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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 ===2008年立法委員選舉涉嫌賄選=== 簡東明在參選2008年立法委員選舉之山地原住民選舉區當選後,和其妻國民黨中常委戴錦花、屏東縣服務處主任高正雄、親友及樁腳等多人均因涉嫌賄選遭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結起訴具體求刑,並聲請沒收賄款四百廿萬元。<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4/today-t2.htm 國民黨立委簡東明涉賄起訴 求刑4年], 自由時報, 2012-3-24</ref><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4/today-p1.htm 藍委簡東明妻涉賄選 求刑5年], 自由時報, 2012-3-4</ref>此外,國民黨台南市黨部原住民工作會會長許玉美、總幹事金正勝夫妻,涉嫌為簡東明買票被查獲,[[台南地方法院]]已判處二人四年六月和三年六月徒刑。<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n/19/today-p11.htm 國民黨原民會長夫妻涉買票 判刑], 自由時報, 2012-6-19</ref>但是,簡東明被控賄選案最終獲判無罪(刑事部分在2013年7月判決無罪定讞、民事部分則在2013年12月宣判無罪定讞。)<ref>[http://www.udn.com/2013/12/28/NEWS/NATIONAL/NAT1/8389274.shtml?ch=rss_politics 賄選案無罪 簡東明:還我清白 ]{{dead link|date=2018年4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ref> ===凍結原住民電視台預算=== 2011年[[孔文吉]]與簡東明以[[原住民族電視台]]近日播出原住民運動紀錄片為由,凍結原住民族電視台2千萬元預算,並要求提出原運紀錄片之專案報告說明才能解套。<ref>[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19378 原民台預算遭凍 民團籲政黨停止干預]</ref> ===2016年立法委員選舉涉嫌賄選=== [[2016年立法委員選舉]]後的1月20日,簡東明的全姓、呂姓、王姓、梁姓等4名女樁腳因涉嫌於投票前數日和支持簡東明的選民約定補助返鄉投票車資300元而遭[[臺中地檢署]]指揮搜索住處並查獲選舉名冊及現金,被依涉嫌期約賄選聲請[[羈押]]由[[臺中地院]]開庭裁准。21日,[[屏東地檢署]]則搜索其樁腳住所並查扣近十萬元現金和投票人名冊,並對涉案的中國國民黨屏東縣三地門鄉和瑪家鄉黨部兩位主任聲押禁見獲准。兩位被告於選舉期間替簡東明抄錄名冊並交付現金新臺幣五千元不等之金額予有投票權人買票賄選。<ref>[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1-20/69448 國民黨原民立委簡東明4樁腳涉行賄遭收押], [[新頭殼newtalk]], 2016年1月20日</ref><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120/779412/ 國民黨立委的樁腳涉賄選 4人收押], [[蘋果日報 (台灣)]], 2016年1月20日</ref><ref>[http://news.pts.org.tw/article/315355 藍委簡東明涉賄選 2黨部主任收押], [[公視新聞]], 2016年1月22日</ref><ref>[http://www.peoplenews.tw/news/95e01e82-7b9e-4493-bee2-dd12c3e0b878 簡東明立委又涉及賄選了,這次恐怕不一樣], [[民報 (2014年)]], 2016年1月24日</ref> 於同年2月19日檢方依選罷法提出當選無效之訴。<ref>[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602190179-1.aspx 立委簡東明涉賄選 中檢提當選無效之訴], [[中央社]], 2016年2月19日</ref><ref>[https://video.udn.com/news/443353 涉賄! 立委當選人簡東明被提當選無效], [[聯合報]], 2016年2月19日</ref> 2017年6月12日屏東地方法院宣判簡東明違反選罷法判刑5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ref>[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97589 立委簡東明涉賄判5年半 百餘樁腳、選民也判有罪]2017年6月12日. 自由電子報</ref>2018年1月19日二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4年。<ref>[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939715 立委簡東明賄選案一審判5年半 二審改判4年]</ref>2019年4月3日,更一審改判無罪,並於4月12日返回立法院。<ref>{{cite news |title=簡東明復權回立院 盼為原民教育貢獻 |url=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04120256.aspx |accessdate=2019-04-12 |agency=中央社}}</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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