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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往海外 === {{Quote box| width = 300px | align = left | quoted = true | bgcolor = #FFFFF0 | salign = right | quote = 有一天,我們會作主人。 | source= —— 林義雄 }} 因為眾人幫助下使得家庭生計得以舒緩的方素敏,在林義雄堅持下於1981年8月帶著倖存下來的女兒林奐均前往美國居住以治療身心創傷,並讓女兒在[[華盛頓州]]、[[德薩斯州]]及[[加利福尼亞州]][[爾灣 (加利福尼亞州)|爾灣]]等地接受教育。而陷入哀傷的林義雄也停止和妻女的書信往來長達2年,對此他則向親友表示不知道要寫什麼給妻兒<ref name = "呂苡榕和郭宏治"/>。1983年10月,因為沒有林義雄音訊的方素敏獨自返回臺灣,並且在同年12月以無黨籍身分和其他遭到逮捕的黨外運動領導人妻子參加[[1983年立法委員選舉|立法委員選舉]],並且以12萬多票的第一高票當選成為臺灣省第一選區第四屆增額立法委員,不過短暫擔任1屆立法委員後便退出政壇<ref name = "方素敏"/>。 1984年8月15日林義雄獲得減刑而假釋出獄,隔年1月1日終於將母親和雙胞胎女兒的遺體安葬在座落於宜蘭縣和臺北縣間的山中。仍然有3年4個月的刑期與6年褫奪公權限制的林義雄在出獄後,很快在黨外運動陣營裡成為重要人物,但是其對於執政黨保持沉默並且沒有就過去林宅血案做出表態。在處理完家人葬禮後林義雄計畫先出國與家人團聚並且在海外進修,無意在國內或國外從事競選等政治活動。然而當時中華民國政府仍然要求寫下切結書,而基於原則而拒絕立下切結書的林義雄使得出國計畫一度因而可能生變,後來政府收回要求而同意在沒有簽下切結書的情況下允許出國。相對一些黨外運動人士也有人反對在推進民主運動的時刻離去,對此林義雄向一些不願見他離開臺灣的朋友提到:「不要看我一時,要看我一生。」 1985年4月林義雄抵達美國洛杉磯和長女林奐均團聚,在修養身體之餘也進入[[加利福尼亞大學]]進修。此時林義雄非常低調且從未在公開場合出現,只與極少數的好友或者鄉親在住家會面應酬、而不與政治人物有所接觸,並把絕大部分時間花在家庭上和閱讀文學、哲學與宗教有關的書籍。不過林義雄仍逐漸把精力放在返回臺灣的準備上,在1986年時在台灣人教授協會的幫助下前往[[哈佛大學]][[約翰·F·甘迺迪政府學院]]進修,並且在同年9月28日時加入[[民主進步黨]]。隔年林義雄取得哈佛大學公共行政學碩士學位後,而妻子方素敏也在其立法委員的任期結束後後前往美國會合。之後兩人前往英國[[劍橋大學]]和日本[[筑波大學]]遊學各1年,以進一步研習政府組織和政治運作<ref name = "年表"/>。這期間他也分別創作了闡述臺灣政治前途願景的《台灣共和國基本法草案》、以及討論促使社會真正改變的《心的錘煉:淺談非武力抗爭》兩本著作,並且對於這段經歷提到:「知識見聞增長了些,心胸氣識想來也大概有些進步,不過也漸漸有了髮蒼蒼、視茫茫的感慨。<ref name = "呂苡榕和郭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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