧毓駿 鈕永建兼   鈕永建兼
7 1939.11.20 戴傳賢 鈕永建
朱家驊
周鐘岳
盧毓駿 李培基
賈景德
  鈕永建兼
朱家驊兼
周鐘岳兼
8
訓政第9屆
1945. 6. 4
1947. 4.23
戴傳賢 周鐘岳 盧毓駿
田炯錦
賈景德   周鐘岳兼

行憲時期

任期 起始日期 院長 副院長 考選部部長 銓敘部部長 公務人員保障暨
培訓委員會主委
公務人員退休撫恤
基金監理委員會主委
1 1948. 7.10
1949.11.25
1952. 4.21
張伯苓
鈕永建代
賈景德
賈景德
鈕永建
羅家倫
田炯錦
馬國琳
史尚寬
沈鴻烈
皮作瓊
雷法章
  賈景德兼
鈕永建兼
羅家倫兼
2 1954. 9. 1 莫德惠 王雲五
程天放
史尚寬
陳雪屏
黃季陸
雷法章   王雲五兼
程天放兼
3 1959. 9. 1 莫德惠 程天放 黃季陸
李壽雍
石 覺   程天放兼
4 1966. 9. 1 孫 科 程天放 李壽雍
鍾皎光
石 覺   程天放兼
5 1972. 9. 1
1973. 9.14
1973.10.20
孫 科
楊亮功
楊亮功
楊亮功
劉季洪
鍾皎光 石 覺
韓中謨
鄧傳楷
  楊亮功兼
劉季洪兼
6 1978. 9. 1 劉季洪 張宗良 鍾皎光
唐振楚
鄧傳楷   張宗良兼
7 1984. 9. 1 孔德成 林金生 瞿韶華 陳桂華   林金生兼
8 1990. 9. 1
1993. 4.24
孔德成
邱創煥
林金生
毛高文
王作榮
黄雅榜
陳桂華
關 中
李若一
林基源 林金生兼
毛高文兼
9 1996. 9. 1 許水德 關 中
(懸缺)
陳金讓
吳挽瀾
劉初枝
邱進益
吳容明
林基源
周弘憲
關 中兼
10 2002. 9. 1 姚嘉文 吳容明 劉初枝
林嘉誠
吳容明
朱武獻
吳聰成
周弘憲
劉守成
鄭吉男
吳容明兼
11 2008. 9. 1 關 中 伍錦霖
(懸缺)
伍錦霖(二次)
楊朝祥
賴峰偉
董保城
張哲琛 張明珠
蔡璧煌
伍錦霖兼
黃雅榜代
伍錦霖兼(二次)
12 2014. 9. 1 伍錦霖 高永光
李逸洋
董保城
邱華君
蔡宗珍
張哲琛
周弘憲
蔡璧煌
李逸洋
郭芳煜
高永光兼
李逸洋

存廢爭議

2017年2月19日,長期主張廢除考試院的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李俊俋說,從憲政結構來看,廢除考試院是未來一定要走的路,但因修憲程序困難(要經過立法院,還必須公民複決),短期內很難實現。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說,年金改革在即,修改《考試院組織法》緩不濟急,廢除考試院更會引發衝突與對立,現在還不是修憲時刻。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說,推動修憲、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是時代力量的重要政策,但目前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不連署時代力量的修憲案。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為洲說,民主進步黨一天到晚喊要廢除考試院,但遇到年金改革需要考試院時就髮夾彎提名「自己人」進入考試院,「把行政機關當工具」[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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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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