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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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幕僚機關,專責處理與總統、副總統有關的行政事務;成立於1948年5月20日,其機關法人前身為國民政府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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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5月20日,中華民國行憲後首任總統蔣中正副總統李宗仁正式就職;原為中華民國最高權力機關的國民政府於同日改制為總統府,成為總統、副總統配署的幕僚機構。依《中華民國憲法》第四章,總統府的首長並非總統,而是總統府秘書長

總統府組織法》於1996年進行大規模的修正,總統府的組織亦有所調整。在修法前後,總統府組織最大的改變,除了新增公共事務室之外,刪除原本在國防軍事方面扮演輔佐總統角色的參軍長一職;而僅留原有的祕書長職務,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總統府除了府內各單位(局、室、處)之外,並設置資政國策顧問,由總統遴聘,對國家大計得向總統提供意見並備諮詢;在國防軍事方面則設置戰略顧問,由總統任命現役二級上將一級上將出任,可以針對戰略及有關國防軍事事項向總統提供意見並備總統諮詢。中央研究院國史館等二個政府機構直隸於總統府。

2003年1月10日,總統府仿效美國白宮實習生制度增設總統府青年工作團,總統陳水扁宣布青年工作團正式成立[1]。但總統府青年工作團之經費與志工遴選方式備受在野黨質疑,加上2004年7月總統府2名工友自殺原因被指與總統府留用青年工作團5位團員影響員工升遷有關,2004年9月10日總統府祕書長蘇貞昌證實不再進行青年工作團志工遴選[2][3]

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就任總統後正式增設總統府發言人一職;在此之前,總統府的新聞發布向來都是由公共事務室主任負責。為了使總統順利行使職權,2010年9月1日《總統府組織法》修正,增設法規委員會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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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南京成立,設置總統府於清代兩江總督署址(今南京中國近代史遺址博物館);4月遷北京。這是中華民國總統府的最早前身。

北洋政府 (1912–1928)

中華民國軍政府 (1917–1925) →國民政府 (1925–1948)

憲政時期 (1948–)

組織

人員編制

總統任命職
  • 總統府秘書長(共1人,特任)
    • 總統府副秘書長(共2人,其中一人特任,另一人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
      • 總統府發言人(共1人,由簡任秘書兼任,尚未有法源)
        • 總統府副發言人(共1人,由簡任參議兼任,尚未有法源)
軍職
  • 總統府侍衛長(共1人,領中將銜)
    • 總統府副侍衛長(共1人,領少將銜)
      • 組長、副組長(各4人,共8人,上校職)、侍從武官(海、陸、空軍武官各1人,共3人,上校職)、主任醫官(共1人,上校職)、參謀官(7至10人,上校職),
        • 侍衛官(上校16人、中校18人,共34人)
          • 參謀(15至25人,其中中校15人,少校10人)、醫官與藥劑官(中校、少校各2人,共4人)
            • 侍衛(22至27人,其中少校10至15人、上尉12人)、護理參謀官(共1人,少校職)、護理官(共2人,上尉職)
文職
  • 局長(3人,簡任第十四職等)
    • 秘書、主任、副局長、參事、處長、副主任(簡任第十二至十四職等)
      • 參議、專門委員、高級分析師(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
        • 科長、編審、分析師、專員、管理師、設計師、薦任科員(薦任第六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
          • 委任科員、助理管理師、辦事員、書記(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五職等)
            • 僱雇員

內部單位

  • 第一局:掌法律、命令、公文、任免、外電翻譯等簽辦事項,以及政情摘報。
  • 第二局:保管中華民國國璽,管理公文收發等各類檔案、印製府內各類文物、規劃維護府內資電業務,以及負責授予榮典事項。
  • 第三局:負責典禮、交際、出納、事務管理與交通管理事項。
  • 機要室
  • 侍衛室
  • 公共事務室
  • 人事處
  • 主計處
  • 政風處
  • 法規委員會

任務編組

顧問人員

直屬機關

辦公廳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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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廳舍座落於臺灣臺北市博愛特區,位處凱達格蘭大道重慶南路交叉口。該建物啟用於臺灣日治時期中期的1919年,當時為臺灣總督府之辦公廳舍,也是臺灣最高的建築物

民國34年(1945年),中華民國接管臺灣,該建物被命名為「介壽館」。民國38年(1949年)12月,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北;同年12月9日,行政院院會決議:總統府及行政院設址於介壽館辦公[5]總統府乃與行政院合署辦公,共同使用該建物,至民國46年(1957年)行政院搬遷至原臺灣省政府大樓後,才改由總統府單獨使用迄今。總統府廳舍本來的「介壽館」門首銜牌於2006年3月25日在陳水扁政府的要求下取下,正式更換為「總統府」。自1979年起每年元旦民間團體都會在廣場前舉行升旗典禮,並有表演活動。

總統府於1949年底遷往臺灣前,是以南京市國民政府舊址為辦公場所。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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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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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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