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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 *2003年間[[馬來西亞]]籍勞工楊君,因故及身份問題居留身份被取消,將遭潛返馬來西亞。但馬來西亞政府以楊君舉目無親,語言不通,無生存可言,希望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期間聘請律師及尋求民意代表協助處理,但皆表示現行法令無法如願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等回應。2004年中王裕文得知後主動協助,將案子從頭研究後,發現楊君出生後不久即由台灣籍母親帶回台灣居住,之後依外籍身份在台念書及工作,遂向[[內政部移民署]]陳情,並請[[立法委員]]共同召開公聽會為楊君爭取生存權。約三個月後,即獲移民署正面回應:依《國籍法》第2條規定,以無戶籍國民身份申請身分證。該案長逹一年多無法解決,王裕文不受其所謂專業律師的影響積極的為楊君爭取人權鑽研法規,採取正確的方法用對法規,讓整件事情獲得完美的結果,使楊君獲得不一樣的人生。 *2004年3月17日:台北捷運爆發轟動一時的站務人員吃票案,共127人涉案,115人被移送法辦,8人遭開除。台北捷運工會認為開除處分過當,台北捷運公司在未告知且司法未判罪前就片面終止8名員工的勞動契約,違反《[[勞動基準法 (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程序也有重大瑕疵。王裕文時任台北捷運工會第4屆理事長,帶領員工抗爭3個月,為員工請命。經溝通協調,終爭取遭開除的8名員工恢復工作權成功,同時原有職等、年資和勞健保不受影響。 *2004年為保障公務人員工作權,替因涉案而遭免職,惟刑事責任部分嗣後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卻無法辦理復職之公務人員,多方奔走協商。獲時任市長馬英九支持認同,於10月4日臺北市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裁示:請[[臺北市政府人事處]]會同[[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訂定處理準則,供各機關遵循,俾公正妥適審查原免職處分之妥當性,並以落實《[[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據此作為[[臺北市政府]]北市府非自願性離職公務員之復用依據。王裕文對公務人員之人權保障做出重大貢獻。 *2014年 以個人名義參與召集「台灣勞工福利聯盟」,參與[[張安樂國會示威事件]],支持服貿協議。 *2016年 參與由軍公教勞團體組成的「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70116/1036199/%E7%9B%A3%E7%9D%A3%E5%B9%B4%E9%87%91%E6%94%B9%E9%9D%A9%E8%81%AF%E7%9B%9F%E4%BB%8A%E8%B5%B7%E7%B5%95%E9%A3%9F%E3%80%80%E8%99%9F%E5%8F%AC3%E8%90%AC%E4%BA%BA%E5%8C%85%E5%9C%8D%E5%B9%B4%E6%94%B9%E5%9C%8B%E6%98%AF%E6%9C%83%E8%AD%B0 2017年1月發動接力絕食行動。] *2017-04-19 王裕文參加反年金改革,在立法院門口以暴力衝撞立委林俊憲,被警方現場蒐證影像依法究辦.<ref>{{cite news|title=反年改陳抗掌握至少25名滋事者 警署將嚴辦|url=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41498}}</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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