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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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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官司== *2001年7月26日,王世堅以新台幣1000元將《自立晚報》轉讓給[[中醫師]]兼[[綠色和平電台]]董事長張福泰,張福泰接任《自立晚報》董事長<ref>{{cite web|author=李慧宜、林國煌|url=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2760|title=自立晚報千元易主 綠色電台接手|accessdate=2012-12-30|publisher=[[公視新聞]]|6=|date=2001-07-26|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archive.is/20130419093056/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2760|archivedate=2013年4月19日|df=}}</ref>;但《自立晚報》財務狀況仍不見起色,甚至發生王世堅與張福泰互相指控欺騙、都不認帳的爭議<ref name="創辦54年台灣自立晚報停刊">{{cite web|author=楊孟瑜|url=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1570000/newsid_1577300/1577303.stm|title=創辦54年 台灣自立晚報停刊|accessdate=2011-10-15|publisher=[[BBC中文網]]||date= 2001-10-03}}</ref>。 *2001年9月10日,《自立晚報》[[工會]]代表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王世堅與張福泰涉嫌侵占《自立晚報》員工[[勞工保險 (中華民國)|勞工保險]]費和[[全民健康保險]]費超過新台幣八百萬元;員工們說,資方分別從2001年1月及3月開始沒有幫員工繳交勞保費和健保費,造成員工無法換發全民健康保險卡,而且資方完全缺乏解決的誠意,員工權益受到嚴重傷害;王世堅回應,當初《自立晚報》經營入不敷出,他還自掏腰包賠了新台幣一億多元,如今員工卻恩將仇報,他感到相當無奈<ref>{{cite web|author=黃兆徽、邱福財|url=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2179|title=資方侵占勞健保費 自晚工會提告訴|accessdate=2012-12-30|publisher=[[公視新聞]]|date=2001-09-10|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407070131/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2179|archivedate=2014年4月7日|df=}}</ref>。 *2003年,[[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發現王世堅申報[[所得稅]]時未申報[[國泰世華銀行]]四筆定存單利息與子女名下存款利息收入,裁處新台幣二萬多元[[罰鍰]],追稅加罰鍰總計新台幣十四萬餘元。王世堅提起[[行政訴訟法 (中華民國)|行政訴訟]],理由是定存單由銀行扣留且已經到期,銀行未通知他換單,他認為定存單已經失效,不知道有利息收入,所以沒申報。2006年10月12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王世堅即使非故意漏報,也有疏失,必須補稅並繳納罰鍰;王世堅回應,判決不公,他會上訴<ref>{{cite news |url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61013/2952543| title = 王世堅漏稅敗訴罰2萬|publisher=台灣蘋果日報 | date =2006-10-13|author=朱慶文、吳家翔}}</ref>。 *2005年4月,[[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前往中國大陸進行[[2005年中國國民黨和平之旅|和平之旅]]時,王世堅曾帶領泛綠群眾前往[[中正機場]]抗議,引發肢體衝突。<ref>參見[[2005年中國國民黨和平之旅]]</ref>[[桃園地方法院]]判決王世堅[[有期徒刑]]六個月,王世堅放棄上訴。2008年1月16日,對於即將面臨的牢獄之災,王世堅說:「隨便啦!以現在的選舉結果來看,台灣就是等著被併吞了,變成一座大監獄,關不關有差別嗎?<ref>{{Cite web|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80117/30179578/|author=蘇聖怡、沈能元|title=王世堅試水溫 感冒了|publisher=台灣蘋果日報|date=2008-01-17|accessdate=2014-08-17}}</ref>」 *2005年9月21日,捲入[[緋聞]]案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何鴻榮請辭獲准,隨即到台北地檢署控告王世堅《[[中華民國刑法]]》公然侮辱罪及加重誹謗罪;王世堅則控告何鴻榮[[誣告罪 (中華民國)|誣告罪]],並與何妻爆發口角。王世堅大罵,何鴻榮沒人性,「我只是質疑他帶女秘書出國是否妥當,沒有人身攻擊,連他自己都沒否認;為何不在家好好反省,卻拖小孩、妻子下水,這才是不道德、沒人性」;何妻回罵,王世堅的行為已傷害兩個家庭,「你罵人厚顏無恥,人在做、天在看」<ref>{{cite web|author=林竺筠、吳家翔、蘇恩民|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50922/2072331|title=何鴻榮王世堅互告 北檢按鈴相遇 何妻罵王傷害兩家|publisher=台灣蘋果日報|date=2005-09-22|accessdate=2015-01-03}}</ref>。 *2006年5月20日,[[謝長廷內閣]]時代的[[行政院新聞局]]局長[[姚文智]]批評,[[蘇貞昌內閣]]上台後,[[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撤銷他在局長任內對[[TVBS]]裁處新台幣一百萬元[[罰鍰]],是蘇貞昌內閣討好媒體的行為,「([[行政院院長]])[[蘇貞昌]]輸掉的不只大家的支持,而是輸掉了貞操」<ref>{{cite web|author=王鴻國|url=http://www.epochtimes.com/b5/6/5/20/n1324694.htm|title=姚文智:政府放棄基本改革|accessdate=2014-05-26|publisher=[[中央通訊社]]|date=2006-05-20}}</ref>。2006年5月21日,王世堅回批,姚文智用蘇貞昌的名字批評蘇貞昌「輸貞操」,是「失格、沒品兼缺德」,「這不是任何有受到教育、有教養的人會說出來的話」;至於前謝長廷辦公室主任林耀文批評蘇貞昌內閣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王世堅回批,「當初的姚文智跟林耀文才是雞犬升天吧」,現在的姚文智與林耀文都是「少年得志、狂妄自大」<ref>{{cite web|author=蔡惠萍|url=|title=王世堅大罵:姚文智、林耀文才是雞犬升天|accessdate=2014-11-15|publisher=聯合報|date=2006-05-22}}</ref>。姚文智委託律師控告王世堅加重誹謗罪。2006年11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世堅此等發言與立法委員的議事職權無關,超過言論免責權範圍,且屬於惡意謾罵貶損姚文智的人格與社會地位,觸犯公然侮辱罪,故判罰金新台幣九千元。2007年5月25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世堅應賠償姚文智精神慰撫金新台幣十萬元,法官認為,本案刑事判決確定時,事實即為社會所知悉,輿論自有公評,沒有再登報道歉的必要<ref>{{cite news|author=黃啟明 |url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1&catsid=2&catdid=0&artid=20070526abcd001| title = 開口罵人 王世堅有罪確定|publisher=自立晚報 | date =2007-05-25}}</ref>;同日,王世堅回應「判決不公,但會默默承受」,姚文智回應「這種賠償金額等於是鼓勵有錢人可以隨便罵人」<ref>{{cite news|author= |url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526/3508576| title = 亂罵姚 王世堅賠10萬|publisher=台灣蘋果日報 | date =2007-05-26}}</ref>。 *2006年5月26日,為關說佔用[[騎樓]]且不服取締的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一家[[海產]]餐廳,王世堅當場質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警員劉英傑收了其他餐廳業者的紅包[[賄賂]]而選擇性執法,還當眾高喊「警察收紅包」;不過,目擊民眾痛罵王世堅強勢欺人,要還給劉英傑公道<ref>{{Cite web|url=|author=郭健國、梁宏志|title=為民喉舌? 立委王世堅槓上「藝人殺手」劉英傑|publisher=東森新聞報|date=2006-05-28|accessdate=2014-08-17}}</ref>。2006年6月1日,王世堅獨自前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接受偵訊,但在偵訊過程中,王世堅頻頻接電話表示自己很忙,還向警方表示「要開會」拒絕偵訊,要警方將全案移送法院後才願說明;正式製作筆錄前,王世堅說,已將民眾檢舉資料和證據交給[[法務部調查局]],「有百分八十五的警察收紅包」,警方的傳喚通知書一天內送達他,他希望台北市長馬英九能把這種高效率用在市政建設上;但正式製作筆錄後,王世堅改口說,他不認識海產餐廳老闆,他只是單純接受民眾陳情前往處理,警方有完整蒐證影帶,屆時由法院認定他是否[[妨害公務]]即可;王世堅在大安分局停留約半小時後離去,警員痛斥王世堅作秀、藐視警察、把警察當猴子耍<ref>{{Cite web|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60602/2649771|author=吳家詮、簡銘柱|title=王世堅「要開會」不理警問訊 頻接電話 撂話「有話到法院再說」|publisher=台灣蘋果日報|date=2006-06-02|accessdate=2014-08-17}}</ref>。2006年8月4日,台北地方法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王世堅[[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新台幣四萬五千元定讞;王世堅怒批,全案已經淪為政治鬥爭,判決結果對他不公平、也很莫名其妙,但他不會上訴;同日休假的劉英傑回應,他要爭的只是真相與警察的尊嚴<ref>{{cite news |url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upplement/20060805/2797356|author=|title = 王世堅罵警察 判拘役50天 「藝人殺手」撂倒立委 警員呼爽|publisher=台灣蘋果日報 | date =2006-08-05}}</ref>。 *2006年[[百萬人民倒扁運動]]期間,王世堅指控倒扁運動總部總顧問[[許博允]]為倒扁運動總部赴中國報告倒扁成果的「密使」,許博允與倒扁運動總指揮[[施明德]]控告王世堅誹謗罪。2008年2月15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世堅未提證據證明言論真實性,構成誹謗罪,判處拘役五十天但減為二十五天,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以上訴;不過,本案民事部分,因法院認為王世堅是對許博允前往中國一事表達個人主觀意見,應受言論自由保護,已於2008年1月底判決王世堅勝訴。<ref>[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219565.shtml 指許博允為赴中密使遭控 王世堅1審判拘役].聯合新聞網.2008-02-15 {{Wayback|url=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219565.shtml |date=20080218184642 }}</ref> *2006年8月21日,王世堅召開記者會,指控施明德接受前[[東帝士關係企業]]總裁[[陳由豪]]餽贈[[新北市|臺北縣]][[汐止區|汐止市]]一棟價值新台幣3400萬元的[[豪宅]],並指施明德是「陳由豪的打手」、「馬英九的馬前卒」;施明德認為名譽遭毀損,提出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2300萬元。2008年1月,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世堅應賠償施明德新台幣150萬元,並在10家平面媒體刊登道歉啟事;王世堅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王世堅應賠償施明德新台幣100萬元,並在3家平面媒體刊登道歉啟事;王世堅提出上訴。2009年6月26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判決駁回王世堅上訴,王世堅須賠償施明德精神慰撫金新台幣100萬元,並須在《[[中國時報]]》、《[[聯合報]]》與《[[自由時報]]》頭版各刊登道歉啟事一天,全案定讞。<ref>{{Cite web|url=https://www.nownews.com/news/20090626/917067|author=|title=施明德受贈豪宅 王世堅判賠百萬定讞|publisher=[[NOWnews今日新聞]]|date=2009-06-26|accessdate=2014-08-17}}</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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