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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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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立法委員選舉涉嫌賄選=== 簡東明在參選2008年立法委員選舉之山地原住民選舉區當選後,和其妻國民黨中常委戴錦花、屏東縣服務處主任高正雄、親友及樁腳等多人均因涉嫌賄選遭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結起訴具體求刑,並聲請沒收賄款四百廿萬元。<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4/today-t2.htm 國民黨立委簡東明涉賄起訴 求刑4年], 自由時報, 2012-3-24</ref><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4/today-p1.htm 藍委簡東明妻涉賄選 求刑5年], 自由時報, 2012-3-4</ref>此外,國民黨台南市黨部原住民工作會會長許玉美、總幹事金正勝夫妻,涉嫌為簡東明買票被查獲,[[台南地方法院]]已判處二人四年六月和三年六月徒刑。<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n/19/today-p11.htm 國民黨原民會長夫妻涉買票 判刑], 自由時報, 2012-6-19</ref>但是,簡東明被控賄選案最終獲判無罪(刑事部分在2013年7月判決無罪定讞、民事部分則在2013年12月宣判無罪定讞。)<ref>[http://www.udn.com/2013/12/28/NEWS/NATIONAL/NAT1/8389274.shtml?ch=rss_politics 賄選案無罪 簡東明:還我清白 ]{{dead link|date=2018年4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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