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修訂間差異

出自台灣選舉維基百科 VoteTW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無編輯摘要
無編輯摘要
第11行: 第11行:
   
   
== 經歷 ==
== 經歷 ==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2017年12月20日)<br><small>前任:[[林堭儀]](代理)、[[謝文定]]</small>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2017年12月20日-2019年9月16日)<br><small>前任:[[林堭儀]](代理)、[[謝文定]],繼任:[[姜仁脩]](代理)</small>
* [[臺灣高等法院]]院長(?-2017年12月20日)<br><small>繼任:[[李彥文]]</small>
* [[臺灣高等法院]]院長(?-2017年12月20日)<br><small>繼任:[[李彥文]]</small>
* [[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
* [[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

於 2019年9月17日 (二) 22:54 的修訂

石木欽,男,現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

2019年9月13日,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政風單位查出,疑似在最高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任內,接受不當飲宴、與當事人過從甚密,涉嫌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行為,他已經自行請辭公懲會委員長職務,司法院十七日將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他的不當行為是否懲處。石木親自請辭職後,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位因違反行政倫理而下台的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遭人檢舉,早在最高法院庭長任內,就與審理案件的當事人過從甚密,連同庭的庭員也出席飲宴。此外,台北地檢署也接獲檢舉,並在4年前立案調查石木欽,經過清查後,發現他與多名資深法官熟稔,並多次在中南部接受案件當事人邀請的不當飲宴。但因查無對價關係,另有些行為已經超過追訴時效,檢方最後對石木欽涉案部分簽結。有知情人士看不下去,對監察院提出檢舉。司法院接獲通報後,已經決定在17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石木欽的不當行為是否懲處。而石木欽也在收到通知後,自行請辭,目前仍未針對此事回應。石木欽一向被視為與親綠的法官,他在高院院長卸任,轉任公懲會委員長後,公懲會做出許多改變,包含對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懲戒,並在台大校長管中閔懲戒案公開審理。石木欽被指疑為涉及炒股案的友人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關說。

學歷

  •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
  •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大學畢業
  • 司法官學院15期結業
  • 65年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乙等考試推事檢察官中等

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