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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無水石膏納為合法食品=== 2014年,檢警與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永昌化工涉嫌將來自大陸、約6000多公斤的工業用的「[[無水石膏]]」,套上印有政府核發食品添加物許可證字號的包裝袋,販售給下游食品商當豆花原料,讓消費者在不知情狀況下把工業用石膏吃下肚。檢方送驗發現,這批無水石膏還含有鋁、硼、鋇、銅、矽、鍶等重金屬。儘管永昌化工負責人周德永否認犯行,檢方仍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等罪起訴永昌化工及周德永。 2015年10月,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在臉書發文指控,段姓立委施壓食藥署,將無水石膏納為合法食品添加物。遭影射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澄清,依照CODEX(國際食品法典)、歐盟規範,不管是二水或無水硫酸鈣(石膏),只要符於標準,都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段指出,他在去年接獲永昌化工負責人周德永家人的陳情,因永昌進口國內沒生產的無水石膏,還為了保持乾燥而寫明在包裝外層,導致周德永遭收押禁見,段因此在2014年12月11日找來食藥署簡任技正高雅敏等了解狀況。食藥署官員大表驚訝,並說明雖先進國家都許可將無水石膏列為食品添加物,但因國內從無人申請,也沒取締,所以一直沒注意到這個問題。然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新北地檢署、法院,都沒有任何人為此詢問過食藥署意見。段指出,他就建議永昌儘速提出申報,經專家學者審查通過後公告,若無爭議就能將無水石膏列入合法的食品添加物。<ref>曾韋禎.[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92742 檢控施壓石膏 段宜康:比照WHO、歐盟納入規範].自由時報電子報.2015-10-30 </ref><ref>[http://www.peoplenews.tw/news/e2327464-0b20-4d18-b968-98a49285ce84 無水石膏本即可添加食品 段宜康反駁施壓說].民報.2015-11-02 </ref> 2015年11月,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指出,從專家證詞及檢驗單位測試報告可知,永昌販售的無水石膏(無水硫酸鈣)屬「食用級」,且製造成本較貴,包括歐美、紐澳等國均列為准許使用添加物,另外衛福部在2015年6月已將無水石膏(無水硫酸鈣)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一審法官認為案發時主管機關雖然尚未列為食品添加物,但仍不構成犯罪,頂多應處以行政罰。<ref>[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9065 干預司法?工業石膏豆花獲判無罪 王鴻薇:因段宜康介入].三立新聞網.2015-11-28 </ref>2016年6月,經檢方上訴並由[[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二審認定永昌以無水石膏混充食用級[[石膏|二水石膏]],行為已經觸法,改判周德永有期徒刑6個月。<ref>[http://udn.com/news/story/2/1716008 無水石膏混充食用級 永昌二審改判6月] {{Wayback|url=http://udn.com/news/story/2/1716008 |date=20160601155255 }}</ref>2017年6月,最高法院維持智慧財產法院見解,改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的假冒罪,判周德永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永昌化工科罰金30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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