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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曲棍球謊言事件=== 2014年11月12日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段宜康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指控,國民黨立委[[林滄敏]]涉及[[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弊案;同月,段宜康在幫民進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明谷]]站台輔選時誓言,如果調查結果是查無林滄敏不法情事,他願當眾吞下三顆[[曲棍球]];同月18日,魏明谷跟進,在《[[自由時報]]》刊登廣告「驚爆!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詐領運動選手補助款」、「林滄敏向教育部浮報公款」等,林滄敏因此提告。2015年11月17日,[[法務部廉政署]]未傳喚林滄敏即宣布以查無不法結案,林滄敏、[[蔡正元]]等人要求段宜康信守承諾<ref>姚立強、程彥豪.[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06883 逼段宜康吃曲棍球 蔡正元:要紅燒還是煮湯自己選].三立新聞焹.2015-11-17 </ref>,段宜康隨即在臉書發文「叫我呑曲棍球?林滄敏把我當儍子」<ref>[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11816 拒吞曲棍球 段宜康:林滄敏把我當儍子!].自由時報電子報.2015-11-17</ref><ref>[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117005157-260407 段宜康:吞曲棍球? 把我當傻子].中時電子報.2015-11-17 </ref>。 2016年1月,彰化地檢署以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秘書長李淑惠、總教練張文耀犯刑法上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因已將540萬返還體育署,以及向彰化縣政府補繳相關住宿費合計68萬9800元,處以「緩起訴」處分、各繳交15萬、3萬元支付緩起訴處份金。<ref>{{Cite web|url=https://www.facebook.com/tuanyikang/photos/pcb.567199553485341/567196760152287/?type=3|title=利用這個假日,談談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案。2014年11月,我開始質詢這個案子時,司法調查早就開始了。 |date=2016-11-04 |accessdate=2016-12-28|work=段宜康 Facebook}}</ref>。 2016年4月12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段宜康與魏明谷均未盡查證義務,段宜康所謂有向法務部與彰化地檢署查證之事都在開記者會指控林滄敏之後,事後法務部廉政署查無林滄敏不法情事,故判決段宜康與魏明谷應連帶賠償林滄敏名譽受損慰撫金新台幣30萬元並登報道歉,而且段宜康應刪除臉書相關言論<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12/837107 【更新】指前藍委詐公款 段宜康、魏明谷判賠30萬].蘋果日報.2016-04-12</ref>;其後在高院判決段、魏連帶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2018年8月10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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